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春節放假時間

2011年春節放假加班工資前三天三倍工資,不能調休。

如:2011年春節放假時間為2月2日(除夕)至8日(年初六),共7天。按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凡在2月2日、3日與4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 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不得以調休方式代替;
2011年春節放假加班工資後四天兩倍工資,可安排補休。在後四天安排勞動者加班,可先安排補休,如不給補休,則應按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2011年春節放假加班工資具體計算方法為:法定節假日日加班工資=月工資÷21.75(月計薪天數)×300%。調換的休息日日加班工資=月工資÷21.75(月計薪天數)*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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