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制度)

黨的領導

黨的領導制度一般指本詞條

黨的領導是指馬克思主義政黨對無產階級革命事業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引導和嚮導作用。在人類社會發展進程中,任何一項大的認識和改造客觀世界的實踐活動,都是有組織的活動,都需要一個領導核心。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民眾在爭取自身解放的過程中,要擔負起建設社會主義、實現共產主義的偉大使命,必須有馬克思主義政黨的領導。這種領導是革命、建設和改革事業取得勝利的根本保證。馬克思主義政黨作為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它不是把人民民眾當作工具,而是自覺地認定自己是人民民眾在特定的歷史時期為完成特定的歷史任務的一種工具。

2017年10月18日,習近平同志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必須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完善堅持黨的領導的體制機制,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提高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確保黨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同時,習近平同志提出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強調的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最根本屬性。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特徵,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統一於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偉大實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黨的領導
  • 組織活動:需要一個領導核心
  • 國家中國
  • 時間:1942年
本體實質,發展歷史,現狀,貫徹落實,

本體實質

黨的領導的實質就是幫助人民民眾認識自己的利益,並且團結起來為自己的利益而奮鬥。因此,黨的領導不是靠行政權力來實現的,而是靠代表人民民眾的利益,制定和執行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保持黨同民眾的密切聯繫,得到人民民眾的信任和擁護來實現的。黨的領導只能依靠自己路線、方針、政策的正確,依靠向人民民眾作宣傳教育工作,使人民民眾自覺地接受和執行自己的路線、方針、政策。黨的領導是一個歷史範疇。在不同的歷史時期,由於黨所處的客觀環境及其所面臨的直接任務的不同,實現黨的領導作用的具體形式和方法的不同,因而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對於黨的領導的含義曾經作出不同的表述。

發展歷史

馬克思恩格斯於1850年在《共產主義者同盟中央委員會告同盟書》中闡述工人政黨同工會關係的時候曾指出:工人政黨“應該使自己的每一個支部都變成工人協會的中心和核心,在這種工人協會中,無產階級的立場和利益問題應該能夠進行獨立討論而不受資產階級影響。”(《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369頁)列寧進一步提出了黨對工人階級和其他工人組織的領導,實質上是政治上的領導。毛澤東也指出,無產階級“要經過它的政黨實現對於全國各革命階級的政治領導”。但列寧在提出黨對工人階級其他組織的領導時強調黨是無產階級聯合的最高形式。
中國共產黨1942年9月在《關於統一抗日根據地黨的領導及其調整組織間關係的決定》中提出實行黨委一元化的領導,這對於在奪取和鞏固政權的鬥爭中加強黨的組織領導起了重要作用。總結歷史的經驗教訓,十六大以來的黨章對於黨的領導作了全面的概括和規定,指出“黨的領導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組織的領導。黨要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要求,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黨必須按照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在同級各種組織中發揮領導核心作用。黨必須集中精力領導經濟建設,組織、協調各方面的力量,同心協力,圍繞經濟建設開展工作。黨必須實行民主的科學的決策,制定和執行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做好黨的組織工作和宣傳教育工作,發揮全體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黨必須保證國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機關,經濟、文化組織和人民團體積極主動地、獨立負責地、協調一致地工作。黨必須加強對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民眾組織的領導,充分發揮它們的作用。黨必須適應形勢的發展和情況的變化,完善領導體制,改進領導方式,增強執政能力。共產黨員必須同黨外民眾親密合作,共同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而奮鬥。

現狀

中國共產黨實行的是一元化的政治制度。中國共產黨是中國政治體制的核心,它塑造了中國政治體制。舊中國國情的特殊性迫使中國共產黨走上武裝奪取政權的革命道路,並在革命的過程中,逐漸形成了中國後來的政治體制。作為革命的領導者和主導力量,中國共產黨在新的政治體制中當然地處於核心的領導地位。這一既是歷史的選擇,也是中國人民的選擇。中國共產黨的核心地位是指,它在政治體制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各個層面,都處於核心的領導地位,既控制著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的權力,也控制著經濟‘社會、軍事、司法等各個領域的權力,決定著政府政策的制定和執行、幹部的選拔和任用以及人們的政治價值觀念等。儘管20世紀80年代改革開放以後,隨著黨的工作重心逐漸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黨的權力在一些領域退出或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但從整體上看,它依然控制著中國社會各個領域的主要權力,依然在對中國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實行全面的領導。可以說,中國共產黨已經遠遠超出了一般意義上的政黨,它幾乎具備了國家機器的全部職能。在當下的政治體制下,它是唯一的其他任何政治派別和政治力量都無法取代的權力中心。當下,雖然中國共產黨面臨著制度創新的挑戰,但這不可能動搖黨的絕對領導地位,而往往只牽涉黨的領導方式、執政方式、監督制約機制等具體制度的創新。
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制度)

貫徹落實

2017年10月18日,習近平同志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必須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完善堅持黨的領導的體制機制,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提高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確保黨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
我們要運用好“必須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不斷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這一寶貴經驗,在前進道路上增強“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把黨的領導貫徹和體現到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領域,在新的偉大鬥爭中不斷取得新的更大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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