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在首輪新通用頂級域申請項目中,“.網路”是最早申請併入根的新中文通用頂級
域名之一,由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簡稱CNNIC)負責運營管理,於2014年1月21日正式寫入全球網際網路根域名系統.
中文域名是含有中文的新一代域名,同英文域名一樣,是網際網路上的門牌號碼.中文域名屬於網際網路上的基礎服務,註冊後可以對外提供WWW、Email、FTP等套用服務.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CNNIC)負責運行和管理以“.CN”、“.中國”、“.公司”、“.網路”結尾的四種中文頂級域名.
“.公司”和“.網路”的註冊管理機構——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CNNIC)是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於1997年6月3日組建的管理和服務機構,行使國家網際網路信息中心的職責.作為中國信息社會基礎設施的建設者和運行者,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CNNIC)以“為我國網際網路用戶提供服務,促進我國網際網路健康、有序發展”為宗旨,負責管理維護中國網際網路地址系統,中國
網際網路地址行業發展,發布中國網際網路統計信息,代表中國參與國際網際網路社群.
發展歷程
隨著網際網路在開發中國家的進一步普及,域名申請的增多,給日益龐大的頂級域名管理帶來了不便,擴大頂級域名被提上了議事日程.對非英語的開發中國家來說,以自己的語言設定域名,有助於推動自己國家網際網路的普及和民族文化的張揚.
台北時間2003年3月8日(美國時間3月7日下午5點),國際網際網路技術標準制定組織IETF通過網際網路正式公布了與多語種域名相關的三個標準(RFC3490、RFC3491、RFC3492),這三個標準分別解決了多語種域名編碼範圍和預處理方法、應用程式支持多語種域名的技術框架,以及多語種編碼與多語種域名傳輸編碼之間的轉換算法等問題.至此,經過全球技術專家共同討論且被廣泛接受的多語種域名技術標準最終定稿.
2004年4月14日,由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CNNIC)聯合TWNIC、JPNIC、KRNIC提交的《中日韓多語種域名註冊與管理規範》被國際工程任務組(IETF)通過為RFC3743.RFC3743主要解決多語種域名中的漢字簡繁體等效問題.2006年10月13日,由李曉東為第一作者的《中文域名註冊和管理標準》被IETF正式批准通過,編號為RFC4713,成為CNNIC主導制定的第二個網際網路國際標準.至此,純中文域名在全球網際網路及域名系統中使用的技術障礙已破除,“.中國”寫入全球根域名系統的技術難題或國際標準問題逐一化解.
基於這種背景,在“網際網路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The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 ,簡稱ICANN)巴黎2008年會上,理事會一致通過一項重要決議,允許使用其它語言包括中文等作為網際網路頂級域字元.
2009年11月16日,CNNIC對外宣布,該中心已於16日下午向ICANN正式遞交“.中國”域名加入全球域名根伺服器申請.2010年6月,“.中國”域名已作為中文國家頂級域成功入根開放註冊,並於當年7月正式寫入全球網際網路根域名體系.有專家指出,“.中國”域名進入全球網際網路體系,無疑是中國網際網路產業發展中的一個開創性舉措,中國網際網路從此擁有了屬於自己的域名平台.可以預期的是,“.中國”域名的啟用將會改變長期以來一直英文域名處於壟斷地位的局面,有力地助推中國提升網際網路話語權,進而促進中國國際競爭力的提升.“.中國”的註冊量一直呈高速上升狀態,為“.公司”和“.網路”域名的國際申請打下了中國市場的套用基礎.
2009年12月18日, ICANN發布新通用頂級域(New gTLD)計畫意向草案,並於2011年3月正式批准該計畫實施.2012年4月,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CNNIC)正式向ICANN提出將“.公司”和“.網路”寫入全球網際網路根域名系統的新通用頂級域申請計畫.根據原信息產業部(現工業和信息化部)頒布的“關於中國網際網路域名體系的公告”,作為我國網際網路域名體系的中文頂級域名,“.公司”和“.網路”域名已提供註冊並供中國大陸地區用戶使用.2014年1月21日,經ICANN批准,“.公司”和“.網路”域名正式寫入全球網際網路根域名系統,成為可實現全球訪問的新通用頂級域名.
