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對包產到戶責任制的批判(1959年10月—年底)

1959年的第二次鄭州會議決定農村人民公社實行以生產隊為基礎的三級所有制,生產小隊向生產隊實行“三包一獎”(包工、包產、包成本,超產獎勵)。在貫徹執行中,一些地方出現了“包產到戶”的做法。廬山會議決定並開始“反右傾”後,包產到戶被認為是右傾倒退的錯誤做法而受到批判制止。10月12日,中共中央批轉了河南省委《關於右傾機會主義分子的幾個典型材料的報告》,10月13日,批轉了江蘇省委《關於立即糾正把全部農活包到戶和包產到戶的通知》,10月15日,又批轉了農業部黨組《關於廬山會議以來農村形勢的報告》。這些檔案認為,五六七月間農村中出現的“包產到戶”以及吹掉部分供給制、吹散公共食堂等,是“反社會主義的逆流”,是“走資本主義道路”,是“人民公社化後農村一部分富裕中農反對社會主義的反映”。這是繼1957年中曾一度出現在部分地方的農民包產到戶要求被制止後,又一次農民自發抵制平均主義“大鍋飯”和建立有生機的生產責任制的努力被壓制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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