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務局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務局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務局是負責水資源保護、水資源合理開發利用、水旱災害防治、水土流失防治及城鄉供排水基礎設施建設指導的部門,為黔東南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務局
  • 辦公地址:貴州省黔東南州凱里市韶山南路11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務發展總體規劃,貫徹執行水務法律法規,組織編制州內跨行政區域主要河流的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水務規劃,承擔水資源使用權轉讓、延期審批,負責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審批工作。按規定製定水務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務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州人民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州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水務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全州水務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承擔許可權範圍內水務基建項目初步設計檔案審批(水電項目除外)。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州和跨縣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開展水能資源調查工作,負責州內重要江河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重要江河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和入河排污口設定,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四)負責城市供水、排水、節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城區河道(包括河堤和水域環境)等涉水事務的管理、維護、改造與指導城市防汛工作的行政管理職能以及對相關涉水企業行業管理和指導職能;負責城鄉供排水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的初審工作;指導城市供水、節水項目建設工作;指導城鎮污水處理、再生水和配套設施建設。
(五)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州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州防汛抗旱工作,對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州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務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六)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煙水配套工程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七)指導水務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實行河道采砂許可制度;指導江河治理和開發,江河水務開發按投資規模,報州人民政府審批;指導水務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和負責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及位置、界限審批工作;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市的重要水務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八)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工作。協調、仲裁跨縣市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務建設市場以及水利水電工程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水務工程建設監督。
(九)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及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十)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審核各類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承擔許可權範圍內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及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工作。
(十一)開展水務科技和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水務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承擔水務統計工作;承擔水利風景區、水利旅遊項目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州際河流有關事務和對外合作工作。
(十二)加強水文、氣象測報部門的聯繫。
(十三)承辦州人民政府和省水利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文電、會務、接待、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宣傳、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生等方面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水務改革的有關工作;指導全州水務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二)規劃計畫資金管理科
工作職責:擬訂水務發展總體規劃,組織編制重大水務及供排水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審核重大水務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指導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承擔許可權範圍內水務基建項目初步設計檔案審批(水電項目除外);承辦水務綜合統計工作。編制水務部門預算、決算,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承擔水務資金和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提出有關水務價格、收費、信貸的建議。
(三)行政審批服務科
工作職責:貫徹執行水務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研究擬訂水務工作的政策;對本局起草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指導水務行政許可工作並監督檢查;組織協調水務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承辦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工作;承擔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跨縣市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行政審批許可事項及公共服務事項職能。
(四)水資源和水土保持科(黔東南州節約用水辦公室)
工作職責: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等制度;組織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指導水量分配、水功能區劃和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負責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和擴大排污口審核工作;組織規划水資源論證審查工作;負責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審批工作;負責水資源使用權轉讓、延期審批;指導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承擔許可權範圍內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及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工作。指導黔東南州水資源管理中心、黔東南州水土保持站工作。
(五)供排水管理科
工作職責:負責全州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的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州供排水企業管理工作;指導全州供水行業節水工作;編制全州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城鄉供排水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的初審工作;指導城鄉供水、節水項目建設工作;負責許可權內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相關涉水企業的資質審核和管理工作;負責許可權內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項目技術方案的審批;指導城鎮污水處理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執行排水許可制度有關規定;指導村鎮供水、農村飲水安全工作及工程運行管理,指導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指導農村節約用水工作;編制農村飲水工程建設規劃和擬訂年度實施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許可權範圍內農村飲水工程設計方案審批;研究提出農村飲水的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指導和協調農村水務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及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六)水利水電建設科
工作職責:指導水務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江河(含城區河道)治理和開發;實行河道采砂許可制度;承擔水利風景區、水利旅遊項目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負責河道(含城區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及位置、界限審批工作;指導水務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水務建設市場以及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擬訂水務科學發展規劃;負責水務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參與擬訂水務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州際河流有關事務和對外合作工作。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承擔全州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及水務系統綜合利用樞紐電站統計工作;指導灌溉排水和節水灌溉等工作;實施灌區、水泵站工程節水改造發展規劃。指導和協調全州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五小”工程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州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和冬修水利建設。指導和協調煙水配套工程建設與管理。
(七)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工作職責:承擔州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州防汛抗旱工作(含城區防汛抗旱工作);對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全州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州水旱災情發布,指導、監督重要江河防汛演練和抗洪搶險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山洪等災害防禦工作,負責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指導州抗旱排澇服務中心工作。
(八)老乾科
工作職責: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九)監察室
工作職責:負責紀檢監察全面工作。

直屬單位

黔東南州水務局直屬事業單位共10個,其中副縣級機構1個,財政全額撥款;科級機構9個,其中:5個單位為財政全額撥款單位,1個單位為差額撥款單位,2個單位為自收自支,編制人數222人,實有190人,各單位職能職責等具體情況如下:
(一)黔東南州水利工程管理局職能職責:負責水利工程建設、改造和管理;指導工程日常維護、安全運行管理、工程經營管理、節水灌溉新技術新材料推廣與套用;開展大型灌區綜合開發課題研究等。
(二)黔東南州水土保持站職能職責:參與和草擬有關水土保持法規、規章和政策的細則及配套檔案,組織實施有關水土保持預防、監督、治理、開發、保護的工作,組織編制全州水土保持規劃、規劃,指導開展全州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等。
(三)黔東南州水政監察支隊職能職責:承擔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跨縣(市)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徵收水利規費。
(四)黔東南州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職能職責:承擔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組織或參加水利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全州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的培訓工作。
(五)黔東南州水資源管理中心職能職責:負責水資源信息發布的相關技術工作,承擔水資源信息資料的收集及統計分析,負責編制水資源公報、水資源管理年報;負責州級並指導縣級做好水資源管理信息系統運行及維護管理等。
(六)黔東南州水利經濟管理中心職能職責:研究制訂水利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規劃和年度規劃,負責本地區水利經濟發展的信息、指導、服務、協調、諮詢和質量及監督工作等。
(七)黔東南州抗旱排澇服務中心職能職責:負責全州抗旱減災和水電物資供應等工作。
(八)黔東南州水電局招待所職能職責:負責後勤服務及會務服務等工作。
(九)黔東南州水利電力勘察設計院職能職責:為水利水電工程提供勘察設計服務。
黔東南州水利局工程隊職能職責:承擔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及輔助生產設施的建築、安裝和基礎工程施工等。

現任領導

李麗: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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