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縣農機局

黎川縣農機局是根據黎府辦發(97)37號檔案所設立的政府機構,黎川縣農業機械管理局為縣政府管理農業機械的事業單位。農機局全額撥款事業單列編制為18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4名。

工作職能
(一)主要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本縣關於農業機械化方面的政策與法律法規,農業機械化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
(二)研究制定農業機械化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提高農業機械化普及和套用水平。
(三)參與實施“科教興農”戰略,負責全縣農業機械化新技術、新機具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工作,參與全區農業規模經營、農業現代化試驗和區域開發工作。
(四)組織實施農機產品質量檢驗、鑑定、認證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參與調查分析和處理重大農機產品和修理質量事故。
(五)全面建設全縣農機服務體系,指導全縣機械化農業生產和服務組織的服務、經營活動,協調、指導、監督農業機械有組織地跨區作業,負責農機和農機服務市場的巨觀管理。
(六)負責全縣農業機械化項目庫和項目計畫的編報、組織實施工作。
(七)對全縣農業機械化發展進行預測和統計以及農業機械化信息網路的建設等工作。
(八)完成市農機局和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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