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海市衛生局

龍海市衛生局是政府的職能部門,組織機構。負責貫徹落實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海市衛生局
  • 地址:龍海市
  • 規模:25家
  • 局長:陳丁俊
  • 公立醫療單位:25家
單位概況,基本概況,發展情況,改革發展規劃,職能職責,組織機構,領導分工,

單位概況

基本概況

1、公立醫療衛生單位25家,其中:①縣級綜合醫院2家;②中醫院1家;③疾病預防控制機構1家;④婦幼保健所1家;⑤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5家;⑥衛生監督機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衛生進修學校、衛生工作者協會、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各1家。全市擁有村衛生所(室)824家,民營醫院1家,個體診所、門診部63家。
2、衛生編制人員1936人,實際在編人員1347人(其中鄉鎮衛生院501人)。衛生技術人員1197人,其中:①高級職稱63人,占4.7%;②中級職稱231人,占17.1%;③初級職稱788人,占58.5%。大專以上學歷501人,占37.2%。
3、公立醫療衛生單位開放病床數1367張,每千人擁有醫院床位數1.72張;每千人擁有公立醫療衛生人員1.73人;每千人口擁有執業(助理)醫師1.01人;每千人口擁有註冊護士0.63人。

發展情況

1、主要成效。2006年被漳州市委、市政府抗擊1號颱風先進集體,被省衛生廳授予衛生系統救災防病先進集體;2007年度被省政府授予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先進單位;2008年度被衛生部授予全國絲蟲病防治工作先進集體,創衛工作被省愛衛會授予滅蚊先進城區。
2、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醫療救治體系、衛生監督體系等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各醫療機構均建立了發熱門診、腸道門診及傳染病隔離區,建立了傳染病疫情直報網路和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強化了全員培訓,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全面落實傳染病防控措施,2006年以來全市沒有發生重大傳染病爆發流行。
3、醫療服務能力情況。全市有二級甲等醫院2家,二級乙等醫院1家,一級甲等醫院6家。市第一醫院、市中醫院服務能力持續保持在漳州市同級醫院前列。2008年全市公立醫院門診病人總數達到了101萬人次,住院總量5.94萬人次。
4、投入情況。2007年,財政共投入農村衛生事業經費1868萬元;2008年投入農村衛生事業經費2012萬元。2007年以來,各醫療衛生單位共投入6千萬元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其中龍海市第一醫院新址建設完成投資4千多萬元,各鄉鎮衛生院改造提升工程投資1千萬元;各醫療衛生單位添置儀器設備投入800萬元。
5、新農合開展情況。新農合制度於2007年開始實施,到2009年,全市參合人數67.04萬人,參合率達到98.7%;實施以來,共為86180人次參合患者補償醫藥費用1.16億元。
6、衛生惠民政策。2007年以來,Ⅰ類疫苗免費接種、結核病免費治療、免費婚檢、鄉村醫生享受津貼、免費培訓等衛生惠民項目全面落實,衛生改革開放成果進一步惠及了廣大人民民眾。

改革發展規劃

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醫療服務體系、醫療保障體系、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四位一體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形成以縣級醫療衛生機構為龍頭,以鄉鎮衛生院為骨幹,以村醫療機構為基礎的三級醫療衛生預防保健網路,整合最佳化醫療服務資源,為民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
加強市直醫療機構建設,到2012年,完成市第一醫院綜合大樓新建、市中醫院骨傷科病房大樓、疾控中心實驗大樓新建,實施科技興院策略,建設品牌科室,力爭綜合醫院和中醫院醫療水平在漳州市保持先進行列。加強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加緊推進全市13所鄉鎮衛生院和2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改造提升工程,到2012年,完成改造建設面積2.4萬㎡,基本擁有與其功能相適應的業務用房、適宜設備和實用人才,實施分類管理,加強業務能力建設,促進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能力明顯增強。加強村級醫療機構管理,推進標準化衛生所(室)建設,基本實現農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縣”的目標。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民營醫院,支持龍池醫院、濱海新城醫院、圓山醫院、程溪衛生院浮山分院建設,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放活用人機制,加大人才招聘和引進力度,落實鄉鎮衛生院經費全額補助等各種保障和優惠措施政策吸引衛生人才紮根農村。全面落實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惠民政策,到2020年,全市農民參合率要保持在90%以上,逐步提高新農合的補助標準,逐步擴大和提高住院費用、門診費用報銷範圍和比例,讓農民民眾得到更大的實惠。繼續落實好Ⅰ類疫苗免費接種、結核病免費治療、免費婚檢、鄉村醫生享受津貼、免費培訓等衛生惠民政策,廣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健康教育活動,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確保衛生事業公益性質最大化。

