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黑龍江省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黑龍江省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是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我省期間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國發〔2023〕15號),構建高水平普惠金融體系,進一步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結合黑龍江省實際,制定的方案。

2023年12月11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發布《黑龍江省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3年12月11日
  • 發布單位: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黑政發〔2023〕15號
發布通知,內容全文,

發布通知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黑龍江省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黑政發〔2023〕15號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現將《黑龍江省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1日

內容全文

黑龍江省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我省期間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國發〔2023〕15號),構建高水平普惠金融體系,進一步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我省期間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第十三次黨代會及歷次全會安排部署,牢牢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防範化解各類金融風險,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和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充分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深入貫徹落實省委決策部署,進一步發揮各級黨組織的作用,為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和組織保障。
——堅持人民至上。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普惠金融發展為了人民、依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做到雪中送炭、服務民生。始終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普惠金融發展的方向,自覺擔當惠民利民的責任和使命,讓兼具安全性、收益性、流動性的金融產品走進尋常百姓家,切實增強人民民眾金融服務獲得感。
——堅持政策引領。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責任,加強規劃引導,加大政策、資源傾斜力度。堅持依法行政,最佳化營商環境,維護市場秩序。完善基礎設施和基層治理,推進普惠金融治理能力現代化。
——堅持改革創新。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遵循金融規律,積極穩妥探索成本可負擔、商業可持續的普惠金融發展模式。持續深化改革,破除機制障礙,強化科技賦能。加強省際間交流合作和學習借鑑,以高水平開放推動高質量發展。
——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底線思維,統籌發展和安全,加強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堅決打擊非法金融活動,著力防範化解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強化金融穩定保障體系,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倡導負責任金融理念,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三)主要目標
未來五年,初步建成高質量的普惠金融體系,普惠金融促進共同富裕邁上新台階。基礎金融服務更加普及,銀行業持續鞏固鄉鄉有機構、村村有服務,保險服務基本實現鄉鎮全覆蓋,數位化服務水平明顯提高,資本市場服務普惠金融質效進一步提升。經營主體融資更加便利,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戶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金融服務覆蓋率、可得性、滿意度明顯提高,信貸產品體系更加豐富,敢貸、願貸、能貸、會貸的長效機制基本構建。小微企業直接融資占比明顯提高,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科技創新力度進一步加大。金融服務現代化產業體系能力不斷增強。金融支持鄉村振興更加有力,金融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力度持續加大,服務鄉村產業發展和促進農民增收致富。金融消費者教育和保護機制更加健全,人民民眾和經營主體選擇適配金融產品的能力和風險責任意識明顯增強。金融風險防控更加有效,中小金融機構和重點領域風險防控能力持續提升,風險監測預警和化解處置機制不斷完善。數字平颱風險得到有效識別和防控,非法金融活動得到有力遏制。普惠金融配套機制更加完善,重點領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基本建成,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評價指標體系基本健全。全省普惠型小微貸款餘額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增速、有貸款餘額的戶數年均增長5%;加大首貸、續貸、信用貸、中長期貸款投放,普惠小微信用貸款餘額占比每年提升2個百分點以上;涉農貸款餘額力爭2023年末達到1萬億元,2027年末超過1.2萬億元。
