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司法考試速記通高頻考點、難點精確記憶技巧1200例》是一本工具書,針對本書領域介紹了操作方法以及具體實例,在該領域有一定的指導地位。
基本介紹
- 書名:2010司法考試速記通高頻考點、難點精確記憶技巧1200例
- ISBN:9787509316269、750931626X/
- 頁數:425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9年12月
- 裝幀:平裝
- 開本:16
內容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司法考試最大的困難,在於記憶,考的最多的也是記憶,特別是精確記憶。怎樣才能在有限的時間內,快速記住?《2010司法考試速記通高頻考點、難點精確記憶技巧1200例》給你答案,助你一臂之力!《2010司法考試速記通:高頻考點、難點精確記憶技巧1200例》編錄歷年司法考試中重複出現頻率高達80%以上的考點,幫助廣大考生節省複習時間,直擊高頻考點;為了縮減記憶量,標註關鍵字,做記憶口訣,使記憶準確、持久。
書中還運用了邏輯記憶法、圖表記憶法、聯想記憶法等記憶方法,旨在使抽象、枯燥、生硬的法條,變得簡單化、圖形化、口訣化、形象化,同時運用比較、數字記憶術,把考點由點連成線,然後串成面,搭建知識框架,讓你輕鬆、快速、準確的記住考點。在複習司法考試的過程中,注意運用好的記憶方法是一個絕對的捷徑,《2010司法考試速記通高頻考點、難點精確記憶技巧1200例》將為你通過司法考試打下走向成功的階梯。
目錄
卷Ⅰ
法理學
1.馬克思關於法的本質的基本觀點
2.法的起源的各種學說
3.法的特徵
4.法產生的根源和法產生的主要標誌
5.法的規範作用的分類
6.法的社會作用
7.法的價值種類和衝突的解決
8.法律原則的分類
9.法律規則的分類
10.法律原則的適用條件
11.法律規則與法律原則的區別
12.權利與義務的分類
13.權利和義務的相互聯繫
14.法的淵源的分類
15.法的效力的分類
16.法的生效時間和法終止生效的時間
17.法律關係
18.法律責任競合的特點
19.法律責任的歸責原則和免責條件
20.執法的特點
21.司法的特點
22.當代中國司法的原則
23.違法的構成要件
24.國家法律監督體系和社會法律監督體系
25.法律解釋的種類和方法
26.法律解釋的四個特點
27.民法法系(大陸法系)和普通法系(英美法系)的異同
28.法與社會
法制史
1.重要事件列表
2.中國古代法律體系的演變
3.刑罰的演變
4.秦、唐刑罰的適用原則
5.中國古代法制主要法典的演變
6.重要法典
7.西周的婚姻原則
8.西周的“三刺”制度
9.西周的“五聽”制度
10.西周買賣契約的記憶
11.“八議”的內容
12.“準五服制罪”的制度在《晉律》和《北齊律》中相繼確立
13.漢代文帝、漢景帝刑制改革的內容
14.“三司推事”知識點的記憶
15.唐律中“十惡”的具體內容
16.《唐律》的“六殺”制度
17.《唐律》規定的“六贓”
18.唐宋和明清時期的司法機關的變革
19.凌遲刑知識點的記憶
20.宋代的絕戶財產繼承制度
21.宋代設立審刑院後的審判程式
22.宋代在州、縣之上,設立提點刑獄司,作為中央在地方各路的司法派出機構
23.清代的例的種類和內容
24.清代會審制度
25.會審公廨制度
26.清末司法體制的變化
27.近代憲法的演變
28.南京國民政府《中華民國憲法》內容的主要特點
29.外國法制史的幾個“第
30.羅馬法的淵源與分類
31.羅馬法復興過程知識點的記憶
32.美國法的特點和歷史地位
33.德國封建時代兩部重要法典
34.國外重要法典
35.美國規定了“緩刑”制度,德國規定了“法人”制度
36.重要名詞列表記憶
憲法
1.《憲法》的修改程式
2.全國人大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都有權決定的人員
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人員
4.只能由全國人大決定的人員
5.全國人大的罷免權
6.《憲法》的四次修正
7.暫時停止執行代表職務和終止代表資格的情形
8.各級人大常委會質詢案的提出
9.地方派出機關的批准設立機關和設立機關
10.專門委員會(常設性委員會)
11.不設秘書長的機關
1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權利
13.我國實行個人負責制的機關
1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預備會議的會議事項
15.代表人身權的特別保護
16.有權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法律案的組織
17.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法律的一般程式(“三讀”、“二讀”、“一讀”)
18.法律案暫不交付表決的制度
19.法律案終止審議的兩種情形
20.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解釋法律的情形
21.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項
22.授權制定行政法規的除外情況
23.自治條例、單行條例的制定機關和相關知識
24.法律檔案予以改變或者撤銷的情形
25.常務委員會只有“撤銷權”,沒有“修改權”
26.法規、條例的備案制度
27.規章的備案制度
28.公民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資格
29.選舉法三個日期的記憶
30.委託選舉必須滿足的條件
31.憲法規範的特性
32.憲法是國家根本法的原因、最高法律效力的含義
33.國家主席的職權
34.憲法實施保障的體制
35.我國實施保障制度的方式
36.既是公民的權利又是公民的義務的情形
37.廣義的人身自由包括五個方面
38.資產階級憲法學的分類
39.歷史上典型的欽定憲法和協定憲法
40.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
41.憲法實施的主要原則
42.憲法與憲政的關係
43.行政區域的建制和劃分的許可權
44.縣、市、市轄區的部分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程式
45.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處理機關
46.中央對特別行政區行使的權力
47.特別行政區“特別”的幾個方面
48.特別行政區的司法機關
49.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任職資格
