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12·17解放軍戰機墜毀事故
- 發生時間:2015年12月17日下午5點30分
- 事故地點:浙江台州市溫嶺市澤國鎮
- 傷亡情況:無人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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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背景
國內民航從2011年實行“鳥撞報告免責制度”以來,每年也有2000起左右。由於飛機飛行速度快,與飛鳥發生碰撞後常造成極大的破壞,嚴重時會造成飛機的墜毀,目前鳥撞是威脅航空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
事故過程
2015年12月17日下午5點30分左右,解放軍一架雙座型殲-10戰鬥機在浙江台州市溫嶺市澤國鎮連樹村附近區域墜毀,兩位飛行員在戰機墜毀前及時跳傘,,目前暫無人員傷亡的報告。
根據照片判斷,墜毀的殲-10戰鬥機屬中國海軍東海艦隊海軍航空兵某部,有訊息稱失事的戰機使用的是俄羅斯生產的AL-31F發動機。
事故處理
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顯示,海軍東海艦隊航空兵某團飛行員陳國強、黃孝剛的戰機在空中意外遭受鳥撞發動機停車,當時戰機上載有近2噸航油和200發炮彈。他們在短短的23秒鐘里,沉著冷靜處置,多次努力無法重啟發動機後,兩次向右壓桿改變戰機航向,避開密集居民區,在271米的低高度成功跳傘,保護了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事故原因
調查發現,失事發動機進氣道內壁存在一條長約80厘米,寬約10厘米的噴射狀血跡,並在內部葉片上發現多處軟組織殘留痕跡。
經鑑定,判定發動機葉片打傷為鳥撞所致。所撞擊的是一隻體重在1-1.3千克左右的成年綠頭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