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華(佛山南海殺人兇犯)

黃金華,2012年5月15日,曾造成兩死三傷血案。2012年11與23日上午,佛山中院公開審理此案,當審判長訊問黃金華有無悔意時,他表情冷漠,答稱“不後悔”。庭上律師稱其精神不正常,而公訴人出示的司法精神病鑑定證實黃金華行兇時有完全的刑事行為責任能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金華
  • 出生地:廣東佛山南海南邊村
  • 出生日期:1987年
  • 性別:男
犯罪事實,殺人動機,擇日宣判,

犯罪事實

佛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5月15日10時許,被告人黃金華在佛山市南海區裏水鎮和順南邊村舊街九巷1號附近看見被害人黃仲×從家中走出,因黃仲×曾與其有矛盾而心懷不滿,遂上前持隨身攜帶的尖刀猛剌黃仲×胸、頸等部位。黃仲×受傷後逃走,黃金華為泄憤,持刀猛剌黃仲×母親陳×好的背部、黃仲×女兒黃×淘的胸部,隨即持刀追趕黃仲×,並持刀猛剌前來制止其行兇的被害人黃永×胸、臂等部位,被害人黃銘×手、肋等部位,後被接報到場的公安人員當場抓獲。被害人陳×好、黃永×因傷重當場死亡。黃仲×的損傷屬重傷,傷殘等級為六級;黃×淘、黃銘×的損傷屬輕傷。

殺人動機

案發後,黃金華供稱其殺人動機是因此前刑滿釋放後,遭同村人疏遠冷落,遂懷恨在心。南都在第一時間還了解到,黃金華曾因精神障礙等原因入院治療,而隨後檢方也考慮到其殺人行為和方式較為失常,因此對黃金華進行了精神病司法鑑定。在昨日的庭審中,檢方引述鑑定結論稱,黃金華在行兇時有完全的刑事行為責任能力,並建議判處黃死刑。不過,由法院指定的、黃金華的辯護律師則稱,黃有精神障礙,請求法院能酌情輕判。

擇日宣判

黃金華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和量刑建議均表示無意見。本案刑事部分的庭審僅持續近一小時,後即轉入民事部分的審理。佛山中院表示,本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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