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信息
各市(地)、縣(市)財政局,省直各單位,各政府採購中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採購社會代理機構:
現將《黑龍江省政府採購服務工程網上超市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及時反饋省財政廳。
黑龍江省財政廳
2022年11月11日
內容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黑龍江省政府採購服務工程網上超市(以下簡稱“服務工程超市”)交易行為,提高政府採購便利度和採購效率,最佳化全省政府採購營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黑龍江省“十四五”最佳化營商環境規劃》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服務工程超市政府採購當事人,包括使用財政性資金通過服務工程超市開展服務或工程類採購活動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以下簡稱“採購人”),通過服務工程超市為採購人提供服務或工程建設的供應商,接受採購人委託通過服務工程超市開展採購活動的政府集中採購機構、政府採購社會代理機構(以下簡稱“採購代理機構”),以及參加服務工程超市詢價項目評審活動的政府採購評審專家(以下簡稱“評審專家”)等,通過服務工程超市開展的政府採購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黑龍江省財政廳(以下簡稱“省財政廳”)及各市(地)、縣(市、區)財政部門為服務工程超市的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制定服務工程超市的監管政策,依法對服務工程超市採購活動及當事人進行監管,協調和指導服務工程超市採購工作。負責組織管理服務工程超市供應商庫、服務工程商品庫,建立信用評價機制,協調處理交易糾紛,督促履約等。負責對服務工程超市政府採購當事人開展監督檢查和信用評價,查處服務工程超市政府採購當事人的違法違規行為。
第四條 服務工程超市的採購品目、限額標準由省財政廳根據《政府採購品目分類目錄》《黑龍江省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等檔案規定製定,實施動態管理。
第五條 服務工程超市承建方和運營方負責服務工程超市的平台搭建、技術支持、數據維護等工作,並協助財政部門開展服務工程超市供應商和服務工程商品的徵集、審核、上線、客戶服務、監督管理、信用評價等工作。
第六條 服務工程超市採購活動遵循“優質優價、物有所值、便捷高效、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二章 供應商管理
第七條 服務工程超市供應商應滿足《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中規定的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契約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採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 供應商申請入駐服務工程超市,應提交《黑龍江省政府採購服務工程超市供應商承諾書》(以下簡稱《供應商承諾書》,詳見附屬檔案1),並根據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結合《政府採購品目分類目錄》的分類,選擇入駐服務工程超市的品目並上架服務工程商品,不得上架非採購品目商品,一件商品只能選擇一個採購品目上架。供應商上架商品、報價和交易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自覺遵守《政府採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獨立、自主、誠信參與服務工程超市採購活動;
(二)按規定與採購人簽訂《政府採購服務工程網上超市採購契約(試行)》(以下簡稱《採購契約》)並依法履行契約義務,不應將契約非法轉包或違法分包;
(三)指定專人負責服務工程超市工作,包括服務工程商品信息上架、維護,採購訂單受理、確認,參與詢價採購項目,服務諮詢及糾紛處理等;
(四)及時更新維護上架服務工程商品和店鋪信息,確保其全面、真實、準確、有效;
(五)上架商品應與市場價格聯動,實現採購價格和採購質量最優;
(六)對服務工程超市其他政府採購當事人的交易信息保密;
(七)應積極配合財政等監管部門對服務工程超市成交商品開展追蹤溯源工作,包括提供一年內的成交記錄、採購契約、履約驗收報告、發票、付款憑證等,並保證及時、完整、真實、準確;
(八)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發現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等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應同時以網上和書面形式向財政部門報告;
