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旗,指的是清朝的黃龍旗,龍旗從商代就已經有了,到宋代龍旗已有12種之多,如黃龍旗、青龍旗等。龍旗的種類雖然比較多,但所有龍旗的圖案大致相似,皆為青質黃闌,赤火焰間彩腳步,再繪上各種不同形態的龍的圖象。如蟠龍戲珠旗就是龍旗的一種,上面畫有黃龍背負河圖的圖案,所以又稱黃龍負圖旗。另不丹國現國旗為一個紅色和黃色的三角形作背景,再加上一條白龍,亦稱龍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旗
- 外文名:Dragon flag
龍的圖案的旗幟,清朝的黃龍旗,
龍的圖案的旗幟
清朝的黃龍旗
19世紀,國門被打開,清政府不得不適應近代外交的需要,設計一面“國旗”。
1860年前後,太平天國起義造成國內混亂的局面,西方列強紛紛提出要以兵船助剿,慫恿清政府購買船炮。英國人甚至制定了一個誘人的時間表:如果1861年年底派人訂購船隻,次年9月,船隻就可全部到華,再經過一段時間的訓練,1863年4月即可投入長江作戰,6日之內可抵太平天國首都南京,一天就可攻破南京城。清政府信以為真。
1862年2月27日,兩廣總督勞崇光與在廣州主持海關事務的英國人赫德達成協定:清政府向英國購買中號兵輪3艘、小號兵輪4艘及若干彈藥。事情交由回英國休假的中國海關總稅務司李泰國具體操辦。 英國政府把這件單純的買賣當成了控制中國軍事的途徑。李泰國和皇家海軍上校阿思本很快訂購了8艘艦船(7艘軍艦,1艘輔助船)組成“英中聯合海軍艦隊”。7艘軍艦分別命名為“北京”號、“中國”號、“廈門”號、“廣東”號、“天津”號、“江蘇”號、“穆克德恩”號。阿思本還招募了600名海軍官兵,派到各艦任職。李泰國以中國“唯一的海軍大臣”自居。
為了使兵船區別於其他國家的船隻,他和阿思本為船隊設計了一面旗代表大清國———長方形,綠底,黃色對角線交叉,中心嵌黃龍圖案。李泰國解釋說:“之所以選用綠色乃用其罕為歐洲列強採用,故不致與任何其他國家之旗幟混淆。”
8月13日,他們一本正經地致函英國外交大臣,要求將此旗在英國政府公報上公布,未果。
【三角黃龍旗】
黃龍旗成為清朝國旗的雛形
與此同時,清政府也明白了要建立自己的海軍艦隊,需要有一個統一的標誌。總理衙門曾向慈禧提交了很多備選方案:八卦旗、麒麟旗、虎豹旗,也有一面與李泰國設計相仿的黃龍旗。慈禧認準了“龍”是君主的化身,金黃色又是皇家獨享的顏色,既然“朕即國家”,那么用黃龍來代表大清,最為合理了。10月17日(1862年),清廷批准了總理衙門的奏議:所有水師船艦均懸掛三角形黃色龍旗,以黃龍旗作為中國官船旗號。
龍旗具有了國旗的身份,雖然沒有法令正式確定,但這個日子成了後來史家追溯清朝國旗的開始。1863年7月9日,在阿思本艦隊抵達中國之前,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專門照會英、法、德等國駐華公使:中國購自英國的艦隊將懸掛中國龍旗。
9月,阿思本艦隊來到中國。但是在此之前,李泰國竟然代表清政府與倫敦簽訂了“十三條”。契約不但規定由阿思本任艦隊的最高指揮官,指揮新購艦船,而且還指揮中國原有的西式艦船;艦船人員的選用,一概由阿思本和李泰國決定;這支艦隊雖然聽命於中國皇帝,但皇帝的一切諭旨均須通過李泰國轉達,而李泰國擁有傳達、解釋甚至否定皇帝諭旨之權。清政府當然不答應,寧願浪費購買船隻的銀兩,也不願留下這支藍眼睛的中國艦隊。阿思本最後只好把船拍賣給了印度和埃及。那個不合法的綠底“龍旗”也被一併拋棄。
【長方形黃龍旗】
李鴻章上奏改三角旗為長方形旗幟
1872年10月4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批准中國輪船桅梢所常掛之式樣為三角的旗幟是海軍旗。龍旗要求龍頭向上,旗用黃羽紗制,龍身用藍羽紗制,定於11月1日所有旗幟一律更換。如此一來,黃龍旗具有了普遍的意義。
又有一說為
清政府制定黃龍旗為國旗是在186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