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山縣林業局
- 地區:黑山縣
- 類型:政府部門
- 下設機構:辦公室
機構職能,主要職能,機構設定,地理位置,
機構職能
黑山縣林業局工作職能
三、搞好樹林經營,保護開發和利用好森林資源,掌握森林資源的消長變化情況,建立和管理森林資源檔案,實現有計畫的採伐和審批,監督和檢查造林質量。
四、加強林業法制建設,實行以法制林,強化對林木、林地野生動植物的資源和森林開發利用管理監督,打擊亂砍亂伐森林,亂捕亂獵野生動物植物,亂占濫用林地等違法犯罪行為,保護野生動物和生態環境。
五、做好護林防火,保護好森林資源,認真執行森林防火條例,宣傳護林防火的重要意義,落實好護林防火措施。
六、強化基層企事業單位的管理和服務,抓好全局的黨務建設,班子建設,法制建設,搞好精神文明建設。
七、完成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主要職責
一、組織,指導,實施全縣造林規劃,負責做好造林綠化的檢查驗收,做好階段性及全年造林綠化工作。
二、負責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並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工作。
三、負責林業政策法規,法律宣傳及執法監督,轉讓森林資源和評估,木材經營加工及運輸的管理,掌握木材經營加工的總量。
四、負責組織全縣森林資源清查掌握全縣森林資源變化情況,負責三項育林作業的設計與審批,管理森林採伐限額,負責年度森林採伐限額的編制,分配和調控,負責組織伐區作業的檢查驗收。
五、林權管理,確定林地林木的所有權,林權證的發放,林權糾紛的調查處理。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林業及其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維護社會穩定;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編制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
(二)審核、指導全市林業系統的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市林業投資項目;監督管理各項林業資金和市屬國有林業資產;負責全市林業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指導和監督全市林業系統的財務工作。
(三)負責全市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草)、防護林體系建設等國家生態建設重點工程;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辦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負責林木種子的管理,指導全市林木種子苗木基地建設;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監測、防治、檢疫工作;負責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四)承擔全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和監督管理責任。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依法承擔應由市政府、省政府及國務院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的初審工作;指導各類商品林和公益林的管護、經營利用。
(五)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及濕地的建設和管理;監督檢查森林、陸生野生動植物和濕地資源的開發利用;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負責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的出境審批工作;指導全市生物多樣性保護有關工作。
機構設定
辦 公 室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文秘、檔案、目標、督查、創建、綜治、普法、信訪、信息、宣傳、會務、接待、保衛、車管、房管、物管等工作。
綠化造林與科技科
負責國土綠化、退耕還林、種苗、場圃、林業科技、產業發展等工作。承辦市綠委辦、退耕辦日常工作。
森林資源管理科
負責森林資源採伐限額、林地、林權、木竹經營、加工、運輸、林政執法的監督與管理。
森 林 公 安 處
維護林區社會治安,偵破查處森林資源刑事、治安案件。承辦市護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遼寧省錦州市黑山縣
黑山縣林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