50.《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權知識點的記憶
51.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人員組成
經濟法
第一章 競爭法
1.可以推定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情形
2.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實施妨礙商品在地區之間自由流通的行為
3.經營者集中的情形
4.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達成壟斷協定的禁止情形
5.經營者不得採用下列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
6.經營者不得侵犯商業秘密的手段
7.不屬於不正當競爭的行為
8.限制競爭的行為
第二章 消費者法
9.《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消費者的九項權利
10.責任承擔者
11.經營者標明真實名稱和標記的義務
12.《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經營者對“三包”的民事責任
13.《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經營者以預付款和郵購方式提供商品的責任承擔方式
14.銷售者承擔責任的情形
15.銷售者自己承擔責任的情形
16.缺陷產品的免責事由
17.產品責任訴訟時效的記憶
18.《產品質量法》的兩個連帶責任
19.食品安全事故中的法律責任
第三章 財稅法
20.納稅人的補繳稅款義務和稅務機關的追征期限
21.採取稅收保全措施的前提條件
22.稅務機關強制執行措施和限制
23.不屬於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生活必需品
24.應納個人所得稅的情形
25.個人所得稅稅率與計算
26.免稅的範圍
27.經批准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的情形
28.繳納企業所得稅範圍
29.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的支出
30.審計程式
第四章 銀行業法
31.商業銀行破產時的清償順序
32.商業銀行應當經國務院銀行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事項
33.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的資產負債比例管理規定
34.銀行業金融機構披露的重大事項
35.商業銀行的禁止業務
36.須經銀監會批准的事項
37.人民銀行金融監管職責
第五章 勞動法
38.勞動爭議解決程式
39.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爭議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情形
40.試用期的規定
41.可約定違約金的兩種情形
42.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的情形
43.勞動者可隨時解除勞動契約的情形
44.經濟性裁員
45.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契約的情形
46.勞動時間的記憶
47.勞動契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情形
48.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契約的情形(不用提前通知)
49.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契約的情形
50.延長勞動時間的有關規定
51.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
52.勞動爭議仲裁時效
53.集體契約的內容和簽訂程式
54.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情形
第六章 土地法和房地產法
55.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爭議的解決程式
56.土地承包經營權發生糾紛的解決程式
57.承包方的權利
58.土地承包流轉方式
59.可用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範圍
60.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的管理
61.徵收土地由國務院批准的情形
62.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情形
63.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方式的規定
64.劃撥取得土地使用權房產拍賣、出租後的土地價值的交納
第七章 環境保護法
65.污染物排放標準制定
66.企業事業單位超標排放的處罰
67.環保民事糾紛的處理程式
68.因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時效
國際公法
1.國際法的淵源
2.國際法的基本原則
3.國家主權豁免
4.國際法上的承認形式
5.國際法上的繼承
6.聯合國大會
7.安全理事會
8.國家不法行為不當性被排除的一般情況
9.國際責任的形式
10.從賠償責任的主體來看,賠償責任的制度和有關條約
11.領土的取得方式
12.公海上行使普遍管轄權
13.登臨權
14.緊追權
15.發射國對發射的空間物體造成損害的責任承擔
16.國家行使外交保護的條件和保護範圍
17.引渡
18.使館的組成
19.使館的特權與豁免包括的內容
20.條約成立的實質要件
21.條約生效的日期和方式
22.條約的終止和暫停施行的原因
23.國際爭端的解決方法
24.戰爭的結束
25.懲罰戰爭犯罪的主要國際司法實踐
國際私法
1.衝突規範的結構
2.靜態連結點和動態連結點
3.涉外因素
4.外國法的查明方法
……
國際經濟法
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卷Ⅱ
刑法
刑事訴訟法
行政與行政訴訟法
卷Ⅲ
民法
商法
民事訴訟與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