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龍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於2005年6月成立,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職能。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訂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行使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機構地址:龍泉市行政中心主樓二樓
  • 成立時間:2005年6月
  • 行政編制:10名
職能科室,行政編制,主要職責,

職能科室

龍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內設4個職能科室:
1、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龍泉市安監局
2、綜合安全監督管理
3、礦山安全監察科
4、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行政編制

核定行政編制10名。
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主要職責

(一)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產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研究擬訂全市安全生產監管政策;受委託組織起草全市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組織協調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召開的各類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訂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三)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產監察職權。依法監察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情況;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依法進行查處;參加礦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四)負責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組織、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五)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六)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培訓工作;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和企業註冊安全主任制度。
(七)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以下簡稱“三同時”情況);依法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八)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
(九)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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