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武漢命案鄂州拋屍案件

2012年3月8日,鄂州市公安局華容分局宣布,三江船廠“2.21”拋屍案告破。此案是一起因債務糾紛引起的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件,系武漢發生命案鄂州拋屍。7名疑犯涉嫌故意傷案致人死亡被警方刑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21武漢命案鄂州拋屍案件
  • 時間:2012年3月8日
  • 性質:案件
  • 地點:鄂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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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

無主車內藏男屍

2月21日16時10分,華容分局段店派出所接到報警:段店鎮三江船廠發現一輛白色無牌照的“金杯”麵包車,車箱內有一可疑木箱。民警趕至現場,打開該車內可疑木箱,發現箱內系一名被被套包裹、用麻繩捆綁的男性屍體,初步推斷為一起拋屍案。
經過初步勘查,屍體是一無名中年男性。華容分局迅速成立“2.21”特偵組,並細緻分工:一組負責現場勘查,固定現場證據,提取相關物證;二組負責調查訪問,圍繞發案現場進行調查走訪,查找目擊證人,尋找相關線索;三組負責視頻提取,在發案現場及附近主要路口提取監控錄像,獲取嫌疑人影像資料及來去路線;四組負責屍體檢驗,進行解剖檢驗,查明死因。

以車找凶擒魔頭

根據車牌查詢發現,這是一輛私車,反覆轉借他人。據一知情人稱,2月17日,他將“金杯”麵包車通過其鄰居邱某租給湯某(男,1967年生,武漢人)的一個朋友。通過租車人留下的電話號碼,與湯某聯繫密切的龔某(男,1969年生,武漢市江岸區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2月22日晚11時,特偵組民警在武漢市古田一路一賓館內將熟睡的龔某抓獲。龔某供述了其傷害拘禁致張某(男,1961年生,武漢市礄口區人)死亡,然後企圖拋屍滅跡的犯罪事實。
2月24日晚,民警經深入摸排發現疑犯聶某等5人在武漢市京漢大道一酒店內進餐,並且聶某攜帶有槍枝。抓捕組民警趕赴該酒店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迅速將聶某等5人撲倒抓獲,並從聶某身上繳獲子彈已經上膛的仿六四手槍一支。 目前,已經抓獲該案7名犯罪嫌疑人並刑拘。隨著疑犯落網,這起因債務糾紛引發的傷害致死拋屍案成功告破。

血案原因

早在兩年前,龔某夥同受害人張某做過違禁品生意。2012年春節前,嘗到甜頭的龔某找到張某要求再合作,張某稱需找人帶資金入伙。龔某找湯某借款25萬元交給張某,張某承諾春節前歸還價值相等的違禁品(批發價)抵借款。春節過後,張某依然沒有履行承諾,既沒有還違禁品也沒還錢,湯某、龔某兩人四處尋找張某。
2月11晚,湯某、龔某到武漢民意路消夜時,發現張某從一麻將館走出來,二人遂上前抓住張某索要借款,張某拚命掙扎,龔某遂打電話叫來了聶某等5人幫忙。他們持槍、刀、伸縮警棍將張某右腳打斷,並強行將張某塞進小車,帶至武漢常青花園一出租房內拘禁。2月16日早晨,龔某發現張某已經死亡,湯某、龔某兩人決定將張某的屍體處理掉。
為掩蓋犯罪事實,龔某、湯某租來一輛“金杯”麵包車,將受害人張某屍體裝入定製的木箱再放進租來的“金杯”車內,先後駕駛“金杯”車流竄至武漢東西湖、陽邏、鄂州城區等地拋屍未果。2月21日上午,龔某駕駛“金杯”車竄至華容區段店鎮三江船廠,企圖拋屍滅跡,因船廠有人值守未果,遂將車輛停放船廠後棄車而去,下午3時許被船廠工人發現並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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