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海南省東方、保亭、瓊中、白沙、陵水、樂東、昌江、定安、屯昌、臨高、儋州、澄邁和萬寧等13個市縣計畫公開招聘特設崗位教師791名(結合"農村教育碩士計畫"已經招聘47名特崗教師)到市縣以下農村中國小任教。
招聘崗位、數量及待遇,招聘原則,招聘對象和條件,招聘程式、方法和時間,相關配套保障政策,報名聯繫人和諮詢電話,
招聘崗位、數量及待遇
2010年,海南省東方、保亭、瓊中、白沙、陵水、樂東、昌江、定安、屯昌、臨高、儋州、澄邁和萬寧等13個市縣計畫公開招聘特設崗位教師791名(結合"農村教育碩士計畫"已經招聘47名特崗教師)到市縣以下農村中國小任教,具體設崗學校、學科及數量見《海南省2010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招聘計畫表》。
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擇優"和"定縣、定校、定崗"的原則。
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2、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師範類專業專科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或工作(待業)期間表現良好,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為人師表,志願服務農村教育;
3、報名者應同時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詳見附表),應聘國中教師的學歷原則上要求本科及以上。所學專業與應聘學科一致;
4、身體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5、參加過"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有從教經歷的志願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範院校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
6、少數民族應聘者和本市縣籍應聘者同等條件下優先。
7、 2007、2008、2009年已被聘用的特崗教師和我省在編的教師不得報考。
招聘程式、方法和時間
(一)報名方法
1、應聘人員報名採用網路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名網址:特崗計畫教師招聘網。相關信息也將在海南教育廳入口網站和海南教育網公告欄內發布。
2、應聘人員必須認真閱讀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崗位的對象、條件等內容,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在報名前必須按招聘系統提示進行註冊,真實、完整地錄入相關個人報名信息。不註冊則無法報名。
3、應聘人員在網上報名時須按以下要求上傳電子照片: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照片頭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為白色、藍色或紅色的純色背景;人像清晰,神態自然,無明顯畸形;圖片規格:檔案大小50k以內;圖片格式:JPG/JPEG。如使用不合格的照片,將無法通過資格審核。
4、應聘人員要對網上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信息不真實的,取消其考試和聘用資格。
5、應聘人員報名只能填報一個崗位,並表明是否願意服從調劑志願。
(二)網上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10年6月17日至7月5日。報名系統於7月5日下午5:30準時關閉,逾期不予受理。網上報名技術諮詢電話:略,聯繫人:黃強。
(三)資格審查
報名資格審查分為初審和複審。報名資格初審由市縣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應聘人員務必於7月8日前登入特崗計畫教師招聘網進入個人信息頁面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不合格者,不能參加筆試。資格複審在面試前進行。
(四)列印准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於7月12日-14日登入特崗計畫教師招聘網進入個人信息頁面,按照網路提示列印本人筆試准考證(此檔案是PDF格式,請下載Acrobat軟體打開)。
(五)考試。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入圍者參加面試;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6:4計總分。
1、筆試
(1)考試內容。筆試包括兩個部分:教育公共知識考試和專業基礎知識考試。
①教育公共知識考試內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規、教育學、心理學、課程改革、基礎閱讀寫作能力等,主要考核考生運用相關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考試時間為60分鐘,滿分為100分。
②專業基礎知識考試分設國小語文、國小數學、國小英語、國小科學和綜合實踐、中學語文、中學數學、中學英語、化學、物理、生物、地理、歷史、思品、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等17個專業。學科專業基礎知識考試以教育部制訂頒發的《全日制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相應學科)為依據,重點考查考生適應中國小教學需要的學科專業基本知識和綜合運用能力。考試時間為90分鐘,滿分為100分(各學科的《全日制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可從"人民教育出版社網站或其它網站下載,也可在書店選購)。
③教育公共知識考試和專業基礎知識考試按4:6計入筆試總成績。
(2)筆試時間和地點
①教育公共知識考試時間為2010年7月17日上午8:30-9:30;專業基礎知識考試時間為2010年7月17日上午10:00-11:30。筆試地點詳見准考證。
②查詢筆試成績。應聘人員可於7月22日登入海南省教育廳入口網站和海南教育網查詢。
2、確定面試人員名單。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劃定面試入圍合格分數線,再按學科招聘人數以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7月22日在海南教育廳入口網站和海南教育網公布面試人員名單。
