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至1967年印尼排華事件

1965年9月30日,印尼發生了震驚世界的“9.30事件”,以總統衛隊翁東為首的軍官,發動軍事政變,捕殺陸軍司令等六名將領,但被以蘇哈托為首的印尼軍人集團鎮壓。蘇哈托集團最終推翻了蘇加諾,並要剷除支持他的印尼共產黨。對這場突發事變,中國事前一無所知,對印尼局勢未立即表態。印尼軍人集團卻製造謠言,誣衊中國參與策劃和支持該事變,組織民眾向中國大使館遊行示威,在全國掀起反華逆流。

此後,印尼右派勢力不斷迫害當地華人華僑,並數十次武裝襲擊中國駐印尼外交機構。中國政府積極組織接僑工作,並提出強烈抗議和嚴正要求,但遭到蘇哈托政府蠻橫拒絕。 1967年10月30日,蘇哈托政府斷絕同中國的外交關係

1965年至1967年的排華浪潮中,成千上萬的華人華僑慘遭迫害 ,蘇哈托政府犯下了國際外交史上少有的法西斯暴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965年至1967年印尼排華事件
  • 發生時間:1965年 至 1967年
  • 發生地點:印度尼西亞
事件起因,排華事件,政府接僑,第一次接僑,第二次接僑,第三次接僑,第四次接僑,

事件起因

1965年9月30日,印尼發生了震驚世界的“9.30事件”,以總統衛隊翁東為首的軍官,發動軍事政變,捕殺陸軍司令等六名將領,但被以蘇哈托為首的印尼軍人集團鎮壓。蘇哈托集團最終推翻了蘇加諾,並要剷除支持他的印尼共產黨。對這場突發事變,中國事前一無所知,對印尼局勢未立即表態。印尼軍人集團卻製造謠言,誣衊中國參與策劃和支持該事變,組織民眾向中國大使館遊行示威,在全國掀起反華逆流。

