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醫療保障局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擬訂我省相關政策、規劃和標準。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草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醫療保障局
  • 外文名:HEILONGJIANG PROVINCIAL HEALTHCARE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 現任領導:齊峰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直屬單位,人事編制,

主要職責

省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01.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擬訂我省相關政策、規劃和標準。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草案。
02. 組織制定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03. 組織制定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04. 組織制定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承擔醫保目錄準入相關工作。
05. 組織制定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06. 制定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釆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07. 制定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08. 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國際合作和省際間合作交流。
09. 制定並組織實施省直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政策規定,指導全省醫療保障經辦業務。
10. 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1. 職能轉變。省醫療保障局應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12. 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中醫藥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中醫藥管理局、省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現任領導

黑龍江省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齊峰

內設機構

辦公室(法規處)。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國際合作和省際間合作交流等工作。組織擬訂全省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 審計工作,推進全省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待遇保障處。擬訂全省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擬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醫療保障經辦業務。
醫藥服務管理處。擬訂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承擔醫保目錄準入相關工作。擬訂定點醫藥機構的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
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處。擬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擬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推進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基金監管處。擬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息披露制度與信用評價體系。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療保障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負責省直醫療保障基金的預算編制、安全防控和基金內部審計工作。
人事處(機關黨委)。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其辦事機構與人事處合署辦公。

直屬單位

黑龍江省醫療保障服務中心為黑龍江省醫療保障局直屬單位。
一、主要職責任務:
承擔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和在哈部分中省直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的經辦服務工作,參與對市(地)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工作的業務指導;承擔全省統一的醫療保障信息化平台及全省和省際間異地就醫費用結算平台的建設、維護和管理等技術服務工作;為醫保藥品目錄準入談判提供技術支持;參與醫藥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工作;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單位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訪、信息、政務公開、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黨群和人事管理、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
(二)綜合部(網廳服務部)。負責服務中心文字綜合和調研工作;負責國家醫療保障統計調查制度在我省的組織實施;參與組織實施全省醫療保險全民參保計畫;負責草擬全省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的中央、省下撥資金的預決算;負責省直醫療保障經辦業務檔案管理;參與全省醫療保障經辦工作規程制定、組織實施和經辦服務綜合指導;負責省直醫療保障經辦大廳(網上服務大廳)管理服務、信訪接待工作。
(三)審核部。依法律、法規和規定對省直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以及醫保醫師開展協定管理;負責省直醫療保障新增定點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的簽約評估;負責省直醫療保障基(資)金支付範圍內的醫藥費用審核;負責在哈異地就醫人員醫療費用審核;負責省直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門診特殊治療待遇認定工作;參與對全省醫療保障費用審核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
(四)基金部。正科級領導職數1職,副科級領導職數1職。負責全省醫療保障基金報表工作;負責協同稅務部門共同做好省直醫療、生育保險費征繳工作;負責省直醫療保障基(資)金支付及預決算編制的相關工作,異地就醫定點機構醫療保障基(資)金撥付;參與全省醫療保障基金收支計畫制定、組織實施和業務指導;負責省直醫療保險參保關係轉移接續、醫療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管理。
(五)稽核部。正科級領導職數1職,副科級領導職數1職。負責省直醫療保障經辦稽核;負責組織制定服務中心內控制度並監督實施;參與對全省醫療保障經辦稽核、經辦機構內控業務指導。
(六)異地就醫部。正科級領導職數1職,副科級領導職數1職。負責全省異地就醫經辦統計工作;負責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費用清算工作;負責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經辦業務協調機制的組織實施;參與全省醫療保障異地就醫經辦工作規劃制定、組織實施和業務指導。
(七)信息化部。正科級領導職數1職,副科級領導職數2職。貫徹執行國家醫療保障局、省醫療保障局關於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的政策和部署;參與全省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和實施方案的制定,組織信息系統總體設計;參與省級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檔案編制的有關工作;參與全省統一的醫療保障信息化平台建設工作,擬訂全省醫療保障信息系統標準、技術規範和管理制度;擬訂全省醫療保障統一套用軟體技術規範、標準和相關管理制度,組織軟體的研發和升級維護工作;負責組織以信息系統為基礎的全省統一的醫療保障公共服務系統建設;承擔省際間異地就醫費用結算平台的建設、維護和管理等技術服務工作;承擔醫療保障省級、省本級資料庫的建設和維護管理。組織全省信息資源的整合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對醫療保障辦公自動化提供技術支持服務,對省級醫療保障內部工作人員進行信息技術套用培訓;參與全省醫療保障系統網路建設的規劃設計和標準規範的制定工作;參與醫療保障系統信息安全方案、標準規範的制定工作;參與省醫療保障局入口網站、微信公眾號和APP等建設規劃、設計,提供技術支持服務;參與指導地方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建設;組織開展全省醫療保障信息技術人才培訓工作; 承擔局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招采部。正科級領導職數1職,副科級領導職數2職。參與建議醫藥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工作;究提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標採購配送政策和醫療服務價格的意見和建議;受理擬參與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配送的生產企業、配送企業及產品資質材料;承擔日常藥品、醫用耗材信息變更;開展藥品、醫用耗材採購情況的監測工作,為醫藥服務價格動態調整和信息發布提供服務;承擔建立藥品、醫用耗材採購配送專家庫的具體工作;承擔對醫療機構藥品、醫用耗材採購契約執行情況的監測、評估工作;承擔藥品、醫用耗材採購目錄的分析匯總工作;開展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合理使用培訓、指導和臨床評價等工作;協助開展付費制度改革中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價格測算及衛生經濟學評價。

人事編制

省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龔振山
省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萬龍
省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樹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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