二、最佳化普惠金融重點領域產品服務
(四)支持小微經營主體可持續發展
1.加力提升小微民營企業金融服務質量。推動構建與實體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小微民營企業金融服務體系,繼續保持增量擴面態勢,服務結構不斷最佳化,重點領域服務精準度持續提升,保險保障渠道逐步拓展。鼓勵金融機構開發符合小微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特點和發展需求的產品和服務,加大首貸、續貸、信用貸、中長期貸款投放力度,引導金融資源惠及更多有信貸需求的小微民營企業。
2.支持小微企業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推動金融機構圍繞服務小微企業科技創新構建專業化機制,加大對專精特新、戰略性新興產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綜合運用動產和智慧財產權、供應鏈票據、應收賬款、存貨、倉單和訂單融資及財產保險、責任保險等服務方式,強化資金支持和風險保障,加強與直接融資有機銜接,培育小微企業成為創新發源地。加大製造業小微企業中長期貸款投放力度,支持設備更新、技術改造、數位化轉型、綠色轉型發展,助力提升產業韌性。引導銀行機構加強對我省重點培育的先進制造業集群、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及重點產業園區等重點領域的信貸投放,靈活匹配產品服務。圍繞省千企技改重點項目,加強金融賦能,推動我省製造業從中低端向中高端邁進。
3.強化對流通、外貿等領域小微企業支持。鼓勵金融機構重點加大對住宿餐飲、批發零售、文化旅遊、交通物流等行業小微企業支持,最佳化“白名單”管理,主動對接跟進企業融資需求。積極開展小微外貿企業貸款業務,鼓勵開展貿易融資、出口信用保險業務,鞏固提升出口信用保險作用,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進一步最佳化出口信用保險承保和理賠條件,承保覆蓋面和規模高於全國平均水平。鼓勵銀保合作,為小微企業提供信用保險項下的貿易融資服務。通過保費補貼方式對小微外貿企業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給予支持,對年度出口額1000萬美元以下的企業投保平台類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給予全額保費補貼;對企業自主繳費投保非平台類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給予50%保費補貼,提升企業抗風險能力。
〔責任單位:人民銀行黑龍江省分行、金融監管總局黑龍江監管局、黑龍江證監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知識產權局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助力鄉村振興國家戰略有效實施
1.保持脫貧地區金融服務力度不減。認真執行過渡期內脫貧人口小額信貸政策,落實免抵押、免擔保、財政貼息等要求,努力實現應貸盡貸。加大對13個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信貸投放和保險保障,力爭實現貸款餘額穩步增長,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數量穩中有增。
2.全力保障糧食生產各個環節的金融支持。強化對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中長期信貸支持,圍繞省千萬噸糧食增產計畫,強化對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業科技、農機裝備、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重點關鍵領域和重大項目的支持,緊盯春耕備播、秋糧收購關鍵期,主動對接糧食產購銷等環節資金需求。研究制定金融支持種業振興、黑土地保護等專項措施。發揮銀企信息雙向推送機製作用,以農業企業、家庭農場、種植養殖大戶、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四張清單”為基礎,紮實開展好常態化融資對接。
3.大力支持鄉村產業提質升級。圍繞省加快推進農產品加工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畫,重點加大對玉米、大豆、水稻、乳品、肉類5大重點產業和食用菌、森林食品、中藥材、冷水魚、鮮食玉米、預製菜和鵝7個特色產業融資支持力度。積極發展農業供應鏈金融,重點支持區域主導產業、農產品精深加工、農村物流體系建設、農村電商、文旅休閒服務等新產業新業態。強化鄉村金融創新,積極探索開展禽畜活體、養殖圈舍、農機具、大棚設施等涉農資產抵押貸款,穩妥推廣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和林權抵押貸款。支持成立林權收儲擔保機構,從政策層面鼓勵和引導銀行機構加大對集體林權抵押貸款的支持力度。
4.持續最佳化鄉村金融供給體系。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鼓勵銀行保險機構最佳化完善涉農金融供給體制機制,與農業大數據、融資服務平台深化合作,努力實現涉農貸款和保險保障持續增長,推動構建層次分明、服務特色、錯位競爭、優勢互補的涉農金融服務體系。深入服務縣域城鄉融合發展,支持城鄉一體化均衡發展。大力支持富民產業發展和農民增收,充分運用“智慧鄉村”等線上金融服務模式,提高對農戶、返鄉入鄉群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金融服務水平,有效滿足農業轉移人口等新市民的金融需求。推動在全省範圍內建設鄉村振興金融綜合服務站,實現信貸、宣教等多個功能和省內行政村金融服務全覆蓋。
〔責任單位:人民銀行黑龍江省分行、金融監管總局黑龍江監管局、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黑龍江證監局、省自然資源廳、省林草局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提升民生領域金融服務質量
