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里縣審計局

龍里縣審計局

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程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我縣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里縣審計局
  • 辦公地址:龍里縣行政2號辦公樓 
  • 地區貴州省龍里縣
  • 郵編:551200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全縣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全縣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2、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我縣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參與制定我縣審計、財政經濟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制定審計業務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以及年度審計計畫。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3、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和向縣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和規範性檔案、巨觀調控措施以及管理體制、機制建設的建議。
4、向縣人民政府提出縣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
5、依法對屬於審計監督的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6、按規定對國家機關和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7、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8、負責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審計項目和專項審計調查項目的組織實施。
9、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10、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11、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姓    名:楊洋
職    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分管工作:主持審計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落實黨的建設工作,從嚴管黨治黨,抓好意識形態工作,落實好鄉村振興工作,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認真履行黨內法規執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對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承擔主體責任。
姓    名:鄒智
職    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負責經濟責任審計、自然資源資產審計、計畫統計、整改、工會、內部審計、鄉村振興、河長、林長及路長等方面的工作。認真履行職責分工範圍內的從嚴管黨治黨職責。承擔局黨組和黨組書記交辦的其他工作。
姓    名:盧紅
職    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負責審計質量、機關黨建、全面從嚴治黨、法治政府創建、精神文明建設、市域治理(平安龍里建設)、意識形態、幹部人事、機構編制、保密工作、財務工作、關工委、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及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認真履行職責分工範圍內的從嚴管黨治黨職責、黨內法規執行責任。承擔局黨組和黨組書記交辦的其他工作。
姓    名:楊丕剛
職    務:副局長
分管工作:主要負責投資審計工作、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專項資金審計、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營商環境等方面的工作。認真履行職責,承擔分工範圍內的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承擔局黨組和黨組書記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綜合治理、檔案、財務、資產管理、後勤保障、機關文電、機要、考核、督查等工作。負責機關、派出機構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審計專業技術職稱考評等工作。對審計工作相關重要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審核有關工作。審計項目計畫管理及統計工作。承擔有關政策的起草工作和普法、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本單位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對審計成果進行整理研究和綜合利用。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監督檢查審計業務質量,糾正或責成糾正違反國家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負責對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移送協調。推動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內部審計職責履行情況,檢查內部審計業務質量。組織協調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
(二)財政審計科
組織審計國家、省、州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審計縣本級政府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縣直機關單位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組織審計地方預算收入執行、社會保險費徵收等情況,組織審計縣政府及相關單位管理的科教文衛專項資金。組織審計縣人民政府組織管理的社保基金和受縣人民政府委託由其他部門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三)電子數據審計科
負責信息化建設和電子政務的推進和設施;組織開展審計業務電子數據的採集、驗收、整理和綜合分析利用;組織對有關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網路安全、電子政務工程和信息化項目以及信息系統的審計。
(四)農業農村審計科
組織審計農業農村、扶貧開發資金、扶貧項目投入、鄉村振興以及其他相關公共資金和建設項目。組織審計縣級國有金融機構和縣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組織審計金融管理部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組織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及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五)計畫整改科
組織上報審計計畫工作,統籌調度審計整改工作,負責審計項目資料歸檔及內部審計協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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