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灣區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

負責房屋徵收與補償檔案管理工作;指導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確定。負責監督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在委託範圍內實施的房屋徵收與補償行為。

區人民政府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是負責我區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工作的牽頭單位,組織實施本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行政行為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負責擬定本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相關規範性檔案
(二)負責組織編制房屋徵收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房屋徵收決定和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對徵收範圍內的房屋組織調查登記;與被徵收人訂立房屋徵收補償協定;擬訂房屋徵收補償決定;監督管理房屋徵收補償資金的存儲、使用;做好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三)負責辦理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引起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等法律事務及協調處理房屋徵收與補償等方面的糾紛。
(四)參與安置房建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安置房統籌調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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