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農業局

黎川農業局是黎川縣人民政府主管農業和綜合管理畜牧業及水產漁政業工作的職能部門。單位辦公地址在黎川縣東方紅大道201號,郵政編碼344600。

機構概況,屬性,人員組織,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代管單位,

機構概況

黎川縣農業局現有公務員(含機關工勤人員2人)14人,下轄農技推廣中心(全額撥款)工作人員32人,畜牧獸醫局(全額撥款二級單位)23人,水產場(差額撥款事業單位)19人,漁種場(差額撥款事業單位)18人,農科所(差額撥款事業單位)20人,畜牧場(差額撥款事業單位)63人,良種場(差額撥款事業單位)64人,合計253人。現有離休事業幹部1人,退休事業幹部11人,退休公務員10人,退休工人76人。

屬性

黎川縣農業局為正科級單位。下設辦公室(人秘股),農技推廣股、土肥股、種子股、經濟作物股、畜牧獸醫股(局)、水產漁政管理股、農村能源股、農業執法大隊等10個內設機構。

人員組織

黎川縣農業局14人,公務員系列含在職正科領導3人、主任科員2人、在職副科領導1人、副科幹部1人、副主任科員4人、科員1人、高級工人2個為機關工勤人員;農技推廣中心32名工作人員中有高級職稱2人,中級職稱15人、助理8人、副處幹部1人、副科幹部2人、技師1人、高級工人3人;畜牧獸醫局23人中有九級職員7人、技術員16人;水產場19人中有九級職員1人、五級技術工人11人、普工7人;漁種場18人中有助理級職稱1人、五級技術工人19人、普工9人;農科所20人中有五級技術工人5人、普工15人;畜牧場63人中有九級職員1人、五級技術工人16人、普工46人;良種場64人中有九級職員1人、初級職稱1人、五級技術工人15人、普工47人。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農業與農村經濟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縣農業與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落實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的價格政策,農村稅收與財政補貼政策;參與綜合運用經濟調節手段調控市場,引導生產;組織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結構調整、農業資源最佳化配置、產業間的綜合平衡與建設項目的立項申報。
(三)研究提出深化農業與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與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指導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和雙層經營體制的穩定與完善,指導農村承包契約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土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四)加強農業與農村信息化建設,研究農村市場的發展方向和指導措施,組織協調農、牧、漁產品加工與流通;組織調查、分析全縣農業與農村經濟工作動態,協調、指導農情工作;指導農業商品糧基地建設和農業示範園建設,組織指導全縣以農業救災工作。
(五)負責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村用地、漁業水域、荒山荒坡、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村節能、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管理;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和水生野生動植物工作;依法行使漁政管理工作。
(六)抓好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及隊伍的發展規劃;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開展農業新技術、新型實用技術的引進、示範和推廣工作;指導和協調農業服務體系建設。
(七)按照農業各產業技術標準,監督農業行業標準和產品質量標準的執行;指導農產品、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指導農業名牌產品認定、申報和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無公害產品認證及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八)組織種禽種畜、獸醫醫改、獸醫藥政工作,組織監督縣內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並組織撲滅。
(九)承辦縣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處理局日常工作,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負責機關文秘、政務信息、檔案、機要、保密、信訪、接待、保衛以及機關後勤工作。
(二)科教信息股(生態能源股)
研究提出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和生態農業建設的發展規劃及項目計畫,農業智力引進,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和全縣農情的收集和報送,無公害產品論證和申報。農村可再生農業廢棄物資源利用(如沼氣),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等技術推廣與管理。
(三)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股
研究提出深化農業與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村各類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和管理,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財務會計、資產管理以及審計。指導農村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契約管理,農民收入與農民負擔情況的監測。
(四)行政審批股
履行農業局行政許可(審批)工作,進駐縣行政服務中心視窗,授權辦理農業局所有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的受理、審批和辦結事宜。

直屬單位

(一)黎川縣畜牧獸醫局(副科級)
(二)黎川縣種子管理局(副科級)
(三)黎川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
(四)黎川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
(五)黎川縣水產漁政管理站(黎川縣漁業船舶檢驗站)
(六)黎川縣農村能源辦公室

代管單位

黎川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是縣人民政府主管農業和綜合管理種植業工作的職能部門,為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編制產業發展規劃、計畫,調整產業結構布局、資源配置、產業間的綜合平衡和建設項目的立項申報:組織重點科研課題的技術攻關和重點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指導和協調農業基層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制訂地方產品的技術標準,主管植物內外檢疫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農業技術幹部的培養,使用和技術職稱評定工作。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內設農業技術推廣股、植保植檢股、經濟作物股、土壤肥料股四個職能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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