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詞目】默示
【拼音】mò shì
默示包括作為和不作為兩種。
不作為的默示即沉默,是指當事人不用口頭和書面形式而是通過實施某種消極行為進行意思表示。如要約人在要約中規定:“如不同意,請予回答,不然視為同意”。
默示的效力:
作為的默示是一種積極的意識表示方式,其主張權利或接受義務的意思表示明確,可以直接根據其行為確定其意思。
不作為的默示則不同,只有在法律有規定或者當事人雙方有約定的情況下,才可以視為意思表示,否則,不能視為意思表示。
法律規定的不作為默示表示積極的意思表示的有:
(1)《民法通則》第66條第1款: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代理而不作否認的,視為同意;
(2)《契約法》第171條:試用買賣中試用期滿,買受人的沉默視為購買;
(3)《擔保法解釋》第54條第2款:共同共有人明知個別共有人擅自將共有財產抵押而沒有表示異議的,視為同意;
繼承法》第25條第1款: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法律規定的不作為默示表示消極的意思表示的有:
(1)《契約法》第47條第2款:第三人催告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沉默的,視為拒絕;
(2)《契約法》第48條第2款:第三人催告後,
無權代理人的被代理人沉默的,視為拒絕;
繼承法》第25條第2款: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宗教含義
(一)概念說明:
默示apocalyptic本來是希臘文形容詞,由kalyptein (隱藏)和apo (顯露)所組成的。許多作者以apocalyptic當apocalypticism (默示思想,默示主義)的簡寫。嚴格而論「默示」是猶太宗教及初期
基督宗教以文學類型的方式所表達的一種未來觀,時間約在公元前三世紀到公元二世紀左右。
(二)簡史:
默示思想源於公元前三世紀時的歷史背景,當時散布於希臘的色婁苛王朝(Seleucid dynasty)中的帝國主義日益濃厚。這種
帝國主義希望將希臘文化傾注於它所征服的民族文化中,甚至以各種手段破壞被征服的國家中原有的宗教習俗。在帝國主義高壓政策下,埃及、波斯、巴勒斯坦等地的人民飽受摧殘,因此對現世失去信心,並將希望寄托在那已準備好的未來世界。此外,猶太人在充軍中,可能吸收了古代波斯改革宗教的主張,這主張認為這個世界將有二個時代,一個時代充滿了物質,更瀰漫了罪惡;另一個時代則與此世無關。至於那充滿罪惡、物質的時代也將於三千年之後毀滅,那時,有一位救主將降來,死人要復活,一切人類也會生活在一個淨化的光榮世界中(依四三18;六五17)。就在這些歷史背景及思想的影響下,產生了默示文學。有關默示文學的最古檔案出現於公元前三世紀末,即達二28~45所記載的事。至於新約中的默示錄則是在基督信仰的光照下所寫出來的默示文學式的作品。
以色列人中有二種人將默示文學的思想加以發揚:1)熱忱者,這些人不願受到新希臘文化的影響,如谷木蘭團體;或是想要保存以色列的傳統文化,如法利塞人。2)政治行動者,如瑪加伯兄弟等人的反抗行動(加上十三41~49)。
(三)默示思想重點
默示思想中將此世與未來分的很清楚,連線這兩個時代的即是天主的法律,可以說,天主的法律就是此世和未來之間的共通點。因此,二個時代的相連不在於內在本質的關係,而是那外在而超越的力量。所以在默示思想中,這兩個時代同時存在,那未來的世界在此世之上,在末日,未來的世界將取代此世而彰顯出來。
這個世界何以分成此世與未來的時代:原因即是人的罪,換言之,人的罪造成了此世與未來之世的鴻溝,只有天主能銜接二者。
只有天主才能帶來那新天新地。
默示思想很能夠幫助那些在迫害中的基督徒,懷著新希望來忍受苦痛的生活,更能以堅忍之心保持著信仰,並在遵守天主的法律中準備自己,以等待那新天新地的來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