主要特點
1、技術特點:
⑴ 高安全性
① 域名安全:提供註冊局鎖、域名監測等服務,確保域名持有權、運行正常;
② 信息安全:提供WHOIS隱私服務,靈活隱藏註冊人指定的信息欄位,有效防止信息濫用和泄露
③ 解析安全:實施DNS安全簽名部署,保證網站地址始終被用戶正確訪問
⑵ 高穩定性
① 註冊穩定:註冊系統負載均衡,確保100%回響註冊人的註冊、更新和刪除操作
② 解析穩定:全球多點部署,可承載每天10億解析量、支持世界各地無障礙訪問
③ 查詢穩定:本地數據加密存儲,異地數據備份, 30ms快速回響用戶查詢請求
2、註冊特點
易註冊
① 實名簡易:註冊人實名資料全部電子化提交,顯著最佳化現有中文域名註冊流程
② 審核高效:後台自動核驗實名信息、域名命名規範,首次實現5分鐘內即返回審核結果
③ 隨時隨地:CNNIC提供移動APP的中文域名註冊局,方便隨時隨地管理、查詢域名.
3、套用及服務特點
⑴ 套用方便
① 域名名片:為註冊者打造專屬域名空間,提供名片、簡歷和可信信息展示服務
② 中文郵:提供免費、獨具特色的中文信箱服務,更好地傳播個人及企業的域名和信箱地址;
③ URL轉發:“免備案”解決方案,可以使域名指向任意目標地址
⑵ 服務完善
① 客服支持:7*24h客戶服務支持,快速解答中文域名的任何疑問
② 流程規範:始終走在國內域名政策前沿,提供最新、最標準、最規範的流程體驗
③ 多年經驗:將近20年域名行業服務經驗的積累,承諾專業、完善、標準的域名服務體系
註冊規則
(一)優先規則
.公司和.網路域名遵循“先申請先註冊”的原則
(二)註冊人資料
1. 個人申請者提交身份證明電子信息.國內申請者不需提交身份證的電子件或紙質版,只需提交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2. 企業、組織機構類申請者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等單位證明的電子信息.國內申請者如提交的是組織機構代碼證,則不需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的電子件或紙質版,只需要提交組織名稱和代碼證號;
3. 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域名命名
1. .公司和.網路域名可單獨或組合使用簡體或繁體中文字元、英文字母a-z(大小寫等價)、阿拉伯數字0-9與半角的連線符“-”組合作為域名命名,“-”不能放在開頭或結尾;
2. 最多可以註冊的長度為中文域名轉成 punycode後(轉碼方法見“中文域名線上轉碼”)63個字元,或20個漢字.
3. 未被ICANN和CNNIC添加為預留保護的域名
4. 未涉及CNNIC禁止註冊規定詞的域名
(四)註冊年限
.公司和.網路域名的最高註冊年限為10年,在此範圍內,可自主選擇域名的註冊年限(以“年”為單位).
(五)新注贖回期
域名新注5日內,審核不通過會刪除並退費,包括新註冊和續費費用.
(六)續費規則
1. 續費寬限期:域名持有者在域名到期前主動續費,續費後的15日為續費寬限期,註冊服務機構如在此期間刪除該域名,CNNIC將返還註冊服務機構已付的該筆續費費用.
2. 續費確認期:域名到期後自動進入續費確認期,域名持有者在到期後30日內確認是否續費,如書面表示不續費,域名註冊服務機構有權註銷該域名;如果域名持有者在30日內未書面表示不續費,也未續費,域名註冊服務機構有權30日後註銷該域名
3. 贖回寬限期(高價贖回期):域名註銷或到期刪除後,原註冊用戶擁有30天的贖回寬限期(高價贖回期),在此期間,用戶有權贖回該域名,但須和原註冊服務機構或代理商協商,按約定或協商價格贖回.
