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信息
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等4部門關於印發《黑龍江省高校和科研機構存量專利盤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教育局、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各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等8部門印發的《高校和科研機構存量專利盤活工作方案》,做好高校和科研機構存量專利盤活工作,省知識產權局、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聯合制定了《黑龍江省高校和科研機構存量專利盤活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
黑龍江省教育廳
黑龍江省科學技術廳
黑龍江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4年2月27日
方案全文
黑龍江省高校和科研機構存量專利盤活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等 8 部門印發的《高校和科研機構存量專利盤活工作方案》,發揮高校和科研機構科技創新主力軍、專利研發引領者、專利轉化運用主要供給側的重要作用,做好高校和科研機構存量專利盤活工作,持續做優專利增量,加速專利產業化,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專利產業化的決策部署,按照“全面盤點、篩選入庫、市場評價、分層推廣”的原則,堅持“邊盤點、邊推廣、邊轉化”的工作思路,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制度供給和技術供給的雙重作用,促進技術、資本、人才等資源要素高效配置和有機聚合,著力打通高校和科研機構專利轉化運用的關鍵堵點,最佳化市場服務,培育良好生態,切實將專利制度優勢轉化為創新發展的強大動能。力爭 2024 年底前,實現全省高校和科研機構未轉化有效專利盤點全覆蓋;2025 年底前,加速轉化一批高價值專利,加快建立以產業需求為導向的專利創造和運用機制,推動高校和科研機構專利產業化率和實施率明顯提高,努力促進高校和科研機構專利向現實生產力轉化。
二、主要任務
(一)盤點存量專利。
1.梳理已轉化實施專利。各高校和科研機構對本單位 2023年底前授權的存量專利進行全面盤點,對已發生或即將實施許可、已達成或即將達成轉讓協定、即將放棄專利權、與企業共有專利權、涉及權屬糾紛的專利進行梳理,形成本單位已轉化實施專利庫。(完成時限:2024 年 4 月底前。)
2.盤點未轉化實施專利。各高校和科研機構在盤點存量專利的基礎上,採取發明人自評、高校和科研機構集中評價等方式,綜合考慮技術成熟度、套用場景、產業化前景等因素,篩選出市場需求潛力較大、經濟價值較高的未轉化實施專利,形成本單位專利轉化資源庫。(完成時限:2024 年 4 月底前。)
3.存量專利統一登記入庫。省知識產權局為高校和科研機構分配國家專利導航綜合服務平台(以下簡稱綜合服務平台,參考連結)專用賬號,提供準確、全面的存量專利基礎數據。各市(地)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會同教育部門指導各高校和科研機構對存量專利在綜合服務平台上統一登記入庫,按照轉讓、許可、自行套用或產業化等不同方式標註轉化意願,同時對已實施專利的情況進行標註。2024 年及以後授權的專利,及時納入盤點範圍。各高校和科研機構應當優先盤點重點產業、優勢學科的發明專利。(完成時限:2024 年 4 月底前選取 1 家部屬高校率先完成全部存量專利盤點入庫工作;2024 年 6 月底前重點高校和科研機構完成全部存量專利盤點入庫,其他高校和科研機構完成 30%以上存量專利盤點入庫;2024 年底前,全省高校和科研機構完成全部存量專利盤點入庫。)
(二)企業評價反饋。
1.組建專利評價專家庫。省知識產權局會同省科技廳、省工信廳組織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等各類經營主體在綜合服務平台註冊,並推薦懂技術和產品的專家組建專利評價專家庫。(完成時限:2024 年 4 月底前,並持續推進。)
2.企業自主評價。綜合服務平台按照產業分類、技術領域等維度,向企業及時匹配推送重點產業領域、高校和科研機構可轉化的專利數據。企業結合產業發展情況和自身需求,組織自評或者組織入庫專家對匹配專利的產業化前景、技術改進需求和產學研合作意願等進行評估,並按照標準格式將評估結果及時反饋至綜合服務平台。(完成時限:2024 年底前完成可轉化專利的企業評價工作,並持續推進。)
3.信息分析反饋。省知識產權局根據綜合服務平台反饋的評估結果,對專利技術需求信息和專利技術改進信息進行綜合分析、概括提煉,將信息分析結果反饋給高校和科研機構。(完成時限:2024 年底前反饋第一批信息分析結果,並持續推進。)
(三)分層推廣套用。
1.構建我省專利轉化資源庫。依託綜合服務平台反饋的高校和科研機構盤點篩選的可轉化專利數據及企業專利評價信息,結合企業專利技術需求信息和專利技術改進信息,構建我省專利轉化資源庫。(完成時限:2024 年底前完成,並持續推進。)
