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市政府辦龍政辦[2011]305號檔案通知要求,我局認真開展2011年信息公開工作的總結,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改進情況,並附相關統計表。本報告的統計數據時限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1年,根據市委、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統一部署和總體要求,我局認真貫徹實施《信息公開條例》,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工作機制,不斷加大統計信息公開力度,切實做好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全局統計信息公開工作取得長足進步。
(一)加強領導。我局充分認識建設政府信息公開平台、推行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性,理解政府信息公開對規範政府自身行為、保障公民民主權利、提高統計工作透明度的重要作用,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為進一步推進統計公開透明,規範統計信息公開,八月中旬我局發出《關於完善統計網站建設與管理工作的通知》,調整並充實了統計網站建設與管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
(二)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相關制度。在強化執行《市統計局關於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和《市統計局計算機及信息網路安全和保密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制定了《市統計局計算機信息網路管理制度》《市統計局網站信息採集、編輯、審核發布制度》等,切實加強各類公開信息的審核及管理工作。
(三)及時更新信息。我局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平台信息公開工作,安排專人負責信息更新與網站維護。同時,對信息發布要遵循“誰主管誰公開”、“誰公開誰審查”、“誰審查誰負責”和“先審查後公開”的原則,做到“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高效運作。
(四)定期開展全面自查。我局定期對本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一次全面的自查,檢查公開信息內容是否涉密,公開信息是否及時,統計數據是否準確,已公開的信息分類是否準確,信息發布是否規範,有沒有及時更新等,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正。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本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我局2011年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77條。其中國民經濟類27條,其他應公開信息150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
2011年度主動公開信息分類包括國民經濟信息類, 檔案通知、人事信息, 法律法規、機構職能、行政職權、統計公報、統計分析等。
(三)信息公開形式
2011年我局結合統計工作實際,繼續採取多種渠道、多種方式向社會廣泛公開,同時按照便利、實用、有效的原則,著力創新信息公開的載體、形式,不斷拓寬信息公開的廣度。我局的政府信息發布途徑主要有:一是龍巖市政府信息公開網和統計局入口網站。2011年,我局通過入口網站發布各類信息800多條次。二是有效發揮電台、報紙等新聞媒體的作用,讓社會各界通過不同渠道獲取統計信息,主要是不定期依託《閩西日報》等新聞媒體,對外宣傳和發布統計信息。如,3月底在閩西日報發布《2010年國民經濟發展統計公報》;繼續在閩西日報生活專刊設定《龍巖民生指標發布台》,按月發布龍巖民生指標數據。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我局通過信函、電子郵件、傳真以及口頭等形式接受社會各界依申請公開,由局綜合科收集整理。我局統計信息除涉及國家機密和企業個體機密外,均都通過各種渠道最大限度公開,同時我局以綜合科為視窗通過郵件、現場查詢向社會提供統計信息諮詢服務。一年來,我局共接待現場統計信息諮詢560餘人次,電話諮詢597次,答覆網上諮詢10次, 依申請公開辦理1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局對已公開的統計信息及依申請公開的統計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費用。
五、行政複議、訴訟及申請情況。
至2011年年底,我局未發生投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六、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1年,我局信息公開還存在統計信息發布時效性有待提高,報送圖書館、檔案館信息不及時等問題。2012年,我們將繼續按《條例》及市政府信息公開辦要求,進一步規範信息公開制度,提高信息公開時效,不斷加大信息公開力度。
1、加強領導,深化學習,正確把握和處理公開與例外、公開與保密之間的關係,確保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及時公開。
2、進一步規範信息公開工作,建立更加完善通暢的信息收集、審核、報送、公開運行流程。
3、加強入口網站建設維護工作,不斷完善欄目設定,加快信息更新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