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樂山市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以來,樂山市統計局認真貫徹《條例》精神,積極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08年主要工作情況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08年樂山市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 發布單位:樂山市統計局
簡介,報告內容,改進意見,

簡介

2008年,樂山市把貫徹落實《條例》、推進政府信息公開作為深化政務公開,轉變政府職能,建設人民滿意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全市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由市政務公開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辦公室設在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兼任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進一步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制度,加強了對政府信息的審核審查。在市政府入口網站上設立了“樂山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專欄,公布了“樂山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採取網路、報刊、公開欄等多種形式主動公開與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政府信息,確保了政府信息的安全、準確,保障了公民依法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

報告內容

一、政府信息公開主要工作情況
(一)加強領導。樂山市統計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由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紀檢組長為副組長,各科(室、站、中心)負責人為成員的樂山市統計局依法行政和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規範管理。建立完善了政務信息主動公開、政務信息依申請公開、政務信息發布保密審查、政務信息公開受理舉報等制度,切實將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規範化管理的軌道。
(三)方便社會公眾查詢政府信息。一是設立樂山市統計局門戶網,及時發布工作動態、統計數據和檔案通知等,方便了社會公眾查閱。二是開通了諮詢電話,為社會公眾提供諮詢服務。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08年,我局通過政務信息公開平台向社會公布各類信息122條次,其中概況信息1條次,工作動態55條次,數據信息66條次。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四、接受社會公眾諮詢
2008年,共接待電話諮詢363人/次。
五、費用收取與減免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費用,公開信息均無償提供。
六、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
2008年,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對我局申請行政複議和對我局提起行政訴訟的事項。

改進意見

2009年,我局將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條例》精神,正確處理好公開與保密、主動公開與依申請公開的關係,進一步擴大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範圍,積極做好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同時,要加快實現信息公開工作的數據電子化、流程標準化、辦公網路化,更好地發揮服務社會公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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