1.支持重點群體創業。落實好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提升貸款便利度。積極向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退役軍人、大學生、返鄉創業農民工、農村自主創業農民等重點群體宣傳創業擔保貸款政策並提供信貸支持。指導銀行機構進一步提高創業擔保貸款額度、降低貸款申請門檻、最佳化辦理流程,擴大政策覆蓋面,確保創業就業扶持政策落地。做好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資格審核工作,最佳化貸款審核流程,提升服務水平。開展“大學生創新創業支持計畫”,通過擔保手段發揮財政資金對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引導作用,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推動婦女創業貸款擴面增量,向婦女宣傳創業貸款政策,支持婦女創業。
2.最佳化完善適老、友好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強對養老服務、醫療衛生服務產業和項目的金融支持,加大個人養老金政策宣傳,支持具有養老屬性的儲蓄、理財、保險、基金等多元化金融產品創新。針對老年或行動不便者,積極推廣個人信用報告查詢線上辦理,最佳化徵信查詢人工服務,開展儲蓄國債(憑證式)專項兌付提醒,組織銀行機構開闢綠色通道或提供上門服務,推進適老支付服務提質擴面。持續提升無障礙服務設施建設標準化水平,指導轄內法人銀行機構開展對客系統生僻字處理改造。
〔責任單位:人民銀行黑龍江省分行、金融監管總局黑龍江監管局、黑龍江證監局、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殘聯、團省委、省婦聯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發揮普惠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作用
1.進一步加大綠色信貸投入。為小微企業、農業企業、農戶技術升級改造和污染治理等生產經營方式的綠色轉型提供更加高效的信貸服務。開發性政策性銀行機構要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提供長期穩定融資支持。全國性銀行機構及符合使用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要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政策,以小微企業及項目為重點,主動輔導企業並提供貸款支持。探索開發符合小微企業經營特點的綠色金融產品,支持銀行機構與生態環境部門、自然資源交易部門對接合作,探索開發基於碳排放權、排污權、用能權、綠色項目收費權等環境權益的新型抵質押融資模式。支持綠色生產和綠色消費。綠色貸款餘額增速高於各項貸款增速18個百分點以上。
2.增強綠色金融發展動力。支持有條件的銀行機構研究設立綠色金融專營機構,建立綠色產業專家團隊,強化信貸部門綠色企業行銷能力,提升風控部門綠色信貸風險識別水平。鼓勵銀行機構依託全省生態資源,為綠色產業企業創新特色產品,在還款計畫、信貸流程等方面給予一定傾斜。支持符合條件的從事綠色低碳行業企業利用資本市場融資,拓寬融資渠道。引導銀行機構加快推進綠色金融業務創新推廣,創新林下經濟小額信貸產品。建立綠色企業、綠色項目認定機制,完善“龍江綠金雲”平台管理,持續做好入庫企業和項目動態調整和更新,暢通信貸投放渠道。豐富綠色保險服務體系,探索“碳匯+保險”服務低碳經濟創新模式,細化確定業務模式及承保流程。
〔責任單位:人民銀行黑龍江省分行、金融監管總局黑龍江監管局、黑龍江證監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林草局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健全多層次普惠金融機構組織體系
(八)引導各類銀行機構堅守定位、良性競爭
1.完善體制機制建設。推動銀行機構建立健全敢貸、願貸、能貸、會貸的長效機制,將金融支持小微企業列入經營戰略及年度發展目標,單列小微企業信貸增長計畫和首貸計畫,將任務分解到基層,在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優惠、提高績效考核占比等方面作出長期性、制度性安排。推動銀行機構細化小微企業授信盡職免責制度,與不良容忍度政策有效結合,明確各流程環節人員免責認定標準,增強基層執行的可操作性,努力做到應免盡免。
2.發揮各類銀行自身資源技術優勢。引導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進一步向上爭取政策,下沉服務重心,完善分支機構普惠金融服務機制,加大小微、“三農”信貸投放力度,力爭實現省內普惠小微貸款增速不低於總行系統內平均增速。推動地方法人銀行堅守服務地方定位,加大支農支小力度,與改革化險、公司治理有機融合,加強行銷獲客、授信審批、風險管理等能力建設,探索構建有效的普惠金融服務模式。健全政策性、開發性銀行轉貸款業務合作機制,發揮低成本資金優勢,完善轉貸款管理制度、業務流程及信息系統,穩妥開展小微企業直貸業務。
〔責任單位:金融監管總局黑龍江監管局、人民銀行黑龍江省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發揮其他各類機構補充作用
1.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增信分險作用。確保支小支農擔保業務占比達到80%以上,對單戶擔保餘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對單戶擔保餘額500萬元以上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5%。
2.發揮其他金融組織作用。發揮小額貸款公司靈活、便捷、小額、分散的優勢,最佳化金融服務和產品,加強公司治理和內控合規管理建設,提升普惠金融服務效能。鼓勵金融租賃、融資租賃公司助力小微企業、涉農企業盤活設備資產,推動實現創新升級。強化行業引領,加強政策宣傳,引導商業保理公司專注主業,引導典當行回歸民品業務,更好發揮服務實體經濟和普惠金融的作用。加強檢查巡查,規範收費行為,依法查處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
〔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金融監管總局黑龍江監管局、省市場監管局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高質量普惠保險體系
(十)建設農業保險高質量服務體系
