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嚴厲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活動專項鬥爭方案
- 發布單位:80802
- 發布日期:1998-09-23
- 生效日期:1998-09-23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以《國務院關於保護森林資源、制止毀林開墾和亂占林地的緊急通知》和國務院領導同志批示精神為指針,以保護人類生存環境和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為目的,通過打擊破壞森林和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徹底扭轉破壞森林資源的嚴重局面,喚起全社會的造林、愛林、護林意識,以振興我省林業,推進社會經濟發展。
這次專項鬥爭打擊的範圍是:毀林開墾、亂侵濫占林地,盜伐、濫伐林木,非法運輸,私收濫購、經營加工木材,非法獵捕、經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等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行為。尤其對省政府黑政明傳〔1997〕8號、黑政明傳〔1998〕8號通知下發後,仍然我行我素,禁而不止,以營造速生豐產林整地、低價林改造為名,以租賃、拍賣、承包等為藉口毀林開墾、侵占林地、亂砍濫伐的行為,予以重點打擊。
這次專項鬥爭要在各級政府領導下,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統一指揮,採取普遍核查,打擊現行,追查積案,重點打擊,典型曝光的方法進行。共分四個階段:
(一)學習準備階段。學習檔案,提高認識,組織落實。各級政府要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認真學習國務院國發明電〔1998〕8號檔案、省政府黑政明傳〔1998〕8號檔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提高認識,分析形勢,確立重點,制定方案,成立專項鬥爭領導小組。
(二)宣傳發動階段。廣泛宣傳,大造輿論,發動民眾。各地市主管領導要做動員講話,並通過報刊、電台、電視等各種新聞媒體,採用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專項鬥爭的重大意義;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大力宣傳保護森林資源對改善人類生存環境的重大作用,造成聲勢,形成氛圍,強化民眾護林意識。同時公布舉報信箱和舉報電話。
(三)嚴打行動階段。積極行動,主動出擊,務求實效。各地要組織有關部門並抽調得力人員,逐鄉(鎮)、逐村、逐場清查地塊,核實資源,全面出擊,突破重點,查實要案,依法處理,震懾犯罪。
(四)總結上報階段。總結經驗,及時匯總上報。專項鬥爭後期,各地要把專項鬥爭的開展情況進行認真總結,並於1999年2月底以前將總結情況上報省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
(一)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把專項鬥爭做為一件大事來抓,確定專人負責,切實加強領導,嚴密組織,制定方案,採取措施,迅速行動,取得實效。
(二)林業、公安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嚴厲打擊各種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查破一批影響壞、危害大的重、特大案件;打擊處理一批違法犯罪分子;對於大案、要案要依法從嚴從重從快予以查處;對於典型的特別是部門違法、法人違法的案件,要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可以適時建議司法機關召開公開宣判大會,擴大影響,震懾犯罪,教育民眾;對於疑難案件,林業部門、公安機關要組成強有力的特偵組排除阻力進行偵破,必要時可請法務部門提前介入,加快辦案速度,提高辦案質量;對於干擾查處破壞森林資源案件工作的,無論涉及哪個單位,無論涉及哪個人,都要堅決查清,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遷就。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上報省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執法人員要搞好自身建設,提高素質,嚴格要求,依法辦案。對徇私枉法、以罰代刑、接受賄賂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