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白銀出口企業國營貿易經營資格核定標準

2004年白銀出口企業國營貿易經營資格核定標準, 為促進白銀出口健康有序發展,根據《白銀出口管理暫行辦法》([1999]外經貿管發第702號),現公布2004年白銀出口企業國營貿易經營資格核定標準

【發布單位】商務部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3-10-15
【生效日期】2003-10-15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2004年白銀出口企業國營貿易經營資格核定標準

為促進白銀出口健康有序發展,根據《白銀出口管理暫行辦法》([1999]外經貿管發第702號),現公布2004年白銀出口企業國營貿易經營資格核定標準(見附屬檔案1),並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請各地外經貿主管部門組織本地區具有白銀出口經營資格的企業(見附屬檔案2)和擬申請的企業,按照附屬檔案1所述標準提交相關材料(見附屬檔案3),並將上述企業白銀年度生產、出口、配額使用等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商務部;中央管理企業直接上報商務部。
二、請各地外經貿主管部門、中央管理企業將參加年度核准的企業推薦材料於2003年11月12日前上報商務部(對外貿易司)。
三、外商投資企業及以其他貿易方式出口白銀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