1.持續推動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推動農業保險“擴面、增品、提標”,提高全省糧食作物保險承保覆蓋率,全省糧食作物保險覆蓋率達到80%。拓展稻穀、小麥、玉米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承保面積,提升承保覆蓋率。繼續推動大豆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試點,積極爭取擴大試點範圍。通過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以獎代補政策,鼓勵因地制宜發展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
2.拓寬農業保險服務領域。指導保險機構主動對接全省高端肉牛“百千工程”、奶業振興計畫、冷水漁業振興行動、鵝產業振興行動計畫,積極拓展畜牧業保險。推動保險機構探索發展收入保險、氣象指數保險等新型險種。
3.最佳化農業保險理賠服務。充分發揮農業保險在防災減災、災後理賠中的作用,督導保險機構最佳化承保理賠流程,推進農業保險承保理賠電子化試點,提升農險服務質效。指導建立有效應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合理制定應急預案,進一步提升保險理賠服務質效,切實做到能賠快賠、應賠盡賠、合理預賠。
〔責任單位:省財政廳、金融監管總局黑龍江監管局、省農業農村廳、省氣象局、省林草局、省應急管理廳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發揮普惠型人身保險保障民生作用
擴大普惠人群覆蓋面。積極發展面向老年人、農民、新市民、低收入人口、殘疾人等群體的普惠型人身保險業務,鼓勵支持殘疾人參加意外傷害、補充養老、補充醫療等商業保險。完善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運行機制,積極發展商業醫療保險,鼓勵發展面向縣域居民的健康險業務,擴大縣域地區覆蓋範圍。支持商業保險公司因地制宜發展面向農戶的意外險、定期壽險業務,提高農戶抵禦風險能力。
〔責任單位:金融監管總局黑龍江監管局、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省醫保局、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支持保險服務多樣化養老需求
1.鼓勵產品開發。指導保險公司開發各類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有效對接企業(職業)年金、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參加人和其他金融產品消費者的長期領取需求。探索開發各類投保簡單、交費靈活、收益穩健、收益形式多樣的商業養老年金保險產品。加大對專屬商業養老保險、個人養老金業務推動力度。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立企業年金,規範發展職業年金制度,滿足人民民眾多樣化養老需求。
2.支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在風險有效隔離的基礎上,支持保險公司以適當方式參與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探索實現長期護理、風險保障與機構養老、社區養老等服務有效銜接。鼓勵引導保險資金以投資新建、參股、併購、租賃、託管等方式,興辦養老社區和養老機構。按規定對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給予綜合責任保險補貼。
〔責任單位:金融監管總局黑龍江監管局、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升資本市場服務普惠金融效能
(十三)拓寬經營主體直接融資渠道
1.建立健全小微企業資本市場融資推進機制。適應各發展階段、各類型小微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企業融資需求,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加強小微企業資本市場融資統籌部署,引導企業規範發展,加快對接資本市場。將符合條件的優質小微企業納入省上市掛牌後備企業庫進行培育,建立小微企業債券融資資源庫,提升服務小微企業效能。鼓勵小微企業發行創新創業專項債務融資工具,支持發行中小微企業支持債券,拓寬融資渠道,切實降低融資成本。
2.加快推動“專精特新”小微企業上市掛牌。支持黑龍江股權交易中心建設“專精特新”專板,聚合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資源,強化“專精特新”企業融資服務和上市培育。推動各市(地)篩選一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有發展潛力的“專精特新”企業,加快改制和對接新三板。打通“四板—新三板—北交所”服務創新型小微企業發展路徑,推動各市(地)把握北交所高質量擴容機遇,引導符合條件的優質企業加快對接北交所。
3.推動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基金髮展。發揮龍江現代產業投資引導基金作用,支持設立天使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鼓勵投早、投小、投科技、投農業,加大對種子期、初創期成長型小微企業支持力度。
〔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黑龍江證監局、人民銀行黑龍江省分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科技廳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豐富資本市場服務涉農主體方式
1.支持涉農企業利用資本市場融資。引導符合條件的優質涉農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直接融資、併購重組、整合資源和提高市場競爭力。鼓勵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發行綠色債券、鄉村振興債等工具融資。
2.發揮期貨市場服務“三農”作用。加大對“保險+期貨”政策、資金支持力度,強化金融機構與龍頭企業協同對接,打造“保險+期貨+N”支農綜合服務體系。引導涉農企業利用期貨市場管理風險,強化穩產、保供、穩價保障。加大期貨法人機構支持力度,推動增強資本實力,提升服務能力。
〔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黑龍江證監局、人民銀行黑龍江省分行、金融監管總局黑龍江監管局、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有序推進數字普惠金融發展