(九)履行法律、法規、規章和《供應商承諾書》《採購契約》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九條 供應商發布服務工程商品的封面、輪播圖、標題、副標題、服務詳情內容應與所選採購品目保持一致,經服務工程超市平台運營機構審核通過後上架。
第十條 供應商發布的服務工程商品要求各項技術標準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及行業標準。
第十一條 供應商發布的服務工程商品應符合服務工程超市信息發布的有關規則,並接受社會各界對商品價格及質量的全面監督。
第十二條 供應商店鋪中上架狀態的服務工程商品均應保證可交易。
第十三條 上架狀態的服務工程商品信息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調整,商品內容、價格、服務標準等信息變更的,應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整或下架。
第十四條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係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契約項下的服務工程超市詢價採購活動。
第十五條 供應商主動放棄服務工程超市入駐資格的,需完成所有服務工程超市訂單的履約義務後,提交退出服務工程超市平台及退還服務工程超市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的申請,審核通過後可退出服務工程超市平台並退還服務工程超市消費者權益保證金餘額。
第十六條 供應商在服務工程超市的經營活動中存在違法違規情形的,應在違規處罰公示24小時內完成整改,已經生成訂單的,應取消訂單。
第十七條 供應商在參與服務工程超市政府採購活動時,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網上和書面形式向採購人或採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由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在收到質疑函後7個工作日內以網上和書面形式作出答覆,對答覆不滿意或者在規定時間內未答覆的,供應商可在答覆期滿後15個工作日內以網上和書面形式向採購人的同級財政部門投訴。
第十八條 供應商應積極配合財政等監管部門處理質疑、投訴、舉報等,不得捏造事實提出質疑、投訴、舉報。
第三章 採購人管理
第十九條 採購人開展服務工程超市政府採購活動前,應線上閱讀並簽署確認《黑龍江省政府採購服務工程網上超市採購人承諾書》(詳見附屬檔案2)。
第二十條 單個項目或同一年度同一預算品目下批量項目的採購資金總額未達到公開招標限額標準的服務及工程類政府採購項目,採購人應優先通過服務工程超市採購。不得分別設定直購和詢價採購限額標準。
第二十一條 對於《政府採購品目分類目錄》外、分散採購限額標準以下(不含)的服務及工程類採購項目,提倡通過服務工程超市採購。
第二十二條 同一採購項目中含有不可分割的服務、工程和貨物的,以採購預算占比最高的採購對象確定項目屬性,非服務占比或非工程占比超過51%以上的採購項目不得通過服務工程超市採購。
第二十三條 採購人應在黑龍江省政府採購網完成政府採購計畫流程後,通過採購經辦人賬號登錄服務工程超市關聯計畫完成採購。
第二十四條 採購人要認真落實中小微企業預留採購份額、小微企業價格評審優惠、提高首付款比例等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政策,落實脫貧地區農副產品採購、促進節能環保產品生產企業、科技創新企業、數字經濟企業、生物經濟企業、冰雪經濟企業、創意設計企業發展,以及扶持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監獄企業、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等政府採購政策。”
第二十五條 採購人應當指定專人負責服務工程超市採購工作,按規定做好用戶賬號管理、CA電子簽章管理、工作流程及操作許可權的配置維護等工作。
第二十六條 採購人應建立健全政府採購內控制度,強化內部審批管理,根據實際需要,科學合理選擇服務工程超市直購或詢價採購方式,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報價最低的供應商,實現“優質優價”“物有所值”目標。
第二十七條 採購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或者歧視待遇,不得接受或向供應商索要回扣,不得要求供應商提供採購契約以外的貨物、工程或服務。
第二十八條 採購人或供應商不得隨意變更雙方已經確認的採購契約,確需變更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變更採購契約。
第二十九條 採購人不得泄露評審專家的個人情況、供應商回響檔案及商業秘密等應當保密的與採購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不得與採購代理機構或供應商惡意串通,不得接受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第三十條 採購人在開展服務工程超市政府採購活動中,存在違法違規情形需要更正或取消訂單的,應在收到財政部門責令整改通知的24小時內更正或取消訂單。
