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中山公車劫持事件

11·21中山公車劫持事件指2014年11月21日15時左右,中山市一男子搶劫了一輛公交,一路橫衝直撞,目擊者說有人員受傷,已撞壞20幾輛小車,公車上有十幾個人,中山市出動交警特警武警,中山港大橋往石岐全面封路,兇手已被警方控制。

中山市第一市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冼某明,據悉該名在中山民眾鎮劫持公車的男子案前曾飲酒嗑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1·21中山公車劫持事件
  • 事發時間:2014年11月21日
  • 事發地點:廣東省中山市
事件經過,影響惡劣,批准逮捕,

事件經過

中山市第一市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介紹,2014年11月21日中午,冼某某在午飯期間喝了白酒後,購買了止咳水和美沙酚片,並喝了半瓶止咳水,吃了48粒美沙酚片。隨後,其乘坐209路公車回家,途徑該市民眾鎮多寶加油站時,發現司機不在駕駛位,其在亢奮中衝到駕駛室啟動車輛,想開回其在民眾鎮的住所。
途中,冼某某駕駛公車途中撞了多輛車輛,公車行駛至中山港大橋橋頂時遇到警車攔阻,冼某某企圖撞開警車逃跑,民警果斷向其開了第一槍,擊中其右小腿,冼某某中槍後仍想掛檔開車,民警又向其連開兩槍,分別擊傷其右手和左小腿。
冼某某還從公車上取下一把鋼叉刺向民警,後被民警制服並送往醫院。

影響惡劣

檢方認為,本案造成2輛警車、4輛小轎車、2輛機車和1輛水泥攪拌車不同程度受損,嚴重破壞社會正常秩序,損害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社會影響極為惡劣。

批准逮捕

中山市第一市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冼某明。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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