(十五)提升普惠金融科技水平
1.強化科技賦能普惠金融。支持金融機構深化運用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等科技手段,最佳化普惠金融服務模式,改進審批和風險管理模型,提升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涉農主體等金融服務可得性和質量。指導法人銀行開展信息技術套用創新工作,提升行業整體安全可控水平。指導保險公司加快數位化、線上化、智慧型化轉型升級,提供更加優質快捷的線上保險服務。推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大力發展金融科技水平,提升服務效能和管理水平。
2.建設區域性股權市場區塊鏈試點。深化黑龍江股權交易中心與政府部門的合作交流,積極借鑑先進經驗向中國證監會申報籌建黑龍江區域性股權市場地方業務鏈。政府有關部門與黑龍江股權交易中心實現數據互通共享,開展區塊鏈數據節點部署和套用場景構建,積極引導金融機構、企業、投融各方通過區塊鏈打造的企業畫像、企業估值、產業鏈圖譜等創新套用場景開展金融活動。持續開展黑龍江區域性股權市場區塊鏈運行監測,做好日常監管相關工作,確保區塊鏈試點安全穩定運行。
〔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金融監管總局黑龍江監管局、人民銀行黑龍江省分行、黑龍江證監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稅務局、省法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打造健康的數字普惠金融生態
有效提供安全可靠的數字金融服務。支持金融機構依託數位化渠道提升金融科技套用創新能力,深化推動實施金融數位化轉型提升工程,鼓勵將數字政務、智慧政務與數字普惠金融有機結合,增強服務數字社會和實體經濟發展能力。支持哈爾濱市積極爭取數字人民幣試點。運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等科技手段,創新金融產品、經營模式、業務流程,藉助移動金融拓展金融服務在產業鏈供應鏈的套用場景。提高供應鏈金融服務普惠金融重點群體效率,依託供應鏈核心企業,探索整合上下游物流、信息流、資金流等各類信息,為製造業小微企業提供基於供應鏈的融資服務。
〔責任單位:人民銀行黑龍江省分行、金融監管總局黑龍江監管局、黑龍江證監局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健全數字普惠金融監管體系
1.提升數字普惠金融監管能力。持續加強風險監測、預警、防範和處置等工作,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依託央行金融機構評級、存款保險現場核查、金融機構風險監測、壓力測試、早期糾正等工具,充分利用並豐富現有資料庫,識別潛在風險隱患,指導金融機構及時糾偏,避免隱患變“明火”。
2.嚴肅查處非法處理公民信息等違法犯罪活動。加強普惠金融網路輿情監測處置工作,拓寬舉報受理渠道,規範舉報處置流程。依法依規嚴厲打擊涉金融領域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活動,深化網路犯罪生態打擊整治,維護國家數據安全和人民民眾合法權益。發揮金融司法協同中心作用,集中研判防控化解普惠金融風險,並對各類普惠金融案件實施立案、審理、執行一站式辦理,為普惠金融領域糾紛化解提供司法保障。
〔責任單位:金融監管總局黑龍江監管局、人民銀行黑龍江省分行、黑龍江證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公安廳、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委網信辦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著力防範化解重點領域金融風險
(十八)加快中小銀行改革化險
1.強化風險監測預警。完善地方法人銀行風險預警回響機制,及時準確全面掌握金融風險底數,健全金融風險信息共享、定期會商和早期糾正工作機制,建立並動態完善重點風險統計台賬,及時監測研判中小銀行風險趨勢及動態變化,做到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處置。
2.穩步推動改革化險。壓實金融機構及其股東主體責任,壓實地方政府、金融監管、行業主管等各方責任,壓實村鎮銀行主發起行責任。堅持分類施策,一企一策制定高風險中小銀行風險化解方案。完善城商行深化改革、化解風險攻堅實施方案,明確目標和任務,細化具體措施。以轉變省農村信用聯社職責為重點,研究制定省農村信用聯社綜合改革方案,穩步推動高風險農合機構改革化險。制定高風險村鎮銀行風險處置方案,加快高風險村鎮銀行改革重組。加大力度處置不良資產,提高不良資產清收處置成效。鼓勵機構拓寬資本補充渠道,加大利潤留存力度,積極引進戰略投資者,多渠道補充資本。嚴格管控供應鏈金融以外異地業務、“非標”投資業務,穩妥有序壓降存量業務規模。積極爭取存款保險基金、金融穩定保障基金支持,統籌整合資源,創新籌資方式,合力推動金融風險防範化解。
〔責任單位:金融監管總局黑龍江監管局、人民銀行黑龍江省分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完善中小銀行治理機制
1.推動黨的領導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選優配強法人機構黨委班子,深化“雙向進入、交叉任職”。建立健全審慎合規經營、嚴格資本管理和激勵約束機制,推動落實績效薪酬追索扣回和延期支付、董事監事履職評價管理等制度。強化股權管理,嚴格約束大股東行為,嚴禁違規關聯交易。積極培育職業經理人市場,充分利用銀行業協會金融人才庫,完善高管遴選機制,嚴把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準入關口。
2.推動發揮行業協會和行刑銜接作用。完善各行業協會專業委員會設定,制定完善自律公約,健全中小銀行違法違規的市場懲戒機制,建立市場懲戒與監管處罰協同機制,強化監督約束作用。加強存保核查、央行金融機構評級等機制運用,及時發現違法違規問題並督促整改。
〔責任單位:金融監管總局黑龍江監管局、人民銀行黑龍江省分行、省公安廳、省法院、省檢察院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堅決打擊非法金融活動
1.強化預警處置分析能力。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強化事前防範、事中監管、事後處置的全鏈條工作機制,加快形成防打結合、綜合施策、齊抓共管、標本兼治的系統治理格局。嚴控非法證券期貨活動風險,建立部門間日常工作機制開展風險排查。深入開展“偽金交所”和產權交易場所違規金融活動整治工作“回頭看”。密切關注“代理退保”黑灰產業相關情況,指導銀行保險機構及時移交可疑線索,合力打擊“代理退保”相關違法犯罪行為。