第三十一條 採購人應當在滿足履約驗收條件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履約驗收,在履約驗收結束後15日內完成付款。不應以機構變動、人員更替、政策調整為由延遲付款。
第三十二條 採購人應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採購程式進行訂單確認、履約驗收、契約支付、信用評價等採購程式;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發現供應商、採購代理機構等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應同時以網上和書面形式向同級財政部門舉報。
第三十三條 採購人組織服務工程超市採購活動的,由採購人負責供應商質疑答覆工作;採購人委託採購代理機構的,採購代理機構在委託授權範圍內負責供應商質疑答覆工作。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應在收到質疑函後7個工作日內向質疑方作出答覆。
第四章 採購代理機構管理
第三十四條 採購代理機構受採購人委託通過服務工程超市開展政府採購,應當與採購人簽訂委託代理協定,明確代理範圍、許可權、期限、檔案保存、代理費用收取方式及標準、協定解除及終止、違約責任等具體事項,約定雙方權利義務。
第三十五條 採購代理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委託代理協定的約定依法依規開展採購代理業務,不得泄露評審專家的個人情況、供應商回響檔案及商業秘密等應當保密的與採購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不得與採購人、供應商惡意串通,不得接受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第三十六條 採購代理機構要認真落實中小微企業預留採購份額、小微企業價格評審優惠、提高首付款比例等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政策,落實脫貧地區農副產品採購、促進節能環保產品生產企業、科技創新企業、數字經濟企業、生物經濟企業、冰雪經濟企業、創意設計企業發展,以及扶持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監獄企業、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等政府採購政策。”
第三十七條 採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採購檔案中明確代理費用收取方式及標準,隨成交結果一併公開本項目收費情況,包括具體收費標準及收費金額等。
第三十八條 採購人委託採購代理機構組織詢價的採購項目,根據項目的採購需求和有關規定,採購代理機構可以從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設立的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取評審專家,也可以聘請相應專業領域的並符合《政府採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的評審專家,組建3人以上單數的詢價小組。
第三十九條 採購代理機構代理服務工程超市政府採購活動,存在違法違規情形需要更正或取消訂單的,應在收到財政部門責令整改通知的24小時內更正或取消訂單。
第四十條 採購代理機構負責對項目評審活動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應當清晰可辨,並自行妥善保存至少15年。
第四十一條 受到財政部門禁止代理政府採購業務處罰的採購代理機構,應當及時停止代理業務,已經簽訂委託代理協定的項目,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一)尚未開始執行的項目,應當及時終止委託代理協定;
(二)已經開始執行的項目,可以終止的應當及時終止,確因客觀原因無法終止的應當妥善做好善後工作。
第四十二條 採購代理機構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在履約中發現採購人、供應商等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應同時以網上和書面形式向同級財政部門舉報。
第五章 採購方式及採購流程
第四十三條 服務工程超市設有直購、詢價兩種採購方式,由採購人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選擇。
第四十四條 服務工程超市採購流程。
(一)直購方式。指採購人通過服務工程超市直接向供應商發起採購訂單,供應商確認訂單的採購方式。
1.直購方式的確認。採購人應開展充分的市場調研,通過採購人政府採購內控制度規定程式確定供應商並明確選擇該供應商的理由,形成必要的文書作為直購依據檔案。必要的文書指履行採購人政府採購內控制度並保留必要的過程記錄,經全部當事人簽字確認並加蓋單位公章後形成的存檔備查資料等。
2.計畫申報。採購人應在省政府採購網完成政府採購計畫流程,實施方式選擇“服務工程超市”;採購方式選擇“服務工程超市”;採購人組織採購的組織形式選擇“政府集中採購”,採購人委託採購代理機構的組織形式選擇“部門集中採購”,通過採購經辦人賬號登錄服務工程超市,下單時關聯採購計畫。