排華事件

1965年至1966年初期的排華事件
1965年10月8日,受指使的暴徒在中國駐雅加達總領事館門前“示威”。有的暴徒把署名“反共運動”的一些反華傳單,貼在中國總領事館的門口,上面寫著:“中國是九月三十日運動的導演者,立刻趕走所有的中國人!”“印度尼西亞共產黨是中國所武裝的,把中國人吊死!”“中國是印度尼西亞共產黨的導演者,現在立刻斷絕同中國的外交關係。”
10月14日,據路透社報導,一批示威者在中國領事館外大喊“粉碎中國”進行示威。
10月16日,印度尼西亞武裝部隊非法闖入中國駐印度尼西亞大使館商務參贊處,大肆搜查辦公室和宿舍,並且對中國外交官員強行人身搜查和侮辱。
10月21日,印尼武裝部隊士兵又ー次侵犯了中國駐印尼大使館的外交特權,進入中國大使館人員住所強行檢査。
上述事件發生後,蘇加諾總統在10月23日召集了全國“五位一體”成員會議,要求停止煽動仇恨中國的行動。10月26日,蘇加諾總統向外國記者發表談話說:“中國同印度尼西亞的關係仍然是牢固的——雖然有一些分子試圖離間中國同印度尼西亞的關係。”
然而,蘇加諾總統的呼籲並沒遏制住排華運動,在印尼軍人集團的煽動下,從1965年10月開始,印尼的反華氛圍越來越嚴重。大規模的針對中國和華僑的反華、排華運動也慢慢開始出現。
10月21日至31日,在松巴哇島的亞拉史、打理旺和郎埠等地市郊發生了暴徒破壞華僑商店、住宅,搶劫財物,並且毆打、凌辱華僑的事件,有多名華僑在這些事件中受重傷。
10月25、26日,加布棉發生類似事件。
10月底至11月中旬,中爪哇華僑有40餘人遭當地軍警逮捕。
11月5日,在安汶市內,有暴徒三四千人在裝甲車的掩護下高喊著反華口號,對當地的中華總會發起了攻擊,他們燒毀了中華總會裡的毛澤東掛像。接下來他們將目標轉向了華校中國小以及教員宿舍。隨後逐戶破壞華僑商店、住宅,搗毀貨物和生活用品。
11月10日,望加錫地區發生反華示威,根據中國大使館給印尼外交部的照會,超過2000個僑人家庭的商店或住宅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壞,其中有近1000戶人家徒四壁。
11月13日至26日,在中爪哇的梭羅日惹等地又有十餘名華僑被當地軍警關押。
11月14日,在南蘇拉威西的萬泰營的華僑,又受到嚴重的迫害。
11月22日,中爪哇梭羅市,一批陸軍傘兵戰鬥團的土兵對市內華僑商店、住宅進行了破壞、搗毀和焚燒。到了11月27日,全市90%華僑遭受了極其嚴重的損失,不少人傾家蕩產、無家可歸。
11月初至12月10日,在巴厘島各地洗劫殘殺華僑。
12月10日,棉蘭又發生了反華暴動。根據科佩爾的估計,有將近200名華僑在這場暴亂中喪生。 12月18日中國大使館對印尼外交部的照會,則稱“有數以百計的重傷者要送入醫院治療……據不完全的統計,因遭破壞而傾家蕩產的有數百戶,當晚由於住房被破壞,生命受到威脅,暫時被集中收容的即有一千多人。“
12月底,龍目島華僑慘遭印尼右派蹂躪和屠殺。據不完全的統計,僅12月30日被殺死的華僑即達二十餘人之多。此外,有數十名華僑被毆受傷,另有多名華僑婦女失蹤。有的華僑婦女竟被劫去霸占,強迫為妾,遭受奴役折磨。
1966年後排華運動的升級
1966年3月11政權移交後,印尼的排華運動進入到了一個新的階段,對於華僑的攻擊開始變得更有系統性,地方軍事當局和軍警更加直接地參與到排華運動當中來,從制度和政令層面對華僑的驅逐、排擠也逐漸出現。除此之外,對華僑經濟的掠奪也在這個階段逐漸顯露出來。
對中國外交機構的攻擊
1966年3月18日,在望加錫聚集了萬人的示威隊伍,要求將所有的中國外交人員新聞工作者都驅逐出印尼,一小股示威人士衝進了領事館並造成了損失。
1966年4月15日,武裝部隊夥同暴徒襲擊使館打傷外交官員(5名)並破壞使館財物。
1966年4月20日,右翼組織成員在武裝部隊的協助下破壞、搶占中國使館商務參贊處。
1966年4月21日,暴徒30餘人在武裝軍人的帶領下占領中國總領事館宿舍。另有50人占領了中國大使館宿舍。占領一直延續到4月25日。
1967年1月25日下午,印尼第五軍區派武裝軍人強占中國大使館宿舍,聲稱將其置於地方當局管制之下。
1967年10月1日,印尼政府又一次出動大批軍警和一千多名暴徒,武裝襲擊中國駐印尼大使館,打傷中國臨時代辦和大使館人員。這是兩年以來的第43次武裝襲擊,是國際外交史上少有的法西斯暴行
此後,印尼政府來照宣布關閉其駐華大使館,撤走全部人員;同時無理要求中國政府在30日以前關閉駐印尼大使館、駐雅加達總領事館和駐棉蘭等地領事館,撤回使領館全部人員。1967年10月30日,中國與印尼正式斷絕外交關係
對華僑社團及華僑學校的攻擊
對華僑社團的攻擊主要分為兩個方面,一個是對社團建築和財物的侵占,另一個則是對其領導人和負責人的攻擊。前者發生的時間集中於1966年3月至7月。根據中國大使館1966年4月12日給印尼外交部的照會中,印尼各地總計了數十個華僑社團被非法侵占。
後者持續的時間較長,一直到1967年這類事件仍有發生。 1966年4月20日,司馬委在對當地華人進行虐待後,關押了400名男性華人,至24日才釋放。4月23日,泗水市的右翼組織在軍隊協助下接管當地華僑社團的過程中,殺害了幾名華僑社團的領導人。6月7日,67歲的冷沙中華總會主席張贊成遭到綁架,受到幾天的折磨後才被放出。1967年4月8日,印尼警方傳訊和扣押雅加達中華僑團總會理事、山東公會主席寧樣雨老人。他在監獄中遭到嚴刑拷打,於4月13日死亡。
對華僑學校的攻擊在政權移交前就已經常出現,根據印尼文化教育部對外關係署的1966年4月公布的統計,1965-1966學年關閉了629所華僑學校,涉及華僑學生為272782人,外籍華文教師6478人。
從1966年5月開始,許多地方當局都下令關閉華僑學校。到1967年印尼政府頒布第37號令第七條規定,除外國使節為其家庭成員所辦的學校外,概不得有外國學校後,印尼各地已確定沒有一所華僑學校。結合印尼官方的統計數字來看,從1965-1967年關閉的華僑學校應當有700所左右,因此失學的學生人數可能超過30萬人,因此失業的教職工近萬人。
除了關閉學校外,印尼各地軍警還會傳訊和驅逐華僑學校校長。藉此來達到破壞華僑教育和掠奪華僑財產的目的。
對華僑商店及住宅的攻擊
對華僑商店的攻擊貫穿了1965年10月至1967年的整場排華運動,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其激烈程度逐漸加深。侵占華僑財產的性質也越發明顯。尤其是從1966年底開始,地方的軍事當局往往直接參與對華僑財產的掠奪。並慢慢從直接攻擊華僑商店發展到從制度層面開始掠奪華僑財產。例如,1966年11月中旬,廖內省的軍事當局下令將所有的華僑財產進行登記,不許華僑出賣和轉讓財產,還組織了監督支那人小組對華僑進行迫害。
除了制度層面的掠奪,直接對華僑商店進行暴力攻擊的事件直到1967年6月還有發生。在1967年6月22日,東爪哇海漳軍事當局就派出武裝軍警包圍該市多間華僑商店,有8家華僑商店遭到搶劫。
除了華僑商店外,排華運動中受到侵占的華僑財產還有工廠和商業區。例如在1966年4月12日,萬隆的右翼組織接管了全市的華僑紡織廠並交給當局。
對華人華僑生命安全的侵害
從中國方面照會的抗議以及媒體的報導可以發現,在1966年3月至1967年7月死亡的華僑人數是1966年3月前死亡人數的十多倍。這兩個階段死亡人數的差距遠大於時間長度的差距。這也說明了在1966年3月11日政權移交後,印尼各地華僑在生命安全上受到的傷害更加嚴重。
對於在1965年到1967年間的排華運動中被殺害的華人華僑人數,存在著多種見解。但是由於知情人士的去世,檔案也被銷毀,至今沒有確定的結論。
1966年的《遠東經濟評論》和美國《生活》雜誌,在報導中稱有數十萬的華人在這次運動中被殺。 著名華僑華人研究專家周南京則在《戰後東南亞排華運動探索》一文中,指出”在此期間華僑、華人的傷亡數字,眾說紛紜,從不超過兩千人到2萬人不等“。 黃昆章在《印尼華僑華人史》中則提到,”1965年至1967年的排華,一般認為被害的華僑華人約有2000人。“