2.線上線下推廣套用。按照“邊盤點、邊推廣、邊轉化”的要求,各級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依託我省專利轉化資源庫,組織高校和科研機構與企業開展常態化對接推廣,充分發揮各相關行業協會、智慧財產權運營機構、技術轉移轉化機構等作用,開展技術驗證和熟化、路演推介、交易撮合等活動。針對高價值專利,匹配投資機構對接、專利質押融資和保險、企業上市智慧財產權專項服務等優質資源,推動實現快速轉化。對重點產業的高價值專利,鼓勵高校和科研機構遵循市場化原則參與相關專利池建設運營。高校和科研機構要認真梳理和調整完善專利轉化相關內部制度規定,暢通存量專利轉化運用途徑。存量專利完成轉讓許可的,高校和科研機構要及時依法依規辦理轉讓登記或許可契約備案手續,並在綜合服務平台反饋交易信息。存量專利轉讓許可至企業後實現產業化的,企業要及時在國家專利密集型產品備案認定試點平台備案。(完成時限:2024 年 6 月底前啟動推廣套用工作,並持續推進。)
3.推廣專利開放許可制度。對於套用廣泛、適於多方實施的專利,指導高校、科研機構參考使用《專利開放許可使用費估算指引(試行)》,採取一次性付費、提成支付、入門費附加提成支付、先使用後付費等方式實施開放許可。鼓勵高校、科研機構實施免費許可。(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四)做優專利增量。
1.健全智慧財產權統籌協調機制。高校和科研機構要建立工作協調和保障機制,明確責任部門和分工,有效發揮其內設科技成果管理部門、技術轉移轉化機構、高校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中心的作用,充分藉助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機構以及市場化服務機構的力量,高質量完成存量專利的盤點、篩選等工作。(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2.樹立市場需求為目的專利導向。高校和科研機構可根據綜合服務平台反饋的企業評估信息,結合企業反饋的技術改進需求和產學研合作需求,特別是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具有重大套用前景的原創技術等重點需求,對相關專利技術進行改進,或與企業聯合攻關,開展訂單式研發和投放式創新,布局更多符合產業需求的高價值專利。(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3.培育高校和科研機構高價值專利。高校和科研機構要牢固樹立以轉化運用為目的的專利工作導向,綜合考量轉化潛力、商業價值和維護成本等,建立健全以產業化前景分析為核心的專利申請前評估制度,從源頭上提升專利質量。嚴格規制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按照有關檔案規定,停止對專利申請的資助獎勵,大幅減少並逐步取消對專利授權的獎勵,主要通過轉化收益等方式對發明人或研發團隊予以獎勵。探索科技成果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專利轉化的盡職免責相關制度規定,以及與容錯機制相配套的相關制度規定。按《建立財政資助科研項目形成專利的聲明制度實施方案》要求,積極落實財政資助科研項目形成的專利聲明制度。(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調度。省知識產權局發揮黑龍江省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推進機製作用,會同相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各項工作,確保高校和科研機構存量專利盤活工作取得實效。各市(地)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工作協調和政策協同,廣泛組織動員高校和科研機構、企業積極參與,及時分析方案落實情況,確保如期完成任務。高校和科研機構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人員和經費保障,確保高質量完成存量專利的自評、篩選等工作。
(二)強化政策引導。國家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試點示範城市、縣(區)要高度重視,相關政策、資金、項目要與本方案銜接。對於實施成效突出的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在項目安排、評優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成效突出的高校、企業優先推薦申報國家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高校、優勢示範企業。
(三)做好宣傳培訓。充分發揮主流媒體、政府網站、微信微博等媒介作用,加強對方案的宣講解讀,持續擴大參與主體的覆蓋面。要及時總結高校和科研機構專利技術轉化運用的優秀經驗,梳理典型案例,省知識產權局擇優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報送優秀案例。
(四)加強跟蹤評估。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謀劃工作落實,採取台賬式管理、項目化推進的方式,按照時間節點完成相應的目標任務,確保達到既定目標。省知識產權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市(地)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並將落實情況作為智慧財產權保護考核和營商環境評價重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