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國集團首腦會議

20國集團首腦會議

20國集團首腦會議是布雷頓森林體系框架內非正式對話的一種機制,其成員包括八國集團成員國(法、美、德、日、英、意、加拿大俄羅斯)、作為一個實體的歐盟以及具有廣泛代表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阿根廷澳大利亞巴西印度印度尼西亞墨西哥沙烏地阿拉伯南非韓國土耳其)。

2016年9月4日至5日,習近平主席出席二十國集團領導人杭州峰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國集團首腦峰會
  • 舉辦時間:每年一次
背景信息,歷次峰會,峰會成果,

背景信息

20國集團每年舉行財長和中央銀行行長會議,旨在推動國際金融體制改革,尋求合作並促進世界經濟的穩定和持續增長。來自主要已開發國家開發中國家領導人承諾採取廣泛措施來抑制金融危機和振興世界經濟,但與會領導人告誡稱應防止推出的政策對國內經濟或整個全球體系帶來負面影響。
華盛頓舉行的二十國集團(Group of 20, 簡稱G20)峰會上,與會領導人承諾將採取積極行動應對大蕭條(Great Depression)以來最嚴重的這場金融危機,並敦促各國推行必要的財政和貨幣政策來支持經濟成長和維護穩定性。
二十國集團峰會發布的最終公報表示,在當前全球經濟環境惡化的情況下,20國集團一致認為需要在加強巨觀經濟協作的基礎上採取更廣泛的政策行動,以恢復經濟成長、避免消極的連鎖效應,並為新興市場經濟和開發中國家提供支持。
二十國集團承諾將幫助開發中國家獲得融資渠道,其中包括確保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簡稱IMF )和其他多邊開發銀行擁有足夠的資金。
二十國集團表示,除了繼續採取緊急的特殊措施來應對當前的市場動盪之外,還必須奠定改革基礎,防止這類全球危機在未來重演。
針對解決全球監管系統問題,如將所有金融市場、產品和市場參與者納入一定程度的監管體系方面,20國集團就一些廣泛的原則達成一致,但多數具體細節將留待2009年春天的財政部長會議商定。
與會領導人在會議上達成了五項原則,包括提高透明度和可信度、改善監管、促進市場誠信、加強合作和改革國際機構。
此外,G20還將設立所謂的監管聯盟,以監控全球大型金融機構,其中具體金融機構的名單將在2009年3月底之前確定。
公告還表示,監管機構必須確保相關政策能夠維護市場紀律,避免對其他國家造成潛在的負面影響,如導致規則套利現象的產生。

歷次峰會

第1次峰會
2008年
11月15日
美國
華盛頓
第2次峰會
2009年
4月2日
英國
倫敦
第3次峰會
2009年
9月24日至25日
美國
匹茲堡
第4次峰會
2010年
6月26日至27日
加拿大
多倫多
第5次峰會
2010年
11月11日至12日
韓國
首爾
第6次峰會
2011年
11月3日至4日
法國
坎城
第7次峰會
2012年
6月18日至19日
墨西哥
洛斯卡沃斯
第8次峰會
2013年
9月5日至6日
俄羅斯
聖彼得堡
第9次峰會
2014年
11月15日至16日
澳大利亞
布里斯班
第10次峰會
2015年
11月15日至16日
土耳其
安塔利亞
第11次峰會
2016年
9月4日至5日
中國
杭州

峰會成果

2016年9月4日至5日,習近平主席出席二十國集團領導人杭州峰會,出席13場會議活動,發表11次演講致辭,同27位外方領導人會晤。中國倡議二十國集團發表了首份氣候變化問題主席聲明,率先簽署了《巴黎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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