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公告

2010年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公告

2010年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省委組織部同意,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決定在全國範圍內公開選調20名機關工作人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0年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公告
  • 基本條件: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 資格條件:獲得學士以上學位
  • 工作經歷: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經歷
選調條件,基本條件,資格條件,選調程式、辦法,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組織考察,研究決定,公示,辦理調動手續,其他事項,監督工作,
(男性16名、女性4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選調條件

基本條件

1、報考人員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第十一條七項基本條件,熱愛檢察工作。
2、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資格條件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獲得學士以上學位(同等條件下,碩士研究生優先)。
2、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後出生)。
3、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優先)。
4、具有公務員身份。
5、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取得A證資格。

選調程式、辦法

報名

1、報名時間
7月26日—31日(上午9:00—下午17:00)。《報名登記表》從甘肅省人事編制信息網站或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檢察新視野”網站下載。
2、報名地點
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幹部處(南樓416房)、會議室(南樓415房)。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張蘇灘563號。
3、報名方式
①現場報名:省內報名人員必須本人前來報名,除填寫報名表(一式二份)外,同時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司法考試資格A證原件及複印件;公務員登記表複印件(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兩年以上工作經歷證明(由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縣市區委組織部蓋章)、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張。
②傳真報名:省外報名人員將《報名登記表》如實填寫並加蓋公章後和所需證件、證明(同省內報名)的複印件傳真到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幹部處。

資格審查

省內報名人員在報名時,對其有關證件和證明進行審查;省外報名人員在8月1日,由本人攜帶所需證件、證明的原件和複印件及照片,前來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後,於8月2日領取《准考證》。

筆試

8月3日進行筆試。筆試內容包括:法律基礎知識和申論測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法律基礎知識占50%、申論占50%。

面試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主要目測和測試應試者的儀表舉止、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臨場應變等能力。

體檢、組織考察

按照筆試和面試的總成績(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按國家人事部2009年10月新修改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經體檢合格後,列為考察對象,統一派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才表現進行全面考察。如在體檢、考察環節因淘汰不合格者出現缺額,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研究決定

考察合格人員,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會議研究決定擬選調人員。

公示

在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檢察新視野”網站上公示三天。公示期間,在我院紀檢組、監察處設立舉報電話,對反映的問題,由我院派人進行調查核實,不符合選調條件的人選取消其資格。

辦理調動手續

經公示無影響工作調動問題的,報省委組織部批准後辦理調動手續。

其他事項

選調到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機關工作的人員,其配偶的工作調動、住房及子女就學等問題由本人自行解決。

監督工作

為了保證選調工作的嚴肅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歡迎社會各界對選調工作進行監督。
聯 系 人: 馬麗峰 郭 光
報名表點擊下載.doc
甘肅省人民檢察院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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