職能職責

(一)貫徹落實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戰略目標和重大疾病防 治規劃。
(三)依據衛生法律法規、標準對全市公共衛生、勞動衛生、學校衛生、環境衛生、職業衛生監察(包括礦山衛生監察)、職業病防治和食品衛生實施監督管理;對重大疾病及醫療質量等實行監測;擬訂全市城鄉醫療衛生機構設定規劃及管理辦法;實施衛生技術人員的資格認定和準入,醫療機構從業許可證的管理工作。
(四)依法監督管理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
(五)制訂並實施人才培養發展規劃,抓好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指導本部門技術開發和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組織全市醫藥衛生科研工作,推動醫藥科技、醫學教育為衛生事業發展服務。
(六)負責對全市中醫中藥工作的行業管理;對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學的醫療、護理、康復、保健等工作實行業務指導,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
(七)擬訂並實施全市婦幼衛生、優生優育工作的發展規劃。落實農村衛生、婦幼衛生、生殖健康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指導並監督初保條例的實施。
(八)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市政府各有關部門愛國衛生的工作任務;組織擬訂全市創建衛生城市、衛生鄉鎮和農村改水、改廁方案;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和除四害活動,動員全社會參與衛生工作。
(九)建立和完善全市衛生統計、信息系統,管理衛生統計與信息工作,指導和管理衛生行業群團組織的工作。
(十)管理市屬醫療衛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好鄉鎮衛生院領導班子。擬訂全市衛生技術人員職業道德規範,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進衛生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
(十一)遇到重大突發事件或自然災害,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組織協調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協助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搶救傷病員,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蔓延。