3.確定成交供應商。採購人在服務工程超市直購大廳中選擇供應商已上架的服務工程商品,填寫訂單信息中的預算金額、成交單價及數量(成交總價可參考服務工程超市平台提供的類似項目歷史成交記錄)、服務期限(可以為單次、1~3年的固定期限或1+1+1等形式)等需求詳情、上傳直購依據檔案等。
4.發布中標(成交)公告及中標(成交)通知書。確定成交供應商後,將採購訂單下達至供應商,供應商應在收到訂單後1個工作日內確認訂單,服務工程超市平台自動發布中標(成交)公告,採購人應在中標(成交)公告發布的同時,使用CA電子簽章發布中標(成交)通知書。
5.成交供應商放棄成交資格處理。採購人發布中標(成交)公告及中標(成交)通知書後,成交供應商主動放棄成交資格或拒絕與採購人簽訂契約的,應經採購人同意,由成交供應商出具加蓋公章的放棄成交函,採購人取消購買並註明原因後上傳成交供應商出具的放棄成交函。採購人可通過服務工程超市重新開展政府採購活動。放棄成交資格或拒絕與採購人簽訂契約的成交供應商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契約簽定。採購人應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後10個工作日內,與成交供應商簽訂採購契約,契約未盡事宜,由採購人與成交供應商另行約定。採購人不得向已繳納服務工程超市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的供應商另行收取項目履約保證金。
7.契約備案。採購人應登錄省政府採購網完成契約備案流程,採購契約公告將同時在省政府採購網首頁發布。
8.履約驗收。在滿足契約約定驗收條件下,採購人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有特殊情況需延期驗收的,採購人與供應商應事先達成一致意見。採購人應登錄省政府採購網完成履約驗收流程,履約驗收公告將同時在省政府採購網發布。
9.契約支付。履約驗收合格後15日內,採購人將資金支付到契約約定的供應商賬戶。採購人應在省政府採購網完成契約支付流程;無需國庫資金支付的,採購人可通過線下轉賬等方式進行支付,供應商應在收款後1個工作日內將收款憑證上傳至服務工程超市。
10.開展信用評價。採購人與供應商應在採購契約簽訂後,提交驗收報告前,開展履約驗收行為相互評價,評價結果統一納入採購人、供應商信用評價體系。未開展互評的採購人、供應商不得參與下一個服務工程超市採購活動。
(二)詢價方式。指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發布詢價公告及詢價通知書後,詢價小組依據評審標準從滿足項目全部實質性要求的有效供應商中,確定報價最低的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的採購方式。
1.詢價方式的確認。採購人依據本單位政府採購內控制度不能通過直購方式採購的項目、服務工程超市未上架該類商品、服務工程超市已上架的商品不能滿足採購人實際需求或商品價格較高的,採購人可通過服務工程超市詢價方式採購。
2.計畫申報。採購人應在省政府採購網完成政府採購計畫流程,採購方式選擇“服務工程超市”;採購人組織採購的組織形式選擇“政府集中採購”,採購人委託採購代理機構的組織形式選擇“部門集中採購”,通過採購經辦人賬號登錄服務工程超市,下單時關聯採購計畫。
3.發布詢價公告及詢價通知書。
(1)採購人應據實填寫詢價公告內容,包括供應商特殊資格條件、採購需求、服務周期、預算金額、最高限價、成本價(為防止惡意低價競爭、保障履約質量,採購人應設定成本價,可參考服務工程超市平台提供的類似項目歷史成交金額或根據市場調研等情況確定),明確是否委託採購代理機構,項目評審是否需要供應商提供回響檔案,出現最低價相同情況下確定成交供應商的辦法(可選擇按照供應商報價的先後順序確定,也可選擇由採購人按照本單位政府採購內控制度規定的程式確定並列明具體評審辦法)。詢價通知書應作為附屬檔案隨詢價公告同時發布,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應參照服務工程網上超市提供的模板編制詢價通知書,包括明確採購標的所屬行業、驗收要求、付款方式、落實政府採購政策及價格扣除比例等,不得出現《黑龍江省政府採購檔案編制及評審活動禁止行為清單(試行)》(黑財規審〔2022〕10號)規定的情形。
(2)詢價通知書發出之日至供應商提交回響報價(回響檔案)截止日不得少於3個工作日;採購人可以對已發出的詢價通知書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作為詢價通知書的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到回響檔案編制的,採購人應當在提交回響檔案截止之日3個工作日前發布更正公告,不足3個工作日的,應當順延提交回響報價(回響檔案)的截止時間。
4.開展項目評審。
(1)採購人組織詢價的採購項目,由採購人自行組織3人以上單數的詢價小組,小組成員可為採購單位工作人員或外聘評審專家(不限於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設立的評審專家庫內的評審專家)等;採購人委託採購代理機構組織詢價的採購項目,由採購代理機構組建詢價小組,詢價小組由採購人代表和評審專家共3人以上單數組成,其中評審專家人數不得少於詢價小組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可以從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設立的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取評審專家,也可以聘請相應專業領域並符合《政府採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的評審專家。