3、資格複查。
(1)資格複查主要審查應聘人員提供的有關證件和材料與網路報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實。參加面試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接受現場資格複查。
(2)資格複查時間和地點:7月25日-27日。資格複查地點在公布面試名單時公布。
(3)資格複查應提交如下材料:
①2010年特崗教師報名表一式兩份(登入特崗計畫教師招聘網進入個人信息頁面,點擊"下載報名表"列印,此檔案是PDF格式,請下載Acrobat軟體打開)
②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③畢業證和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其複印件及筆試准考證;
④有從教經歷的應聘人員,應出具有關的證件、證明及其複印件(有教學工作經歷的,須交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意見證明;
⑤參加過"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和有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經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提供相關部門的意見證明;
⑥有關部門的思想品德鑑定意見(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出具、往屆畢業生由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居委會出具)。
⑦體檢表(參加面試人員自行攜帶准考證和身份證到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應屆畢業生可提交學校畢業體檢表)
通過資格複審的人員方可參加面試考核,如缺少相關材料或沒按規定時間參加複審,取消其筆試成績。資格複審合格後,市縣教育局在面試人員提交的報名表上籤署資格審查意見並發放面試通知書。
4、面試。面試內容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養和學科教學基本功。面試時間為7月28日-29日,面試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5、公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將於8月2日對社會公布,面試人員可登入海南教育廳入口網站和海南教育網查詢。
(五)預錄和聘用
1、根據考試成績總分,按照"公開、公平、平等、競爭"的原則擇優錄用,8月5日前在海南教育網上發布公告,對擬聘用的特崗教師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天。公示期間,如有民眾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公示結束後,由各市縣將擬聘用特崗教師人員名單報教育廳等相關部門審核。
2、8月中下旬,預錄用人員參加由省統一組織的特設崗位教師崗前培訓,其中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者要進行教師專業培訓和資格認定。通過培訓合格發給聘用通知書,並持聘用通知書按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與市縣簽訂聘用契約,報到時必須將檔案關係轉至任教學校所在地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管理。不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人員後果自負。
相關配套保障政策
(一)特設崗位教師享受《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5〕18號)和《關於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16號)和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
(二)與"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畫"相結合。符合相應條件要求的特設崗位教師,可按規定推薦免試攻讀教育碩士。特設崗位教師3年聘期視同"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訓計畫"要求的3年基礎教學實踐。
(三)特設崗位實行契約管理。契約中應詳細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和應聘人員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聘用期內,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對其進行跟蹤評估。對成績突出、表現優秀的給予表彰;對不嚴格按契約履行義務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改正;對不履行契約要求的義務,經教育無效,不適合繼續任教的,要及時將其解聘並相應取消其享受的相關政策優惠。
(四)特設崗位教師3年聘期結束後願意留在當地學校任教的,有關市縣應負責落實其工作崗位,將其工資發放納入本市縣財政發放範圍,保證其享受當地教師同等待遇。
今後城市、縣城學校教師崗位空缺需要補充人員時,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聘用聘期已滿、考核合格的特設崗位教師。對重新擇業的,省、市縣有關部門應在轄區內為其重新選擇工作崗位提供方便和幫助。
(五)聘任期內,特設崗位教師戶口可根據本人意願,可留在原籍,也可以遷往受聘市縣;檔案關係統一轉至任教學校所在地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管理。
報名聯繫人和諮詢電話
海南省教育廳 聯繫人:李 霞;
儋州市教育局 聯繫人:李 凌;
定安縣教育局 聯繫人:程守煌;
白沙縣教育局 聯繫人:王成寧;
臨高縣教育局 聯繫人:謝曉青;
萬寧市教育局 聯繫人:李 靜;
昌江縣教育局 聯繫人:文承質;
澄邁縣教育局 聯繫人:王開傳;
東方市教育局 聯繫人:楊占喬;
陵水縣教育局 聯繫人:林尤北;
屯昌縣教育局 聯繫人:鄧王武;
樂東縣教育局 聯繫人:梁崇俊;
保亭縣教育局 聯繫人:何柳曼;
瓊中縣教育局 聯繫人:陳嗣懷;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