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新生嬰兒入戶是由公安局受理。
法定依據,事項屬性,申報材料,辦理時限,收費標準,辦理地址,
法定依據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貴州省公安廳戶籍管理十項
便民利民措施》、《畢節地區公安局戶籍管理十二項便民利民措施》等
事項屬性
行政服務
申報材料
新生兒可隨父隨母申報戶口,由其監護人提供《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雙方結婚證(如果父母一方戶口不在貴州省內的,須父母一方出具其申報子女未落戶證明或戶口簿原件)。無《出生醫學證明》的,動員其辦理《出生醫學證明》;對於無法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由公安派出所社區民警調查核實後經所領導批准即可入戶。
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當場辦結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地址
父母一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