組織機構

綜合科人秘工作職責
1、擬定本局年度計畫和總結工作,制定並組織貫徹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協調、督促各科室業務的開展。
2、負責全市衛生事業有關重要檔案的起草,綜合提出貫徹全省、漳州市衛生工作方針和實施意見,協助局領導開展衛生工作調研;
3、組織開展衛生改革與發展的宣傳指導工作,衛生信息的編印和組織協調衛生新聞報導。
4、負責文電處理、行政事務、信訪工作、印鑑、車輛管理、辦公用品管理、大型會議組織。
5、工作人員考勤管理、機關安全保衛、衛生管理、機要保密、檔案管理等工作。
6、組織本局及基層單位年度考核工作,做好局機關及各醫療衛生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與勞動工資、幹部培訓、醫保與社保、人員招聘、自聘人員準入、人才交流、老幹部與知識分子等工作。
7、按有關規定具體實施各醫療衛生單位班子建設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
8、負責組織初、中、高級職稱資格考試的報名和審核上報,組織高、中級人員聘任工作。
9、協助局領導抓好衛生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黨務工作。
10、衛生法制和衛生監督網路建設、衛生監督員管理。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科計財工作職責
1、指導全市衛生計畫財務工作,制定衛生系統年度預決算、計畫,並組織實施。
2、指導和監督全市醫療衛生收費項目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執行衛生事業發展經濟政策和經濟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
3、負責各醫療衛生單位、財務、基建、國有資產的監管。
4、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5、對應漳州市衛生局計財科衛生統計和衛生經濟學會等工作。
6、指導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7、負責醫療機構藥品收支兩條線管理和預算外資金管理。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業務科工作職責
(一)醫政工作
1、制定醫療機構的設定規劃,貫徹《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依法對醫療機構實施管理和監督,審批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2、組織對醫療機構和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監督管理,組織從業人員醫學繼續教育。
3、負責制定全市醫療機構分級管理方案,並組織實施等級醫院創建活動,對申報等級醫院進行初審。
4、依照《獻血法》對血液質量實行監控,確保臨床用血安全。
5、貫徹《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受理事故的鑑定申報和醫療糾紛處理,負責檢查各單位上報的醫療事故處理情況和複查工作。
6、負責醫療機構護理工作的管理,實施《護士管理條例》,進行護士執業管理等工作。
7、貫徹《執業醫師法》,組織醫師執業註冊和管理工作。
8、負責對全市中醫藥工作的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
9、負責組織徵兵和高招體檢工作。
10、負責制定醫療儀器設備管理辦法,審批監督大型儀器設備和裝備。
11、負責審查和匯總醫療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成果的科普套用。
13、在遇到重大事件和自然災害,負責組織調度全市衛生人員戰備的緊急醫療救護。
14、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疾病控制和基層婦幼
1、疾控工作(應急辦):貫徹“預防為主”方針,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擬定全市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措施,並督導實施;組織對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組織實施全市兒童免疫規劃工作,防止相應傳染病的發生;組織協調全市的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應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和蔓延。
2、基婦工作:擬定全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的發展規劃,並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實施上級有關婦幼衛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技術標準,組織醫療保健機構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及《中國婦女發展綱要》、《中國兒童發展綱要》、《計畫生育服務管理條例》,指導並監督我市初級衛生保健工作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實施服務計畫生育技術標準;負責婦幼保健技術服務質量監督和管理。
3、社會治安綜治和安全生產工作 。
4、完成局領導交辦其他工作事項。
監察室工作職責
1、對本系統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黨員和監察對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落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行政監察工作的指示、決定;
3、負責對本系統黨員幹部職工違反黨紀、政紀案件的初核,並積極配合市紀檢監察機關和市直機關紀工委查處違紀違法案件;
4、協助局黨總支開展黨風黨紀、政風政紀和職業道德教育,加強機關效能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
5、受理對本系統黨組織、黨員和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問題的信訪舉報和控告申訴;維護人民民眾和黨員、幹部的民主權利及合法權益;
6、完成市紀委、監察局和本局領導班子交辦的其他工作。
合醫辦工作職責
1、擬定和組織實施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管理辦法,檢查指導各鄉鎮新型合作醫療報帳工作;
2、組織和督促合作醫療基金籌集、基金管理、使用審批,編制年度預決算,督促新農合管理中心定期公布收支和報帳情況;
3、組織對醫療機構定點資格的審核和確認,對定點醫療機構服務收費等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新農合管理中心做好年度合作醫療情況報告與總結工作。
