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農業調整法是1938年美國頒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938年農業調整法
- 發布時間:1938年
1938年農業調整法是1938年美國頒布的檔案。
1938年農業調整法是1938年美國頒布的檔案。1938年農業調整法,美國1938年2月16日頒布,目的是為了保護自然土壤資源,並為州際和對外貿提供適量和供需平衡的農產品。該法的一個主要內容是經過修改的土壤保護和國內配額...
《1938年農業調整法》的意義在於,它是美國有史以來第一個永久農業立法,以建立常平倉制度為核心,確立了對農民和消費者利益的並重,奠定了美國當代農業立法的思想基礎,在很大程度上,1940年以來的美國農業繁榮來自於這項立法奠定基礎的...
美國農業調整法是美國新政時期重要立法之一,1933年5月12日美國國會通過。內容解讀 其旨在“提高農村購買力以解救當前全國經濟危機”。第2條規定,“保持農產品的生產和消費之間的某種平衡,並為此規定和維持某些銷售條件,從而重新規定對...
最後,四個地區性的農業實驗室部門獲得1938年農業調整法案的授權建立,他們決定為農產品尋求新的套用。這四個實驗室成立在Wyndmoor, Pennsylvania, New Orleans, Louisiana, Peoria, Illinois, 和Albany, California。許多年後,他們的研究...
1948年農業法是美國頒布的法律法規。1948年農業法,美國1948年7月3日正式頒布,主要目的是授權農業部長穩定農產品價格。按該法第一章“1949年價格穩定”規定,1949年市場年度繼續實行高價格支持。該法第二章對1938年農業調整法作了修正,...
《1933年農業調整法》是美國1933年5月12日頒布的法律。1933年農業調整法,美國1933年5月12日頒布。它的目標是要使農產品的購買力恢復到對農場主比較有利的1909—1914年的水平。該法授權農業部長以下職責和權力:(1)通過同生產者簽訂...
1936年到1938年,美國又通過《土壤保護法》、《新農業調整法》、《小佃農取得土地貸款法》等,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了美國農業政策性金融對農業的支持力度。除了美國之外,義大利、法國、德國、英國、荷蘭等歐洲國家也都制定並出台了一系列農業...
1935年農業調整法修正案,美國1935年8月24日頒布。該修正案最主要的一個內容是,規定用海關收入的30%來促進出口和國內消費,鼓勵使用剩餘農產品發展工業和其他用途,資助農產品生產的調整活動,這就是著名的“第32條款”。對1933年法的...
1938年修訂後的“農業調整法”把平價計算方法由固定基期改為計算期前10年的活動基期。《1973年農業和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放棄平價,改用“目標價格”。“目標價格”根據有關產品的生產成本確定,由政府每年公布。市場價格如果低於目標價格,...
1938年2月16日,通過第二個農業調整法,以代替被判違憲的第一個《農業調整法》。到1939年,國際局勢緊張,國家重點轉向擴軍備戰。而羅斯福的注意力,也日益集中於國際事務。至此,新政告一段落。評價 新政雖然是為壟斷資產階級服務的,...
20世紀30年代經濟大蕭條時期,美國農業部長亨利·阿加德·華萊士全面借鑑古代常平倉思想,通過1933年、1938年兩部《農業調整法》全面建立農產品常平倉制度。以農產品信貸公司為核心,運用公共資金收購儲備大宗農產品,為農場主提供農產品生產...
“Neutrality Act”, 1936 1936 年《中立法》節選/314 “Neutrality Act”, 1937 1937 年《中立法》節選/319 Munich Agreement 《慕尼黑協定》/333 Agricultural Adjustment Act of 1938 《1938 年農業調整法》節選/337 German-Sovi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