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智慧財產權獎勵暫行辦法

《黔西南州智慧財產權獎勵暫行辦法》是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為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形成一批自主智慧財產權和知名品牌制定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黔西南州
  • 外文名:貴州
章法簡介,一、評獎原則,二、評獎範圍,三、獎勵種類,四、獎勵周期,五、獎勵標準,六、評獎辦法,七、經費來源:,

章法簡介

為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形成一批自主智慧財產權和知名品牌,促進我州經濟社會發展,參照《貴州省智慧財產權獎勵暫行辦法》,結合我州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評獎原則

黔西南州智慧財產權獎的推薦、評審和授獎,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評獎範圍

本州行政轄區內的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和其他組織及個人,均可依照本辦法申報智慧財產權獎。

三、獎勵種類

(一)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專利優秀獎、中國馳名商標獎、中國名牌產品獎。
(二)貴州省優秀專利獎、貴州省著名商標獎、貴州省名牌產品獎。
(三)黔西南州優秀專利獎、黔西南州知名商標獎、黔西南州名牌產品獎。

四、獎勵周期

每三年集中評選、獎勵一次。

五、獎勵標準

(一)中國專利金獎、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各一次性獎勵20萬元。
(二)中國優秀專利獎一次性獎勵5萬元。
(三)貴州省優秀專利獎、貴州省著名商標獎、貴州省名牌產品獎各一次性獎勵3萬元。
(四)黔西南州優秀專利獎、黔西南州知名商標獎、黔西南州名牌產品獎,各一次性獎勵2萬元。且每次每項評選名額不超過3個。
(三)智慧財產權獎每三年統一對獲獎項目進行表彰,對獲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獎的,頒發獎金,對獲州級人民政府獎的,頒發獎牌、證書和獎金。

六、評獎辦法

(一)對州內榮獲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專利優秀獎、中國馳名商標獎、中國名牌產品獎、貴州省優秀專利獎、貴州省著名商標獎、貴州省名牌產品獎的單位或個人,憑國家或省政府智慧財產權相關職能部門頒發的榮譽(認證)證書直接向州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申報。
(二)申報黔西南州優秀專利獎、黔西南州知名商標獎、黔西南州名牌產品獎的項目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在申報評獎前已被授予專利權或被認定為黔西南州知名商標、黔西南州名牌產品。
2.權利合法有效,不存在智慧財產權糾紛。
3.該項目已實施並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或已實施並具有較大的潛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該項目未獲得過國家級、省級或州級相同獎勵。
5.專利、商標、名牌州級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黔西南州優秀專利獎、黔西南州知名商標獎、黔西南州名牌產品獎的評選工作分別由州知識產權局、州工商局、州質監局負責,具體評選辦法由各職能部門商有關部門分別制定。
(四)每期獎勵的組織工作由州知識產權局負責。

七、經費來源:

州級財政每三年按照設定的獎項金額數列入預算。
八、本獎勵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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