5、督促新農合管理中心定期向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報告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衛生工作者協會工作職責
宣傳黨和國家的衛生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協助政府及衛生行政部門加強對農村基層衛生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採取多種形式,組織農村衛生工作方面的學術交流與合作,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適宜技術,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辦理衛生行政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
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愛國衛生運動委員辦公室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愛國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上級對愛衛工作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提出貫徹意見,擬定全市愛國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
2、指導農村改水、改廁工作並及時統計上報;
3、開展創建衛生城市,衛生鄉鎮(村)和衛生先進單位活動,協調有關部門和團體開展愛國衛生工作,檢查全市開展愛國衛生工作情況;
4、開展愛國衛生宣傳和健康教育活動;
5、組織全市城鄉滅除“四害”活動。
6、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龍海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工作職責
衛生局衛生監督所所長 康美壽
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是在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內設衛生監督機構並下設衛生監督執行機構,負責轄區內衛生監督工作。
1、全面負責全所行政、業務、教學、科研的管理工作,實行所長負責制的綜合目標管理責任制。
2、負責組織制定全市衛生監督規劃,組織各科室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年度工作總結和專項工作總結,加強督查,確保各項工作計畫和中心任務的落實。
3、負責組織衛生監督隊伍政治業務學習和技術培訓、積極開展廉政建設、政風建設,加強隊伍管理,不斷改進工作作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4、負責本所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實施,對本所履行的所有衛生監督管理工作負總責。
5、組織實施全市衛生法規及衛生知識宣傳教育和從業人員培訓工作,組織開展從業人員健康體檢。
6、受委託負責組織各種健康相關產品、食品衛生、公共衛生、供水單位衛生許可證的審核(其中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上或涉及面廣、影響面大、政策性強的項目報局長審批);組織開展衛生許可綜合執法檢查。
7、負責組織對應上級及有關部門組織的食品、公共衛生、職業衛生等專項整治。
8、負責組織對衛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產品進行抽樣檢驗。
9、負責組織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衛生局交辦的違法案件的調查,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10、指導各鄉鎮衛生監督分所依法開展監督工作,組織鄉鎮衛生監督分所做好年度工作計畫和總結,完成的度工作計畫和中心工作任務。
11、完成衛生局交辦的其他執法工作任務。
辦公室工作職責
1、負責幹部隊伍建設與管理,包括工資、考勤、職稱、獎懲和監督員管理等工作;
2、負責物資採購、修繕、後勤、衛生、安全、檔案等行政管理工作;
3、起草、編制衛生監督所工作規劃、年度計畫、總結;
4、組織建立內部規章制度、工作程式;
5、協調、督查業務科室工作任務的落實和規章制度的執行;
6、掌握各類衛生監督信息,供領導決策,組織、協調衛生監督統計、上報;
7、協助組織衛生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申請強制執行等有關法律事務,參與違法案件處理的合議和審查;
8、承辦黨務、黨建、紀檢、監察和承辦衛生監督投訴和執法監督;
9、完成衛生行政部門交給的其他任務。
食品衛生監督管理科工作職責
1、負責制定全市食品衛生監督工作計畫,組織實施食品衛生監督,做好對應相關部門的總結和匯報工作;
2、負責相關單位、相對人申請項目的預防性衛生審核、衛生許可發證前的現場衛生審查、負責相關產品的抽查和採樣工作;
3、組織食品衛生監督執法專項整治與稽查;
4、負責相關突發事件的調查控制、處理和舉報、投訴的查處;
5、受理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案件的調查取證,提出處罰建議,執行處罰決定;
6、負責相關從業人員健康管理、衛生知識和衛生法律培訓的宣傳發動和組織工作,並組織實施相關專題培訓;
7、負責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日常衛生監督和技術指導,做好相關衛生監督數據統計、匯總和總結上報;
8、負責基層相關業務指導,配合其他科室開展工作,完成衛生行政部門交給的其他任務。
公共衛生監督管理科工作職責
負責傳染病防治、公共場所衛生、化妝品衛生、學校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消毒衛生、生活飲用水的衛生監督和管理工作:
1、負責制定全市傳染病防治、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化妝品和學校衛生、放射、消毒衛生、職業衛生的監督規劃,組織實施衛生監督,做好對應相關部門總結匯報工作;
2、組織對公共場所、化妝品、職業病防治、放射防護、生活飲用水的日常監督和技術指導,組織開展相關衛生監督執法稽查;
3、負責相關單位、相對人申請項目的預防性衛生審核、發證前的現場衛生審查;
4、負責相關突發事件的調查、控制、處理、舉報和投訴的查處;
5、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案件的受理立案、調查取證,提出處罰建議,執行處罰決定;
6、負責相關從業人員健康管理、衛生知識和衛生法律培訓宣傳發動和組織工作,並組織實施相關專題培訓;
7、負責相關法律法規衛生監督技術指導,做好相關數據統計、匯總和上報;
8、負責基層相關業務指導,配合其他科室開展工作,完成衛生行政部門交給的其他任務。
醫療機構監督管理科工作職責
負責醫療機構、母嬰保健監督與管理、血液管理工作:
