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永定縣監察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福建省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要求,特向社會公布2009年度永定縣監察局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情況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它事項、附表等七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09年永定縣監察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發布單位:永定縣監察局
一、概述
(一)組織機構建設情況。縣監察局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機關相關室主任為成員的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監察局辦公室,明確專職人員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和日常工作,確保工作正常有序開展。
(二)指南與目錄編制工作情況。縣監察局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原則,根據《永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等工作的通知》要求,認真編制了《永定縣監察局信息公開目錄》和《永定縣監察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三)落實和制定相關配套措施情況。我們利用“福建·永定”和“土樓清風網”這兩個信息網路平台,充分宣傳監察工作,公示信息。充分利用網站更好地發揮宣傳監察工作、服務廣大民眾的作用。
(四)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度規範情況。縣監察局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和《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等相關工作制度的要求,按照“誰公開、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把規範性檔案的公開審查融入檔案審簽程式,由主辦單位負責人、主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層層把關,簽署意見,對決定公開的規範性檔案在發文的同時,上網發布並存檔備查,使規範性檔案的審查簽發與保密審查、公開審查更加程式化、規範化。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縣監察局對政府信息進行了梳理和編目,2009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2條,全文電子化達100%。
(二)信息公開形式通過“福建·永定”和“土樓清風網”等媒體公開政府信息。通過縣有線電視台等欄目,宣傳紀檢監察法律法規,主動接受民眾監督,及時解答民眾疑問,快速處理民眾反映的問題。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2009年度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無。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無。
五、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2009年,未發生就政府信息公開提出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縣監察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縣政府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們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縣政府的工作部署,重點做好三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信息公開工作力度。對照《條例》確定的政府信息公開範圍,及時發布和更新依法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確保政府信息及時公開,並認真做好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
二是進一步加強網站建設。充分利用好“福建·永定”和“土樓清風網”這些網路平台,增加交流互動欄目,提高網站的互動性,更好地為公眾提供服務。
三是以政府信息公開為契機,促進依法行政。通過推行政府信息公開,進一步增強工作責任感,推進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辦事的水平,推動縣監察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再上新台階。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