(2)詢價小組應嚴格按照詢價公告中明確的項目評審時間開始評審活動。
(3)詢價小組應將滿足詢價通知書的全部實質性要求且落實政府採購政策後報價最低的供應商推薦為成交供應商;如出現最低價相同的情況,詢價小組應按照詢價公告中採購人明確的評審辦法確定成交供應商。
(4)項目首次詢價,有效供應商少於3家,作廢標處理。
(5)因首次詢價有效供應商不足3家廢標而開展第二次詢價的,有效供應商仍不足3家,可繼續評審,有效供應商為2家的,確定報價最低的為成交供應商;有效供應商為1家的,直接確定其為成交供應商。
(6)無特殊情況,自供應商報價截止時間起24小時內,詢價小組應完成評審,採購人將詢價小組簽字確認的紙質評審過程檔案的掃描件上傳至服務工程超市(包括詢價小組簽到及承諾表、回響供應商報價一覽表、資格及符合性審查表、報價比較表、評審報告等,可參照服務工程超市評審表格模板)。
(7)採購人委託採購代理機構組織詢價的採購項目,採購代理機構負責項目評審活動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應當清晰可辨,採購代理機構應妥善保存音像資料至少15年。
5.發布中標(成交)公告及中標(成交)通知書。採購人確定成交供應商後,服務工程超市平台自動發布中標(成交)公告,採購人應在中標(成交)公告發布的同時,使用CA電子簽章發布中標(成交)通知書。
6.開展信用評價。供應商、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及評審專家應在採購項目評審活動結束後,採購人確認中標(成交)結果前,開展相互評價。採購人、供應商應在採購契約簽訂後,提交驗收報告前,開展履約驗收行為相互評價。評價結果統一納入採購人、供應商、採購代理機構、評審專家的評價體系,未開展互評的不得參與下一個服務工程超市採購活動。
7.成交供應商放棄成交資格處理。採購人發布中標(成交)公告及中標(成交)通知書後,成交供應商主動放棄成交資格或拒絕與採購人簽訂契約的,應經採購人同意,由成交供應商出具加蓋公章的放棄成交函,採購人取消中選並註明原因後上傳成交供應商出具的放棄成交函。如剩餘有效供應商達3家以上的,採購人可以選擇順延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選人為成交供應商或重新開展政府採購活動;如剩餘有效供應商不足3家的,應重新採購。放棄成交資格或拒絕與採購人簽訂契約的成交供應商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契約簽定、契約備案、履約驗收、契約支付等流程與直購方式一致。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五條 對服務工程超市政府採購活動違法違規行為,服務工程超市政府採購各方當事人(供應商、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評審專家)可通過服務工程超市舉報功能向財政部門舉報;任何單位和個人可通過黑龍江省政府採購網質疑投訴專欄公開的投訴電話、電子信箱等渠道向財政部門舉報。財政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受理,作出處理決定並公開。
第四十六條 財政部門根據《政府採購法》等法律法規,對服務工程超市政府採購行為開展監督檢查,根據《黑龍江省政府採購服務工程網上超市供應商違法違規行為扣分表(試行)》(詳見附屬檔案3)、《黑龍江省政府採購服務工程網上超市採購人採購活動扣分表(試行)》(詳見附屬檔案4)、《黑龍江省政府採購服務工程網上超市採購代理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扣分表(試行)》(詳見附屬檔案5)、《黑龍江省政府採購服務工程網上超市評審專家違法違規行為扣分表(試行)》(詳見附屬檔案6)分別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供應商、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評審專家予以扣分。
(一)供應商一年內累計扣分達到20分的,暫停服務工程超市供應商資格半年,累計扣分達到40分的,暫停服務工程超市供應商資格1年。供應商違反《政府採購法》等法律法規的,按《黑龍江省財政部門處理政府採購供應商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據及具體情形》(詳見附屬檔案7)等規定給予相應處理處罰,並向社會公開有關處理處罰決定。
(二)採購人一年內累計扣分達到20分的,通報採購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採購人違反《政府採購法》等法律法規的,按《黑龍江省財政部門處理政府採購採購人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據及具體情形》(詳見附屬檔案8)等規定給予相應處理處罰,並予以通報。
