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齊齊哈爾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齊齊哈爾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簡稱齊齊哈爾檢驗檢疫局)是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設在齊齊哈爾市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成立於1999年12月,由原齊齊哈爾進出口商品檢驗局、齊齊哈爾動植物檢疫局和齊齊哈爾衛生檢疫局合併組建,正縣級機構。齊齊哈爾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主管齊齊哈爾市及其所屬各(市)縣及大興安嶺南部地區的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商品檢驗等業務。執法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或細則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齊哈爾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 外文名:Qigihar entry 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Bureau
  • 內設:10個職能科
  • 隸屬:齊齊哈爾
機構組成,內設機構,所獲榮譽,機構職能,

機構組成

齊齊哈爾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內設10個職能科(室)∶機關總支、辦公室、人事科、財務科、檢務科、法制與綜合業務科、衛生食品檢驗檢疫科、輕紡化礦檢驗科、植物檢驗檢疫科、金屬機電檢驗科。下設二個事業單位:黑龍江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分中心(科級),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科級)。另設一個派出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齊齊哈爾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機場辦事處(副縣級)。全局現有幹部職工40人,其中黨員占80%,大專以上人員占95%,中級技術人員占70%。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全局政務管理、文書檔案、機要保密工作;負責機關事務管理工作。負責辦公樓物業管理、辦公用品採購、辦公設備登記、調配、維修及檔案管理;負責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車輛日常管理、食堂管理、全局性活動、勞動的保障落實工作;負責接待、會務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勞動工資管理工作;負責全局職工考勤和休假等績效考核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審核、推薦、晉升聘用工作;負責職工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受理工作人員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舉報;負責查辦違法違紀案件;負責信訪工作;負責全局黨風廉政建設;負責文明單位建設工作。
三、財務科
負責全局的日常財務管理及財會工作。財務的日常審核、報銷、登記、匯總工作;負責全局財務的預算、決算編制上報工作;負責辦公設備採購工作;負責定期進行財務分析上報工作;負責國有資產、儀器設備管理工作。
四、檢務科
負責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及報檢審核、計費、制證、簽證、放行、證單、流程管理;負責對報檢員進行檢驗檢疫報檢相關知識培訓、註冊及監督管理;負責對自理報檢單位進行資格審查、註冊及監督管理;負責對代理報檢單位的資格初審和監督管理;負責出入境商品的標籤、封識管理;負責普惠制原產地證簽發、原產地註冊標記和一般產地證的簽發與監督管理;負責出境勞務自帶物品的檢驗監管工作。
五、法制與綜合業務科
負責出入境檢驗檢疫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培訓工作,研究政策法規,為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負責行政訴訟、行政處罰、接待司法調查及執法督查、稽查工作;負責科技、標準化工作,對檢驗檢疫行業標準和其它標準進行收集、管理和有效性控制;負責誠信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負責客戶投訴的受理與辦理;負責本局質量體系運行管理工作;負責計算機的套用、維護和網路管理;負責業務督辦工作。
六、衛生食品檢驗檢疫科
負責口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檢疫處理、動物疫情食品突發事件預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負責口岸衛生檢疫工作的管理、指導工作;負責受理口岸衛生許可(食品生產經營、服務行業、儲存場地)的申請及日常衛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衛生檢疫工作的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媒介生物實驗室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出境動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的檢驗檢疫與監督管理; 負責進出境食品和化妝品的檢驗檢疫與監督管理;負責出境動物及其產品生產、加工、存放、檢疫處理場所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出口食品生產、加工、儲存企業衛生註冊、登記的前期指導及後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備案的出口養殖基地的監督管理;負責進境動物檢疫審批的諮詢指導工作;負責動物疫情監測和調查,並實施緊急預防措施;負責國內、外的動物疫情信息收集上報工作。
七、植物檢驗檢疫科
負責出入境植物及其產品和其它應檢物的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負責出境植物及其產品生產、加工、存放、檢疫處理場所的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進境植物檢疫審批的諮詢指導工作;負責植物疫情監測和調查,並制定應急預案和實施緊急預防措施;負責國內、外的植物疫情信息收集上報工作;負責出口種殖基地備案登記的監督檢查;負責出口木質包裝檢疫標識加施企業和出口木質品的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
八、工業品檢驗科
負責出入境金屬材料、壓力容器、機電儀、醫療設備、成套設備、機動車輛等商品的檢驗和監督管理,負責出入境輕工、化工、礦產品、紡織、家用電器、服裝等商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負責出口食品包裝、危險品包裝的檢驗和鑑定;負責包裝許可的預考核與監督管理;負責進口商品安全質量許可的實施、出口商品質量許可申請的受理、評審與監督管理。
九、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
負責對出入境人員進行健康體檢、預防接種,衛生保健諮詢;負責傳染病疫情的監測上報工作。
十、黑龍江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齊齊哈爾分中心(簡稱檢測中心)
承擔出入境農產品、食品、金屬材料、機電、輕紡、化工、礦產品和動植物及其他檢疫物的檢測。負責綠色食品的技術檢測。接受國內、外客戶委託的檢測、鑑定業務。
十一、機關總支
負責全局黨務、思想政治工作及信息、宣傳、文字材料綜合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機場辦事處
負責齊齊哈爾機場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運載工具、貨櫃、容器的鑑定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出入境商品的登記放行工作。

所獲榮譽

齊齊哈爾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認真落實政務公開和檢驗檢疫工作人員“八嚴禁”紀律。加強班子建設和隊伍建設,確定了“依法行政、誠信服務、科學嚴謹、學習創新”的質量方針,內部實施了ISO9000質量管理。相繼被授予市政府目標責任制超標單位獎,市政府對外開放先進單位、市優質服務競賽先進管理單位、市直機關創三好先進單位,獲市委市政府端正政風行風、改善發展環境貢獻獎和省改善經濟環境百面旗先進單位稱號。2005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為省級文明單位標兵

機構職能

齊齊哈爾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組建以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局和省局指示精神,嚴格把關,熱情服務。為地方經濟發展創造了優良的環境,在促進對外開放和經濟建設和振興老工業基地方面做出了積極的貢獻。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對外貿易的不斷發展,特別是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出入國境的人流、物流、貨流其範圍之廣、規模之大、數量之多是前所未有的,出入境檢驗檢疫作為“國門衛士”,將會繼續發揮其不可替代的、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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