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4日下午14時52分,溫嶺市城北街道楊家渭村台州大東鞋廠發生火災。經初步確認,有16人死亡,火災被定為責任事故,市長被記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14浙江溫嶺鞋廠火災
- 時間:2014年1月14日下午14時52分
- 地區:浙江溫嶺
- 類型:火災
事發經過,事件調查,傷亡情況,處理結果,
事發經過
據浙江省台州市溫嶺市委宣傳部官方微博訊息,2014年1月14日下午14時52分,浙江省台州市溫嶺市城北街道楊家渭村台州大東鞋廠發生火災。過火面積達到800多平方米。溫嶺市市公安局消防大隊接到報警後立即趕赴現場撲救。經全力撲救,17時40分,火已撲滅,現場救出20多名職工,所有被救人員正在醫院中救治,初步確認,有16人死亡。
事件調查
2014年4月1日,致16人死亡的台州大東鞋業有限公司“1·14”重大火災事故已完成事故調查,浙江省安監局、省公安廳、省監察廳、省總工會、省消防總隊、省人民檢察院和台州市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認定:事故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直接原因為位於鞋廠東側鋼棚北半間的電氣線路故障,引燃周圍鞋盒等可燃物引發火災。
調查組認為,事故的間接原因包括:大東鞋廠主體廠房未經消防審批,廠房內消火栓形同虛設;鞋廠內部安全管理混亂,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溫嶺市、城北街道及轄區派出所、楊家渭村委會等均存在監管不力,甚至放縱違章等。經調查,大東鞋廠建立以來,當地消防、派出所、安監等相關職能部門均未對該企業進行過消防和安全生產檢查,城市管理部門也未對其搭建的違章鐵棚採取過任何處罰和責令拆除的措施。
傷亡情況
位於溫嶺市城北街道楊家渭村的台州大東鞋業有限公司7間三層廠房發生火災。溫嶺市委宣傳部通報稱,經確認,火災共造成16人死亡,另有17人被送往醫院,其中5人受傷(1人骨折、4人呼吸道灼傷)。受傷人員傷情穩定。
處理結果
大東鞋廠法人代表、執行董事、經理林劍鋒,大東鞋廠股東、監事林真劍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正在立案偵查階段。調查組建議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政府部門15名相關責任人均受到黨紀或政紀處理。其中,給予溫嶺市市長李斌,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張永兵,副市長張文洋行政記過處分,給予副市長陳剛行政警告處分。
。11月27日,溫嶺法院對該火災責任人重大責任事故一案進行一審宣判:台州大東鞋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劍鋒、股東林真劍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