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出境游

1元出境游

1元出境游,是在途牛、同程等線上旅遊網站,推出的1元錢不但可以逛景點,還可以出境玩項目。不過,針對1元旅遊產品,旅遊主管部門約談了同程、途牛,並且叫停,引起多方關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元出境游
  • 類型:網遊項目
事件經過,事件結果,事件回應,各方反應,

事件經過

途牛網還推出了“1元出境游”,引發網友熱捧。國家旅遊局網站發布訊息,針對同程、途牛這兩家旅遊網站在網際網路上以低價招徠遊客的經營行為,責成江蘇省相關旅遊部門約談。
自從途牛、同程推出1元旅遊產品後,手機客戶端用戶大增。安卓手機客戶端顯示,途牛旅遊下載量達573萬次,同程旅遊下載量達到1078萬次。途牛和同程的1元促銷,行銷效應很明顯。
打開途牛旅遊手機客戶端,點擊“景點門票”後,彈出的頁面會滾動出“門票1元秒殺區”。參與1元秒殺的景點有常州中華孝道園、上海宛平劇院雜技之夜。截至昨晚6點,上述兩家景點提供的40張1元門票,已經被搶光。

事件結果

搶到的1元門票,被通知延期使用
部分搶到“1元門票”的用戶,在使用時遇到了問題。昨天,南京市民吳先生告訴現代快報記者,上周,他通過同程旅遊手機客戶端,成功搶到紫峰大廈觀光層的1元門票。他原本打算上周六用這張門票去紫峰大廈。結果卻被同程告知,這1元門票延期使用。
吳先生還搶到了紅山動物園的1元門票,使用時間是清明小長假3天。出現被延期的情況後,他開始擔心起來,這1元門票還能不能用了。
主管部門說,“1元出境游”違反旅遊法,屬不合理的低價
根據國家旅遊局要求,途牛網要對“1元出境游”成本進行書面說明。然而,此前途牛提交的書面說明“不夠深刻”,被南京市旅遊委員會打回。
南京市旅遊委員會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途牛推出的“1元出境游”,違反了《旅遊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該條規定明確“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而“1元出境游”明顯是“不合理的低價”。

事件回應

途牛網回應:
途牛網方面不認可“1元出境游”是“不合理的低價”。他們的理由是自己有成本補貼。途牛網相關人士表示,截至活動下線,“1塊去旅遊”總計實際補貼消費者約209萬元,補貼約2500人次。
途牛旅遊網工作人員表示,“1元出境游”是途牛眾多行銷活動之一,2014年8月起推出,專供手機客戶端用戶。途牛已下線該活動,但“1元門票”產品暫時不會下線。
未叫停“1元門票”,但企業應注意用戶體驗
對於同程旅遊推出的“1元門票”,蘇州市旅遊局沒有叫停,但是對同程旅遊提出,要注意用戶體驗的感受。昨天,蘇州市旅遊局工作人員表示,約談情況已經形成書面材料,向上級主管部門提交。同程網工作人員稱,就“1元門票”問題,在過去的近一年時間內,蘇州市旅遊局一直和他們進行溝通。江蘇省旅遊局一名工作人員表示,“1元門票”是市場行為,不能以是否違規定論,而且,線上旅行社和線下旅行社的經營模式、盈利模式都不一樣。
同程網回應:
同程旅遊高層說他們的1元旅遊產品以“1元門票”為主,暫時不會下線,而且,旅遊主管部門也沒有對他們提出下線要求。

各方反應

同行說事,有人稱1元游有壟斷傾向,也有人認為屬市場行為
就整個旅遊市場而言,線上旅遊網和傳統旅行社相比,所占的市場份額並不多。據同程旅遊網高層工作人員介紹,全國4000億的旅遊市場,線上旅行社僅占400億元。然而,途牛、同程等旅遊網的1元促銷產品,在業界引起不少議論。
位於鼓樓區三牌樓附近的一家傳統旅行社工作人員表示,1元促銷,尤其是“1元出境游”會擾亂旅遊市場的秩序。首先,這違反了《旅遊法》第三十五條相關規定。其次,這樣的低價競爭,有壟斷市場的傾向,惡性循環下去不好。
不過,一名業內人士介紹,對於旅遊電商應該寬容一點,只要市場有需求,就應該被認可。就“1元門票”來說,很多景區也不是光靠門票來創收的,景區還有旅遊產品售賣,旅遊飯店、旅遊住宿等消費項目。對此,同程旅遊網高層也表示,他們推出的“1元門票”也是多方合作的模式,例如和銀行、支付寶等合作。
律師說法,“1元出境游”涉嫌不正當競爭
有觀點認為,低價出遊如果另有付費才算是違法的。因為根據新《旅遊法》的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這也是前些年流行的“零團費”被明令禁止的原因。這種觀點指出,如今旅遊電商平台的“1元出境游”雖然也是低價,但只要沒發生誘騙遊客的行為,沒出現安排購物或另行付費的情況,電商平台就不算違反《旅遊法》的規定。
在江蘇諾法律師事務所律師張世亮看來,“1元出境游”產品其實涉嫌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旅遊產品可以低於市場成本價,但低於成本價原則上應該有合適的理由,如果商家是為了贏得市場、打垮對手,而推出這種遠遠低於成本價的產品,那就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了。”他說,這種情況下商家行為不僅擾亂了旅遊市場正常的價格秩序,同時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最終也可能直接或間接損害遊客的利益。
張世亮認為,旅遊主管部門的約談符合法律程式,也是為了維護旅遊市場的秩序,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這種‘1元出境游’產品確實不同於‘零團費’,但他們的行為其實是涉嫌不正當競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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