2.嚴厲打擊以普惠金融名義開展的金融犯罪活動。將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納入“清朗”、“網路生態治理”等專項行動當中,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網站平台、賬號。深入推進多部門聯合打擊治理,堅決打擊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充分發揮省級非法集資監測預警平台作用,對平台監測出的高風險預警企業線索進行全面梳理,加強交易場所經營情況監管,嚴格落實屬地風險防控和維穩責任,切實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和社會大局穩定。
〔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金融監管總局黑龍江監管局、人民銀行黑龍江省分行、黑龍江證監局、省公安廳、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省委網信辦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強化金融素養提升和消費者保護
(二十一)提升社會公眾金融素養和金融能力
1.廣泛開展金融知識普及宣傳活動。加強部門間協作,聯動開展“3·15”、金融宣傳月、金融消費者權益日、“普及金融知識、守住‘錢袋子’”等集中性金融知識普及活動,宣傳金融惠民利民政策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制度,普及非法金融活動常見的表現形式,倡導金融消費者講誠信、守底線,提升活動品牌效應和影響力。持續開展金融知識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校園、進商圈活動,重點向農戶、新市民、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低收入人口、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加強宣傳,提升數字金融產品使用能力,增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
2.強化常態化金融教育。建設完善金融教育基地、投資者教育基地,樹立理性消費理念,增強契約精神和誠信意識,提倡正確評估和承擔自身風險,培育消費者、投資者選擇適當金融產品的能力。在中國小教學體系中納入金融知識,加強對學生等群體金融知識普及教育,對大學生進行金融知識及財務管理等方面的專業化培養,以點帶面將常態化金融教育引向深入。
〔責任單位:金融監管總局黑龍江監管局、人民銀行黑龍江省分行、黑龍江證監局、省教育廳、省委網信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民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殘聯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健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
1.強化機制建設。督促金融機構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體制機制建設,建立健全事前預防、事中管控、事後化解及內部管理等工作體系和流程。督促金融機構落實金融產品銷售適當性和銷售行為可回溯監管制度。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規範調解組織運行,強化調解組織與法務部門聯動,加強全省法院訴源治理工作,發揮仲調、訴調作用,豐富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的金融糾紛化解模式,推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高效銜接。強化與信訪部門、12345政務服務平台等部門聯動,最佳化12378平台建設,暢通投訴渠道,壓實金融機構投訴處理主體責任。依託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
2.強化監管評價運用。組織開展金融機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評估和評價工作,對評價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披露和通報,督促機構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加強金融廣告治理,強化行業自律,督促金融機構依法合規行銷宣傳。
〔責任單位:金融監管總局黑龍江監管局、人民銀行黑龍江省分行、黑龍江證監局、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市場監管局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提升普惠金融法治水平
(二十三)加快補齊規則和監管短板
1.加強地方金融組織監管。深入推進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監管評級,根據評級結果實施分類監督管理。加強重大風險事件的應急管理,建立融資擔保機構重大風險事件報告制度。加強商業保理公司監督管理,穩妥推進分類處置。落實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監管政策要求,推動完善業務監管規制。將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監管事項列入我省部門聯查事項清單,開展部門聯合抽查。強化司法協同,嚴厲打擊涉地方金融組織等違法犯罪活動。
2.探索拓展更加便捷處置普惠金融重點領域不良資產的司法路徑。依法審理涉金融不良資產案件,重點審查不良債權的可轉讓性、受讓人適格性以及轉讓程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防止通過債權轉讓謀取不正當利益,助力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持續保持對銀行機構不良資產清收的刑事案件高壓態勢,對未結案件持續跟蹤督導,推動案件快速訴訟,確保辦案質效。
