2013年湖北省青少年排球錦標賽

2013年湖北省青少年排球錦標賽由湖北省體育局籃排球運動項目管理中心、荊州市體育局荊州市教育局承辦。

一、主辦單位:湖北省體育局 湖北省教育廳

二、承辦單位:

三、競賽日期和地點:2013年7月15日至19日在荊州市舉行。

四、競賽項目:男子排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3年湖北省青少年排球錦標賽
  • 舉辦時間:2013年7月15日 至 2013年7月19日
  • 舉辦地點:荊州市
  • 主辦機構:湖北省體育局、湖北省教育廳
競賽辦法,參加單位,參賽資格,參加辦法,報名和報到,其他事項,

競賽辦法

(一)若參賽隊不足8支隊,則根據“2012年全省青少年排球錦標賽”成績和報名順序進行排列,採用貝格爾編排法進行單循環賽制;
(二)若參賽隊在8支以上(含8支隊),則比賽分為小組賽、四分之一決賽、半決賽和決賽。
小組賽:
參賽隊根據“2012年全省青少年排球錦標賽”成績和報名順序進行蛇形排列分為A、B兩個組,分別進行單循環賽,排出小組名次。小組賽採用貝格爾編排法。
四分之一決賽:
獲得小組賽1-4名的隊參加四分之一決賽。A1-B3、A3-B1;A2-B4、A4-B2。
半決賽:
1、獲得四分之一決賽的勝隊參加1-4名半決賽。A1B3勝隊-A3B1勝隊;A2B4勝隊-A4B2勝隊。
⑵ 獲得四分之一決賽的負隊參加5-8名半決賽。A1B3負隊-A3B1負隊;A2B4負隊-A4B2負隊。
⑶ 獲得小組5、6名的隊參加9-12名半決賽。A5-B6;A6-B5。
⑷ 獲得小組7、8名的隊參加13-16名半決賽。A7-B8;A8-B7。
決賽:
⑴ 獲得半決賽1-4名的勝隊進行決賽,決出冠亞軍。獲得半決賽1-4名的負隊進行決賽,決出3、4名。
⑵ 獲得半決賽5-8名的勝隊進行決賽,決出5、6名。獲得半決賽5-8名的負隊進行決賽,決出7、8名。
⑶ 獲得半決賽9-12名的勝隊進行決賽,決出9、10名;獲得半決賽9-12名的負隊進行決賽,決出11、12名。
⑷ 獲得半決賽13-16名的勝隊進行決賽,決出13、14名;獲得半決賽13-16名的負隊進行決賽,決出15、16名。
(三)比賽按照中國排球協會審定的2009-2012《排球競賽規則》和有關補充通知執行。
(四)各項目正式報名參賽的運動隊(員)不得無故棄權,如無故棄權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五)比賽用球:比賽用球須經湖北省籃球排球運動管理中心和本次賽事組委會審定,由賽區提供。
(六)比賽服裝:各隊須備兩套以上顏色不同的統一比賽服裝,上衣前後須有按規則規定尺寸的明顯號碼和隊長標誌。
(六)本屆比賽暫停使用自由人。

參加單位

各市、州、省直體校

參賽資格

(一)運動員參賽資格按照《省十四運周期湖北省青少年兒童代表資格註冊管理辦法》(鄂體青少〔2011〕5號)執行。
(二)必須持有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參賽教練員、運動員必須由代表單位為其辦理醫療、意外傷病等保險事宜。組委會資格審查委員會在資格審查時,必須審核健康證明、保險證明。
(三)參賽運動員必須持有經公安部門辦理的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
(四)市州輸送到省直體校的運動員實行雙重註冊,可代表輸送單位參加年度競賽。

