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齊哈爾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 外文名:Qigihar entry 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Bureau
- 內設:10個職能科
- 隸屬:齊齊哈爾
機構組成
內設機構
負責全局政務管理、文書檔案、機要保密工作;負責機關事務管理工作。負責辦公樓物業管理、辦公用品採購、辦公設備登記、調配、維修及檔案管理;負責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車輛日常管理、食堂管理、全局性活動、勞動的保障落實工作;負責接待、會務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勞動工資管理工作;負責全局職工考勤和休假等績效考核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審核、推薦、晉升聘用工作;負責職工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受理工作人員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舉報;負責查辦違法違紀案件;負責信訪工作;負責全局黨風廉政建設;負責文明單位建設工作。
三、財務科
負責全局的日常財務管理及財會工作。財務的日常審核、報銷、登記、匯總工作;負責全局財務的預算、決算編制上報工作;負責辦公設備採購工作;負責定期進行財務分析上報工作;負責國有資產、儀器設備管理工作。
四、檢務科
負責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及報檢審核、計費、制證、簽證、放行、證單、流程管理;負責對報檢員進行檢驗檢疫報檢相關知識培訓、註冊及監督管理;負責對自理報檢單位進行資格審查、註冊及監督管理;負責對代理報檢單位的資格初審和監督管理;負責出入境商品的標籤、封識管理;負責普惠制原產地證簽發、原產地註冊標記和一般產地證的簽發與監督管理;負責出境勞務自帶物品的檢驗監管工作。
五、法制與綜合業務科
負責出入境檢驗檢疫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培訓工作,研究政策法規,為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負責行政訴訟、行政處罰、接待司法調查及執法督查、稽查工作;負責科技、標準化工作,對檢驗檢疫行業標準和其它標準進行收集、管理和有效性控制;負責誠信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負責客戶投訴的受理與辦理;負責本局質量體系運行管理工作;負責計算機的套用、維護和網路管理;負責業務督辦工作。
六、衛生食品檢驗檢疫科
負責口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檢疫處理、動物疫情食品突發事件預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負責口岸衛生檢疫工作的管理、指導工作;負責受理口岸衛生許可(食品生產經營、服務行業、儲存場地)的申請及日常衛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衛生檢疫工作的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媒介生物實驗室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出境動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的檢驗檢疫與監督管理; 負責進出境食品和化妝品的檢驗檢疫與監督管理;負責出境動物及其產品生產、加工、存放、檢疫處理場所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出口食品生產、加工、儲存企業衛生註冊、登記的前期指導及後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備案的出口養殖基地的監督管理;負責進境動物檢疫審批的諮詢指導工作;負責動物疫情監測和調查,並實施緊急預防措施;負責國內、外的動物疫情信息收集上報工作。
七、植物檢驗檢疫科
負責出入境植物及其產品和其它應檢物的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負責出境植物及其產品生產、加工、存放、檢疫處理場所的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進境植物檢疫審批的諮詢指導工作;負責植物疫情監測和調查,並制定應急預案和實施緊急預防措施;負責國內、外的植物疫情信息收集上報工作;負責出口種殖基地備案登記的監督檢查;負責出口木質包裝檢疫標識加施企業和出口木質品的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
八、工業品檢驗科
負責出入境金屬材料、壓力容器、機電儀、醫療設備、成套設備、機動車輛等商品的檢驗和監督管理,負責出入境輕工、化工、礦產品、紡織、家用電器、服裝等商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負責出口食品包裝、危險品包裝的檢驗和鑑定;負責包裝許可的預考核與監督管理;負責進口商品安全質量許可的實施、出口商品質量許可申請的受理、評審與監督管理。
九、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
負責對出入境人員進行健康體檢、預防接種,衛生保健諮詢;負責傳染病疫情的監測上報工作。
十、黑龍江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齊齊哈爾分中心(簡稱檢測中心)
承擔出入境農產品、食品、金屬材料、機電、輕紡、化工、礦產品和動植物及其他檢疫物的檢測。負責綠色食品的技術檢測。接受國內、外客戶委託的檢測、鑑定業務。
十一、機關總支
負責全局黨務、思想政治工作及信息、宣傳、文字材料綜合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機場辦事處
負責齊齊哈爾機場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運載工具、貨櫃、容器的鑑定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出入境商品的登記放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