(三)採購代理機構一年內累計扣分達到20分的,暫停服務工程超市採購代理資格半年,累計扣分達到40分的,暫停服務工程超市採購代理資格1年。採購代理機構違反《政府採購法》等法律法規的,按《黑龍江省財政部門處理政府採購代理機構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據及具體情形》(詳見附屬檔案9)等規定給予相應處理處罰,並向社會公開有關處理處罰決定。
(四)評審專家一年內累計扣分達到20分的,暫停服務工程超市項目評審資格半年,累計扣分達到40分的,暫停服務工程超市項目評審資格1年。評審專家違反《政府採購法》等法律法規的,按《黑龍江省財政部門處理政府採購評審專家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據及具體情形》(詳見附屬檔案10)等規定給予相應處理處罰,並向社會公開有關處理處罰決定。
第四十七條 被暫停服務工程超市資格的供應商和採購代理機構應在暫停資格期滿前15個工作日內,可向財政部門提交書面整改材料,申請恢復服務工程超市資格,經財政部門審核通過後方可恢復。
第四十八條 服務工程超市各方評價主體對供應商的參與行為評價、履約驗收評價和監督檢查考核評價等納入《黑龍江省政府採購供應商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黑財規審〔2022〕23號)明確的政府採購供應商信用評價體系(評價內容詳見附屬檔案11)。評分等級由高到低為“A”級、“B”級、“C”級、“D”級,同時在評價結果為“A”級的供應商中,按年度參與項目中標(成交)金額進行排序,推薦排名前20%的供應商為“A+”級供應商,並向社會公開。信用評價等級為“A+”級和“A”級的供應商,下一年度一般不對其開展政府採購履約驗收抽檢等檢查;信用評價等級為“D”級的供應商,列入下一年度政府採購項目履約驗收等重點監督和檢查名單。
第四十九條 服務工程超市各方評價主體對採購人採購行為評價、履約驗收評價和監督檢查考核評價等納入《黑龍江省政府採購採購人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黑財規審〔2022〕23號)明確的政府採購採購人信用評價體系(評價內容詳見附屬檔案12)。評分等級由高到低為“A”級、“B”級、“C”級、“D”級,同時在評價結果為“A”級的採購人中,按年度採購項目中標(成交)金額進行排序,推薦排名前20%的採購人為“A+”級採購人,並向社會公開。信用評價等級為“A+”級和“A”級的採購人,下一年度一般不對其開展政府採購項目履約驗收抽檢等重點監督檢查;信用評價等級為“D”級的採購人,納入下一年度履約驗收抽查等重點監督檢查範圍。
第五十條 服務工程超市各方評價主體對採購代理機構代理行為評價和監督檢查考核評價等納入《黑龍江省政府採購代理機構履職評價管理暫行辦法》(黑財規審〔2022〕23號)明確的政府採購代理機構履職評價體系(評價內容詳見附屬檔案13)。評分等級由高到低為“A”級、“B”級、“C”級、“D”級,同時在評價結果為“A”級採購代理機構中,按年度代理項目中標(成交)金額進行排序,推薦排名前20%的採購代理機構為“A+”級採購代理機構,並向社會公開。履職評價等級為“A+”級和“A”級的採購代理機構,一般不對其開展監督檢查;履職評價等級為“D”級的採購代理機構,納入下納入下一年度重點監督檢查範圍。
第五十一條 服務工程超市各方評價主體對評審專家履職行為和監督檢查考核評價等納入《黑龍江省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履職評價管理暫行辦法》(黑財規審〔2022〕23號)明確的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履職評價體系(評價內容詳見附屬檔案14)。評分等級由高到低為“A”級、“B”級、“C”級、“D”級,同時在評價結果為“A”級評審專家中,按年度參與評審項目數量進行排序,推薦排名前20%的評審專家為“A+”級評審專家,並向社會公開。履職評價等級為“A+”級和“A”級的評審專家,在下一年度全省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庫中增加50%的被抽取率,不限制被抽取次數;履職評價等級為“D”級的評審專家,限制其下一年度被抽取次數為3次。
第五十二條 服務工程超市政府採購當事人行為接受財政部門、審計機關等有關部門依法監督,財政部門的監管行為接受審計、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監督。對供應商、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評審專家違反《政府採購法》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理;其違法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採購人之外的單位通過服務工程超市開展的政府採購活動,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五十四條 本辦法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不足”不包括本數。
第五十五條 本辦法由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五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30日後施行,有效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