參加辦法

(一)報名人數:每隊可報領隊1名,主教練1名,教練員1名,運動員18名(赴賽區參賽運動員12名),組委會確認參賽運動員12人名單。如賽前出現傷病,只能在第一次報名18名運動員中替換。
領隊作為隊伍賽風賽紀責任人之一,如無故不參加賽前技術會議和全程賽事,該隊將被取消被評為體育道德風尚獎資格,並會受到相應處罰,直至取消運動隊參賽資格。
(二)年齡要求:1996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出生的運動員不超過5人;1998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運動員不少於7人。
(三)資格審查
1、參賽運動員必須是所代表單位原籍運動員(以身份證號為準),如非本地運動員,必須於賽前3個月向省籃排中心申報註冊材料,並備案,否則不允許參賽。參賽隊報名後,中心將通過國家公安部全國公民身份證號碼查詢服務中心信息網對運動員進行網上身份核查,信息缺失或不相符的運動員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2、各隊報到後必須提交運動員第二代身份證原件,身份證信息與實際不符的運動員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3、骨齡檢查:第十四運周期內首次報名參賽的運動員必須參加骨齡檢查,骨齡標準參照“TY/T 3001—2006《中國青少年兒童手腕骨成熟度及評價方法》”執行,其判定標準為+1.5歲(骨齡-年齡),骨齡不符要求者取消參賽資格。
骨齡檢測費根據賽區當地醫院標準而定,由各隊自理。
九、決定比賽名次辦法
1、每隊勝一場得2分,負一場得1分,積分高者分次列前,棄權取消該隊全部比賽成績。
2、如遇兩隊或兩隊以上積分相等,則採用下列辦法決定名次:
X(得分總數)
=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Y(失分總數)
3、如Z值仍相等,則採用
A(勝局總數)
=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
B(負局總數)
4、如C值仍相等,則採用抽籤的辦法決定最後名次。
十、錄取名次及獎勵
(一)錄取前八名予以獎勵。參賽隊不足6隊,按實際參賽隊錄取名次。
(二)前三名頒發金、銀、銅牌;前八名頒發成績證書。
(三)各市州按獲得成績依次錄取名次進行排名;省直體校獲得錄取名次,與市州單位分別排名並計相應名次。

報名和報到

(一)報名
1、各參賽單位必須認真填寫報名表中各項內容,一式兩份(必須列印,手寫無效),加蓋當地體育(文體)局及醫務部門公章,附參賽運動員身份證複印件,於賽前30天分別寄至湖北省體育局籃球排球運動管理中心及賽區,並請註明聯繫人及聯繫電話。逾期報名(以寄出郵戳為準)或報名表錄入不合格,將不予受理。
各隊報名時請將報名表、身份證和近期2寸彩色登記照(白底)電子版一併傳送至中心信箱。以便秩序冊的製作。
2、報名截止後,無特殊情況運動員一經確認,不得無故更改和調整。
3、參賽12名運動員確認名單,各隊在賽前資格審查時,須將列印填寫好的“湖北省青少年排球錦標賽報名表”交賽事組委會。
聯繫方式: 湖北省體育局籃球排球運動管理中心
聯繫人:江霞
地址: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高新三路特一號
(二)報到
1、管委會成員於賽前3天報到,裁判員、各參賽隊於賽前2天報到。
2、提前報到或推後離會者按超標人員經費標準收取相關費用。

其他事項

十二、管委會成員、裁判員:管委會成員及主要裁判員由省體育局籃球排球運動管理中心提名,報省體育局審核批准後選派,其他裁判員由賽區提名,報項目中心審核批准後選派。
十三、設“體育道德風尚獎”:辦法另定。
十四、設“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和監督運動員資格問題,裁判組協助實施。
十五、特殊規定
(一)低齡運動員:各隊在報名參賽時,必須不少於7名以上1998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運動員,且有4人始終在場比賽。未按規定報名或參賽的隊,按本次參賽隊伍比賽名次的最後一名錄取,如遇二個隊以上,則比賽積分高者在前,以此類推。
(二)低齡高個運動員參賽加分:低齡高個運動員身高要求:男188CM以上,或手高248CM以上。各隊如有一名低齡高個運動員始終在場上參賽加0.5分,兩人加1分,以此類推。
十六、其他:本競賽規程由湖北省體育局籃球排球運動管理中心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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