〔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金融監管總局黑龍江監管局、人民銀行黑龍江省分行、黑龍江證監局、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法院、省檢察院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政策引導和治理協同
(二十四)強化貨幣政策引領
1.加大貨幣政策落實力度。著力滿足銀行機構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需求,創新套用“再貸款+”、“再貼現+”模式,激勵銀行機構加大對科技、製造業、鄉村振興等重點領域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鼓勵符合條件的銀行機構運用再貸款等政策工具優先支持小微企業低碳、創新發展,強化與綠色製造、綠色園區、科技中心、科技創新示範企業等小微企業的融資對接,努力滿足企業融資需求。引導銀行機構深入落實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改革舉措,推動小微企業利率水平進一步下行,降低企業綜合融資成本。嚴格執行有關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利率上限要求,為小微企業提供最低成本的信貸資金支持。
2.提升法人機構信貸投放能力。按照央行存款準備金率政策,為全省地方法人銀行機構發放小微企業貸款提供合理充裕的流動性支持。將小微企業信貸作為巨觀審慎評估的重要導向指標,按周調度、按月監測,定期通過視窗指導、約談等方式,督促銀行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支持力度。
〔責任單位:人民銀行黑龍江省分行牽頭〕
(二十五)完善差異化監管政策
強化金融服務考核評價。重點圍繞小微、涉農貸款總量、結構、比重、增速等定量指標,紮實開展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和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考核評估,因地制宜完善評價評估規則,將評價結果作為監管評級、市場準入、現場檢查、行政處罰等重要參考,強化評估結果運用。落實普惠金融監管考核指標和貸款風險權重、不良貸款容忍度等監管制度,引導金融機構資源向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傾斜。
〔責任單位:金融監管總局黑龍江監管局、人民銀行黑龍江省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六)用好財稅政策支持工具
1.支持打造普惠金融發展示範區。落實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政策,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普惠金融發展示範區,促進普惠金融服務增量、擴面、降本、增效。
2.落實財稅支持政策。加強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監督和管理,督促金融企業建立健全呆賬核銷管理制度,規範呆賬核銷程式,有效防範經營風險,切實提高資產質量。落實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戶等普惠金融重點群體貸款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政策,實施稅費政策精準推送,加強宣傳輔導和最佳化納稅服務,確保稅費優惠政策落實到位。
〔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金融監管總局黑龍江監管局、人民銀行黑龍江省分行、省稅務局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最佳化普惠金融發展環境
(二十七)健全普惠金融重點領域信用信息共享機制
1.充分發揮各類信用信息平台作用。加快推進地方徵信平台建設,2023年底前上線運營,並與現有信用信息平台實現數據對接,加強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重點群體相關信息共享。持續完善“信易貸”、“銀稅互動”、“智慧鄉村”等各類融資信用服務平台功能,提升融資服務效率。加大小微機構接入徵信系統推進力度,依法依規拓寬徵信系統信息採集範圍。
2.強化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擴大金融機構及普惠金融重點群體信息服務覆蓋範圍,堅持“誰產生、誰公示、誰負責”原則,加強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公開,及時將涉企、環保、氣象、社保、懲戒等各類信息歸集至各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實現應歸盡歸。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建立常態化溝通聯繫機制。
〔責任單位:人民銀行黑龍江省分行、金融監管總局黑龍江監管局、省營商環境局、黑龍江證監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哈爾濱海關、省稅務局、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省氣象局、省林草局、省法院、省檢察院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八)強化農村支付環境和社會信用環境建設
1.推進農村支付環境建設。鼓勵銀行機構、支付機構等深化合作,加強移動支付推廣套用,支持銀行卡助農取款服務與各類便民服務合作共建,為我省廣大居民特別是鄉村居民提供更多便利化支付選擇。
2.加強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豐富信息採集渠道,創新信息採集方式,利用大數據技術,構建“網際網路+”信息採集機制,不斷提升信息採集效率,建立信息採集更新的長效機制和科學評價標準,精準識別農村經濟主體信用狀況。繼續推進“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的評定與創建,引導涉農金融機構根據“三信評定”結果開展整體授信。加快建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體系,最佳化信用生態環境,力爭實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檔評級“能建盡建”,提高授信覆蓋面。