1、負責制定全市醫療機構、母嬰保健、血液管理衛生監督工作規劃,組織實施相關法律法規的衛生監督,做好對應相關部門總結匯報工作;
2、負責組織醫療機構監督管理和母嬰保健、血液管理日常監督和技術指導,組織衛生監督執法稽查工作;
3、負責相關專業範圍內的衛生法規、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和相關從業人員的培訓及健康管理;
4、負責組織醫療市場整頓稽查、打擊非法行醫;組織對醫療質量、醫療廣告管理與專項整治;
5、負責相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控制、處理和舉報、投訴及查處;
6、負責相關專業範圍內衛生違法案件的受理、立案、調查取證,提出處罰建議,執行處罰決定;
7、負責做好相關衛生監督數據統計、匯總和總結上報;
8、負責基層相關業務指導,配合其他科室開展工作,完成衛生行政部門交給的其他任務。
衛生許可科工作職責
1、負責對相關單位、相對人申請建設項目、衛生許可、執業許可、執業註冊等申請,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要求進行基本條件及申請資料的審查,並作出受理、暫不受理或不予受理的答覆;
2、將申請衛生類相關許可項目,經審查符合基本條件和資料要求的進行受理登記,並移交到相關業務監督科室進行現場監督、審核驗收;
3、經審查後的衛生類相關許可申請項目,按規定由局長或分管副局長簽發同意後,衛生行政許可管理科負責通知業主,按章繳收有關費用,辦理髮證手續;
4、負責從業人員健康證的發放工作;
5、負責健康相關產品及廣告的審查、審批(核);
6、負責基層相關業務指導,配合其他科室開展工作,完成衛生行政部門交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局長 陳丁俊
1、主持衛生局(衛生系統)黨政全面工作;
2、組織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法規、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
3、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和重大疾病防治規劃;
4、依據衛生法律、法規、標準組織對全市公共衛生、勞動衛生、學校衛生、環境衛生、職業病防治和食品衛生實施監督管理;擬訂及組織實施全市城鄉醫療衛生機構設定規劃及許可管理;實施衛生從業人員的資格認定和準入;依法組織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監督;
5、組織對全市中醫藥工作的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
6、擬訂並實施全市婦幼衛生保健發展規劃;指導初級衛生保健及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7、組織實施和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愛國衛生工作任務;
8、抓好各醫療衛生單位黨建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和落實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升工程相關措施,按有關規定配好醫療衛生單位領導班子;
9、擬訂全市衛生技術人員職業道德規範,組織職業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衛生人員醫德醫風水平。
10、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提高參合率;
11、制訂衛生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方案和應急措施,組織協調全市衛生技術力量,搶救傷病員,控制疾病發生和蔓延;
12、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其他事項。
副局長 吳雙位
1、分管計財、醫政、基婦、初保工作;婦幼所、衛協會、進修學校。聯繫基層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2、組織研究制定分管的相關業務科室工作計畫,並組織具體實施;
3、組織分管職能科室的內、外部協調和工作情況檢查督促;
4、組織分管職能科室貫徹執行上級相關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調查研究;
5、組織分管職能科室重要檔案,工作總結、報告、簡報的草擬;
6、加強分管科室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
7、協助局長工作。貫徹執行市領導和上級部門布置的工作事項。
副局長 甘少華
1、分管疾病控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綜治與安全、創衛工作的健康教育、傳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疾控中心、愛衛辦,聯繫市直醫療單位;
2、組織研究制定分管的相關業務科室工作計畫,並組織具體實施;
3、組織分管職能科室的內、外部協調和工作情況檢查督促;
4、組織分管職能科室貫徹執行上級相關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調查研究;
5、組織分管職能科室重要檔案,工作總結、報告、簡報的草擬;
6、加強分管科室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
7、協助局長工作。貫徹執行市領導和上級部門布置的工作事項。
副局長 康美壽
1、分管衛生監督所、行政服務中心衛生視窗、秘書、計生、機關日常事務,創衛的食品、“五小”整治工作;
2、組織研究制定分管的相關業務科室工作計畫,並組織具體實施;
3、組織分管職能科室的內、外部協調和工作情況檢查督促;
4、組織分管職能科室貫徹執行上級相關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調查研究;
5、組織分管職能科室重要檔案,工作總結、報告、簡報的草擬;
6、加強分管科室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
7、協助局長工作。貫徹執行市領導和上級部門布置的工作事項。
紀檢組長 蘇秀珠
1、主管紀檢監察工作,分管監察室、工會、婦女、文明建設;
2、組織研究制定分管的相關業務科室工作計畫,並組織具體實施;
3、組織分管職能科室的內、外部協調和工作情況檢查督促;
4、組織分管職能科室貫徹執行上級相關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調查研究;
5、組織分管科室重要檔案,工作總結、報告、簡報的草擬;
6、加強所分管科室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
7、協助局長工作。貫徹執行市領導和上級部門布置的工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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