(七)轉移規定
1. 域名轉移:指域名從註冊服務機構A轉移到註冊服務機構B
用戶需要向註冊服務機構A索取轉移密碼,提供給註冊服務機構B,由註冊服務機構B通過註冊系統完成轉移操作.
? 註冊服務機構A確認用戶身份後需無條件提供轉移密碼
2. 轉移續費:域名轉移時,用戶需在註冊服務機構B處將該域名多續費一年.
3. 轉移寬限期:轉移後的15天為轉移寬限期,域名持有者如果在此期間註銷該域名,CNNIC將已扣除的轉入方轉移費用返還註冊服務機構B.
(八)註冊人審核
1. 後台自動核驗:註冊人如提交身份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後台實時核驗電子信息.
2. 人工審核:註冊人如提交海外證件或其它有效的身份、組織類證件(如護照、台胞證等),CNNIC審核員將及時審核相關電子資料.
3. 白名單用戶免審:CNNIC白名單用戶可默認通過審核,直接註冊域名.
註冊服務機構
根據《中國網際網路域名管理辦法》的規定,CNNIC作為中文域名註冊管理機構,不直接面對最終用戶提供中文域名註冊相關服務,域名註冊服務將轉由CNNIC認證的域名註冊服務機構提供.註冊服務機構管理體系結構圖如下:
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CNNIC):是中文域名註冊管理機構,負責運行和管理相應的中文域名系統,維護中央資料庫.主要職責包括:
(一) 運行、維護和管理中文域名伺服器和相關資料,保證中文域名系統有效運行;
(二) 授權中文域名註冊服務機構提供中文域名註冊服務.
註冊服務機構:應當按照公平原則和先申請先註冊原則受理中文域名的註冊申請,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辦法完成中文域名的註冊.
相關規定
2000年11月8日,國家信息產業部發布了《關於網際網路中文域名管理的通告》,其原文如下:
隨著我國社會和經濟的不斷發展,提高計算機和網路的普及套用程度,合理擴大利用網際網路,己成為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的重要任務.為了進一步完善我國中文域名體系,規範中文域名註冊服務,促進網際網路健康發展,維護用戶權益,現通告如下:
一、域名是對應於網際網路數字地址(IP位址)的層次結構式網路字元標識,是進行網路訪問的重要基礎.中文域名是含有中文文字的域名,是我國域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積極推進中文網路信息資源的開發,促進網路套用普及加快中文域名的套用,經批准,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CNNIC)已於2000年初開通中文域名試驗系統並提供住冊服務.
二、中文域名註冊體系結構分為三層,即註冊管理機構、註冊服務機構和註冊代理機構.註冊管理機構負責運行和管理域名系統,維護域名中央資料庫.註冊服務機構負責受理域名住冊申請並完成註冊.註冊代理機構在註冊服務機構授權範圍內接受域名註冊申請.經信息產業部批准,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為我國中文域名註冊管理機構.
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中文域名註冊服務或註冊代理活動,應獲得信息產業部批准,信息產業部電信管理局具體負責辦理審批事宜.未經批准,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從事中文域名註冊管理、註冊服務和註冊代理活動.
四、申請從事中文域名註冊服務或註冊代理活動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是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或事業法人;(二)有與從事中文域名註冊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門人員;(三)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四)有健全的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五)從事中文域名註冊服務的,已與中文域名註冊管理機構達成相關協定;(六)從事中文域名註冊代理的,已與中文域名註冊服務機構達成相關協定;(七)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申請者提交的材料應包括以下內容.(一)中文域名註冊服務申請書.其中應說明提供服務的條件、能力等;(二)法人資格證明;(三)從事中文域名註冊服務的,應出具已與中文域名註冊管理機構達成協定的相關證明;(四)從事中文域名註冊代理的,應出具已與中文域名註冊服務機構達成協定的相關證明.
六、信息產業部電信管理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決定.予以批准的,正式批覆申請人;不予以批准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60日後,未經批准在我國境內從事中文域名註冊管理、註冊服務和註冊代理活動的,將被視為違規行為,並比照國家有關法規和規章予以查處.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