政府接僑

在1966年3月11日蘇哈托奪權後,隨著印尼國內政治局勢的變化和排華運動的升級,華僑生存環境也開始急劇惡化。中國政府開始積極組織接僑工作。
1966年4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照會印度尼西亞駐華大使館,要求印尼政府立即安排船隻,將自願回國的華僑送回中國。僅過了4日,中國大使館又在照會中警告印尼外交部兩國的關係將要完全破裂,提出中國政府即使斷交也要保護僑民。
1966年5月5日,印尼方回復稱同意華僑自願回國,但不會負責船隻將他們遣返。
在要求印尼派船遣送華僑未果後,中國大使館於1966年5月18日照會印尼外交部,決定由中國自主派船接回自願歸國華僑。
然而,直到9月2日,印尼政府才在照會中同意了中國政府派船到棉蘭萬達亞齊接運自願回國華僑的要求。此後,中國政府派”光華輪“先後四次前往印尼接僑。

第一次接僑

1966年9月14日,“光華輪”從廣州黃埔港新碼頭啟航,正式前往棉蘭接僑。
1966年9月26日,光華輪進入勿拉灣港。但由於印尼政府在這次接僑工作中設定了新的重重障礙,光華輪不得不在港內滯留了八天之久。10月3日下午,光華輪載著1006名受害華僑,從印度尼西亞棉蘭的勿拉灣港啟航回國。
10月10日,“光華輪”回到湛江港,成功完成了接僑任務。這批歸難僑湛江受到良好的接待和歡迎後,於19日、21日分批到達廣東陽春華僑林場,得到安置。

第二次接僑

10月30日,“光華輪”再次啟航接僑。
11月20日,”光華輪“載著1076名來自亞齊十多個地方的華僑啟航歸國。
11月28日,“光華輪”抵達湛江港,歸難僑們受到了熱烈的歡迎和妥善的接待與醫療。
12月10日,第二批歸難僑離開湛江前往福建寧化。12月13日,福建省三明市人民在泉上華僑農場為他們舉行了盛大的歡迎會,歸難僑們正式在農場落戶。

第三次接僑

1967年1月19日,“光華輪”抵達棉蘭勿拉灣港口開始第三次接僑工作。
1月29日,“光華輪”載著第三批歸難僑1071人離開勿拉灣港口回國,他們同樣來自亞齊的十多個地區,其中半數來自冷沙、班達亞齊和司馬委。
2月5日上午,第三批歸難僑乘坐“光華輪”抵達湛江港。
在湛江經過短暫的休息後,這些華僑於2月19日和20日,分批到達福建省寧德縣東湖塘華僑農場安家落戶。

第四次接僑

1967年5月6日,1099名第四批回國華僑乘“光華輪”從印尼棉蘭返航。
5月13日,第四批歸難僑抵達廣州黃埔港,受到數千人歡迎。他們在黃埔港稍事休息後,即乘火車前往佛山的臨時住地。隨後,他們當中大部分人被安置在廣東英德華僑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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