〔責任單位:人民銀行黑龍江省分行、金融監管總局黑龍江監管局、省農業農村廳、省營商環境局、省林草局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九)最佳化普惠金融風險分擔補償機制
1.深化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落實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績效評價機制,堅持保本微利原則,強化支農支小正向激勵。推動擔保機構與銀行機構加強業務合作,探索客戶風險評估互信機制,創新“見貸即擔”等銀擔合作模式,開展“地方版總對總”批量擔保業務,簡化業務流程,提升服務質效。切實發揮國家融資擔保基金、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和地方政府性再擔保機構作用,積極爭取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授信規模,加強對市縣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經營發展、業務培訓和技術支持。
2.實施省級“雙穩基金”擔保貸款政策。建立風險補償機制,執行《2023年省級中小企業穩企穩崗基金擔保貸款風險補償實施辦法》,擔保貸款投放期為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貸款利率不超過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加100個基點,年化擔保費率按照0.5%收取,對按期還本付息的企業,由擔保公司予以擔保費返還獎勵政策,返還的擔保費由同級財政予以補貼。
〔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人民銀行黑龍江省分行、金融監管總局黑龍江監管局、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加快推進融資登記基礎平台建設
健全完善融資登記服務平台。加強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宣傳,持續推進政府採購系統、核心企業與中征平台接口對接,指導商業銀行加強平台套用,積極發展線上融資業務,努力擴大我省應收賬款融資業務規模。完善智慧財產權評估、登記、流轉體系。依託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做好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和常用戶註冊現場驗證工作。推動不動產登記向銀行機構延伸服務網點,提供融資、轉貸、續貸、展期和申請抵押登記一站式服務。完善農村產權流轉、抵押、登記平台建設。
〔責任單位:人民銀行黑龍江省分行、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知識產權局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組織保障
(三十一)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進一步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金融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全面貫徹落實省委工作要求,把黨的領導有效落實到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做好統籌協調把關,切實加強全省金融系統黨的建設。強化各級黨組織作用,切實把黨的領導的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堅決懲治金融腐敗,堅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體推進。健全市(地)黨政主要領導負責的財政金融風險處置機制。〔責任單位:各有關單位、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二)強化監測評估。按照國家要求,紮實做好普惠金融問卷調查和指標填報,深入開展中小微企業融資狀況監測評估。加強普惠金融和資本市場統計分析,定期分析普惠小微企業信貸和直接融資情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發現並推動解決普惠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困難問題,實現普惠金融高質量可持續發展。〔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黑龍江省分行、金融監管總局黑龍江監管局、黑龍江證監局、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三)推進試點示範。開展金融支持鄉村振興先行先試樣板區建設,不斷發揮樣板區示範引領作用。大力支持並積極推動有條件的市(地)申創國家級普惠金融服務鄉村振興改革試驗區。支持各市(地)因地制宜深化普惠金融業務數位化模式、“銀稅互動”服務創新,適時推廣信用信息共享、區域性綜合金融服務平台成熟經驗。〔責任單位:人民銀行黑龍江省分行、金融監管總局黑龍江監管局、黑龍江證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稅務局、省市場監管局、省農業農村廳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四)加強組織協調。在省現代金融服務業工作專班下設普惠金融工作組,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金融監管總局黑龍江監管局、人民銀行黑龍江省分行牽頭,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營商環境局、省知識產權局、省林草局、省醫保局,省法院、省檢察院,哈爾濱海關、省稅務局、黑龍江證監局、省氣象局,團省委、省婦聯、省殘聯等29個單位參加。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落實本方案,常態化做好推動落實、協調解決、跟蹤檢查等工作,聚焦重點事項、重點任務綜合施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建立聯絡員機制,加強督導檢查和考核評價,實現各項政策措施清晰、連續、高效、閉環管理,強化省與市(地)聯動,因地制宜、協同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各有關單位、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