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11月18日

1901年11月18日,英美簽訂第二個海約翰——龐斯福特條約,英國同意美國在中美洲修建並管理運河的權利。但是,這項條約規定,運河必須保持中立,必須在同等條件下對兩國的船隻開放。


如果不是美國參議院對第一個海約翰——龐斯福特條約提出修正案,美國早就得到條約中提到的大多數權利了。l899年,國務卿海約翰同英國大使龐斯福特勳爵就蘇伊士運河有關規則達成了第一個條約。第一個條約中最重要一條就是不可在運河地區設防。美國參議院堅決主張在中美洲地區的運河設防,因此對這一條約提出修正案,英國拒絕接受修改過的條約。這天簽訂的這一條約,沒有明確地禁止沿運河設立軍事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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