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川縣財政局

龍川縣位於廣東省北部,東江和韓江上游,東連梅州,北接江西,南近珠江三角洲。全縣面積3089平方公里,轄24個鎮,315個行政村,總人口98.6萬人,海外華僑和港、澳、台同胞32.7萬人。龍川縣財政局是負責全縣財政管理工作的重要職能部門,內設18個股室,24個基層財政所,局黨組織、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健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川縣財政局
  • 屬性:政府機構
  • 管轄範圍:龍川縣
  • 職工人數:55人
簡介,財政局主要職能,

簡介

局機關在職職工55人(女職工11人),其中黨員40人;基層財政所在職職工130人(女職工30人),其中黨員30人。
在縣委、縣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正確領導下,縣財政局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突破發展”目標,堅持拓寬財源渠道,嚴格依法征管,在組織收入上實現新突破;堅持最佳化支出結構,保障重點支出,在增收節支上實現新突破;堅持深化財政改革,消化不良債務,在資金監管上實現新突破,促進全縣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具體說來,

財政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法規、制度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財政、國有資產、資產評估、財務會計等方面的規定、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參與有關稅收規定和制度的擬訂。
(二)擬訂財政發展戰略及中長期財政規劃,參與巨觀經濟的決策和管理;執行中央與地方、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三)編制年度縣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縣級和全縣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
(四)制定財政和預算收入計畫;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收入,監繳國有資產收益;負責組織各項非稅收入。
(五)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支出;管理縣級預算外財政專戶及各項政府性基金;管理和監督彩票發行與彩票市場、國債發行、兌付及相關工作;管理政府債務、政府貸款業務、財政票據、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
(六)擬訂和執行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行政事業單位開支標準和政府採購規定、制度;負責建立和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貫徹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及分行業企業財務制度、《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執行社會保障資金財務制度、基本建設財務制度和涉外企業財務制度。
(七)擬訂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產權管理制度;負責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監管;制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標準;組織實施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公共資源統計分析及評價;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的清產核資、國有產權界定和登記、轉讓、授權經營等工作;組織編制國有資產經營預算;負責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財務會計報表的統計、分析和評價。
(八)參與財政性資金項目安排總量研究;組織調度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參與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的工程概、預算審核,負責對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的工程結(決)算進行審核;審核基本建設竣工財務決算,參與項目竣工驗收;參與工程造價管理;參與投資體制改革有關工作和財政性資金年度投資計畫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對重點行政事業單位委派財務總監的管理規定、制度和辦法;負責向縣屬資產經營公司、授權經營的集團公司、財政性資金基本建設重點項目和重點行政事業單位委派財務總監的工作。
(九)貫徹執行會計法規和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管理和指導社會審計工作。
(十)統一管理資產評估行業;指導和監督評估機構和註冊評估師的業務,辦理涉及國家和集體產權權益的資產評估項目立項確認。
(十一)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規和財會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二)制訂財政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宣傳和信息工作。
(十三)管理鎮級財政所和財政結算中心工作。
(十四)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展望未來,全縣財政幹部精神振奮,信心倍增,決心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的指引下,緊緊圍繞財政工作目標任務,不斷創新,紮實工作,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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