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粵贛高速交通事故

12·13粵贛高速交通事故

2014年12月13日凌晨2時許,粵贛高速公路北行30KM+300M處發生一起6車連環相撞交通事故,造成12人死亡,3人受傷。

經初步調查,事故原因為一輛裝載木條的江西牌照大貨車剎車失靈側翻引發後方車輛接連追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2·13粵贛高速交通事故
  • 發生時間:2014年12月13日凌晨2時20分左右
  • 發生地點:粵贛高速公路和平縣上陵路段
  • 傷亡情況:12人死亡,3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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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經過

2014年12月13日2時13分,駕駛人李艷棚駕駛豫LG7218(豫LC968掛)半掛貨車(核定載質量34噸,實際裝載56.01噸,超載65%)沿粵贛高速公路由南往北行駛至30KM+300M路段,碰撞並擠壓前方遇事故等候通行的2台小型汽車和3台大貨車;碰撞擠壓過程中,粵BTQ653小型汽車受豫LG7218(豫LC968掛)半掛貨車前部碰撞推移,燃油箱脫落、供油管斷裂溢出的汽油,被損壞的電線搭鐵產生的火花點燃首先起火燃燒,並蔓延致豫LG7218半掛牽引車等5輛車起火燃燒。
事故現場圖事故現場圖

事故傷亡

經事故現場清理髮現有12人死亡,3人受傷,分別為粵B·E74V8麵包車內8人全部死亡,粵B·TQ653小轎車內2人全部死亡,豫L·C968(掛)車內2人死亡1人受傷,傷者已送醫院治療。

事故處理

事故救援

事故發生後,河源市委書記何忠友立即趕赴現場指導事故善後處置工作,市長彭建文對事故救援工作作出批示,市委副書記黃建中,河源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賴澤華,常務副市長、公安局長彭定邦率公安、安監、消防等部門及和平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導搶救。
2014年12月13日上午,廣東省公安廳有關領導趕赴現場指揮救援處置工作。

事故調查

2014年12月13日下午,廣東省事故調查組到達和平縣開展事故調查。
事故現場圖事故現場圖
2014年12月15日,河源市已成立由市長任組長的“12·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領導小組,開展事故善後處置工作。
廣東省安全監管局通報稱,廣東省政府事故調查組於12月15日在河源市召開第一次全體成員工作會議。會議要求,參加事故調查的全體人員要增強責任感,依法依規開展事故調查工作,查清事故車輛、事故路段、事故發生單位及相關企業的情況以及事故發生經過和應急處置情況,查明事故原因和管理方面的問題,認定事故性質,分清事故責任,嚴格事故責任追究,提出針對性的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建議,按時向省政府提交事故調查報告。事故調查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開。

原因認定

2014年12月24日,粵贛高速公路河源和平路段“12·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省政府調查組召開專門會議,分析了事故的直接原因,初步認定了事故性質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經調查證實,駕駛人李艷棚交通安全法律意識淡薄,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且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及超載的機動車上路行駛,在夜間和行經下坡路段時車速過快,且不注意路面情況,遇事時採取措施不當,是導致該交通事故發生的主要直接原因。

人員處理

事故調查組初步認定,粵贛高速公路河源和平路段“12·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公安機關已對涉嫌交通肇事罪的4名責任人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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