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是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
- 隸屬: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州有關食品(含保健食品、酒類食品、食品添加劑,下同)藥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鹽監管、物價監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和措施,經批准後監督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事業發展規劃,組織推進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市場健康發展工作、質量安全工作。
(三)負責涉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的各類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並監督管理。
(四)組織指導查處違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糧油、農資產品、生豬屠宰、市場價格監管、食鹽質量安全管理和市場監督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五)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推進食品安全規劃;推動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設,按規定負責食品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以食品安全委員會名義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擔食品生產、食品流通及餐飲服務食品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承擔食鹽質量安全管理與市場監督職責。
(六)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標準。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的研製、生產、經營和使用的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化妝品不良反應、藥物濫用監測和評估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七)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和質量標準。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民族藥飲片炮製規範,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品種保護制度;監督管理城鄉集貿市場的中藥材、民族藥材交易;負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及戒毒藥品的監督管理。
(八)承擔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監管職責。負責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交易行為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管職責,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營秩序;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推進政府企業信用、行業信用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管理;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人員主體資格及其直銷行為;負責各類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九)管理和指導質量工作。負責質量巨觀管理和產品(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組織產品(商品)質量預警、監測工作;受委託組織協調較大產品(商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和缺陷產品(商品)召回制度。
(十)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牽頭協調職責,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負責涉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的投訴和舉報工作。
(十一)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規範契約行為,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實施契約格式條款備案,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十二)負責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保護商標專用權。推薦省、州著名商標;保護特殊標誌、認證標誌;負責地理標誌產品、商標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組織制定地方標準規範;監督標準的實施;按照規定承擔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工作;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編碼工作。
(十四)負責管理計量工作。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五)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負責對特種設備生產(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等環節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項目的監督管理;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六)負責監管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
(十七)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管理和市場監督執法工作。
(十八)負責管理合格評定工作。負責檢驗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和監督認證市場行為;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推進實施國家相關產業政策。
(十九)負責開展市場監管執法隊伍、從業人員的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加強執法隊伍能力建設,配合上級部門實施相關專業執業資格工作。
(二十)負責制定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化工作,推動市場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體系、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體系、藥物濫用監測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二十一)負責全州市場主體誠信建設,組織指導轄區內企業市場信用分級管理、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食品藥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
(二十二)承辦上級部門和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法規科(行政審批許可科)
(三)信用監督管理科
(四)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科(反不正當競爭與直銷監督管理科)
(五)消費環境與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廣告監督管理科)
(七)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八)標準計量監督管理科
(九)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科(科技與信息化科)
(十)食品安全協調科(食品安全抽檢檢測科)
(十一)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
(十二)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科(食鹽安全監督管理科)
(十三)餐飲服務安全監督管理科
(十四)智慧財產權科
(十五)藥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科(藥品綜合協調科)
(十六)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
(十七)財務科
(十八)人事科(機關黨委辦公室)
直屬單
位(一)組建黔南州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察支隊。將黔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檢查支隊、黔南州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局、黔南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稽查局機構及黔南州農業委員會承擔的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的質量安全、生豬定點屠宰監管執法職能,黔南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的市場價格監督執法職能,黔南州商務和糧食局承擔的成品油、糧油加工職能,黔南州鹽務分局履行的食鹽質量安全市場監督執法職能等行政執法監督職能整合,組建黔南州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察支隊,為黔南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管理的副縣級事業單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主要職責:負責全州市場執法工作;組織查處違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負責進入市場的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的質量安全、生豬定點屠宰監管的執法工作;負責進入市場的成品油、糧油加工監管的執法工作;負責特種設備監管;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管理與市場監督執法工作;負責全州價格監督執法工作;承辦影響較大的案件和跨縣(市)的案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配合州局有關部門開展市場專項治理工作,打擊市場違法行為;負責市場抽樣工作,依法查處抽樣不合格企業;指導、督促縣級市場執法工作;發現市場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承辦上級有關部門交辦、轉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內設7個科(大隊):辦公室、案件審理科、信息技術科、經濟檢查大隊、質量技術稽查大隊、食品藥品稽查大隊、綜合稽查大隊。
(二)組建黔南州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信息中心。撤銷黔南州工商局信息中心、黔南州工商局都勻經濟開發區分局信息中心,整合食藥監12331、工商12315、質監12365、物價12358和信息監測科的信息化監管職能,組建黔南州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信息中心,為黔南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一類副縣級事業單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主要職責: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受理來電、來函、來訪、網路、簡訊的諮詢、申(投)訴、舉報;負責全州12331、12315、12365、12358平台和網路建設;處理12331平台關於食品藥品方面的投訴舉報;處理12315平台關於消費申訴、經濟案件方面的投訴舉報;處理12365平台關於產品質量、計量、標準化、特種設備等方面的投訴舉報;處理12358平台關於物價違法行為方面的投訴舉報;對直接收到或上級轉辦的投訴舉報進行受理、轉辦、移送、跟蹤、督促、審核、上報;做好登記、統計工作,綜合分析申訴舉報動向,及時反映民眾的要求,提出意見和建議;在各類媒體上適時進行消費警示、提示;做好市場投訴舉報的宣傳、諮詢服務工作;指導全州市場監管系統投訴舉報工作;完成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安排的其他工作。
內設2個科:投訴舉報科、信息科。
(三)保留黔南州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與評價中心,為黔南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一類正科級事業單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主要職責:承擔全州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化妝品不良反應、藥物濫用監測和評價技術工作,對全州監測機構進行技術指導;組織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化妝品不良反應、藥物濫用監測方法的研究與信息交流工作;承擔全州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化妝品不良反應、藥物濫用信息資料庫和監測網路的建設維護工作。核定事業編制8名(其中:管理人員3名,專業技術人員5名)。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四)保留黔南州消費者協會,為黔南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一類正科級事業單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主要職責:宣傳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參與研究和制定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政策、措施;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徵求和收集消費者意見,對商品和服務的質量、價格、售後服務等進行調查、分析,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配合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質量、價格、安全、衛生、計量等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消費者的投訴,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就投訴涉及的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可以提請法定鑑定機構鑑定;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告知消費者或者掛牌警示;支持消費者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將原黔南州的質量技術監督局行政許可審核中心更名為黔南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許可審評認證中心,為黔南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一類正科級事業單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主要職責:組織制定並實施行政許可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規則;承擔食品藥品監管、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方面的行政許可、審評、認證的受理、辦理、服務工作;負責行政許可結果的公示及有關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跟蹤、督促、審查市場行政許可辦理情況;指導各縣(市)開展市場行政許可、審評、認證等工作;開展食品藥品監管、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方面行政許可、審評、認證工作的對外信息交流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