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縣不動產登記局

不動產登記局共有預算單位2個,包括局本級(含:土地執法監察大隊、工業園區國土資源分局、地理測繪管理局、不動產登記中心、6個鄉鎮國土資源所、土地儲備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和1個所屬(土地交易中心)二級預算單位。編制人數130人,其中:行政編制9人、全額補助事業編制105人、差額補助事業編制3人、自收自支編制13人。實有人數155人,其中:行政人員5人、全額補助事業人員44人、差額補助事業人員3人、自收自支事業人員13人、全額補助聘用人員62人;退休人員27人;遺屬人員1人。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土地、礦山、測繪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有關土地、礦產資源和測繪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
2.組織編制、修改、調整和實施全縣國土規劃、城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利用總體規劃、基礎測繪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
3.負責礦山資源開發和監督的管理工作。
4.負責地質環境、地質遺蹟的保護和管理,組織對地質環境、地質預案的制定和監測。
5.不動產登記中心一是宣傳貫徹實施《物權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以及國家、省、市關於不動產登記的法規、規章和政策;二是承辦全縣土地登記、房屋登記、林地登記等不動產登記工作;三是負責擬定全縣不動產登記業務規範和工作流程;四是負責全縣不動產登記統計、分析,依法提供不動產登記查詢服務;五是負責全縣不動產登記數據資料的整理、保管、備份以及不動產登記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6.加強對國土資源資金的管理,依法做好國土資源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繳以及國土資源各項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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