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崗區城市更新辦公室

貫徹執行和宣傳國家、省、市、區有關城市建設、城市更新 (對舊工業區、舊商業區、舊住宅區、城中村及舊屋村等特定城市建成區進行改造)的方針政策,結合本區實際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崗區城市更新辦公室
  • 地點:龍崗區
  • 類型:辦公室
  • 職能: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龍崗區城市更新辦公室
(二)負責統籌協調、監督指導、組織實施和跟蹤服務全區城市更新活動,完善城市功能和配套設施,推動產業結構調整,最佳化人居環境,加快推動龍崗區現代化國際化城市建設的進程。
(三)負責按照市區城市發展的戰略部署和產業規劃,制定全區城市更新中長期規劃,統籌編制城市更新單元申報計畫,審查申報主體的申請並提出初步意見,協調相關部門分期分批將其納入全市統一規劃和年度計畫;
(四)負責組織編制城市更新各層次專項規劃,統籌協調更新單元周邊片區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配套設施建設的前期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完成專項規劃審批或備案工作;
(五)負責拆除重建類項目實施階段的監督檢查工作,確認改造範圍和實施主體,與實施主體簽訂項目監管協定,收回公共設施用地,核定適當補償費用,監督安置回遷房屋、配建保障性住房和公共設施的建設和交付;
(六)負責協調和指導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項目房屋收購和搬遷安置補償方案制定,維護實施主體、原業主和利益相關方的合理合法權益,統籌協調相關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配套設施的同步建設;
(七)負責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綜合整治類城市更新項目的實施,統籌綜合整治類城市更新項目計畫立項申報,組織編制城中村綜合整治規劃,統籌申請綜合整治類城市更新項目建設資金;
(八)負責協調和指導原村民統建樓建設工作,統籌原村民統建專項扶持資金;
(九)負責監督和指導各街道辦的城市更新工作;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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