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黃立極
- 字號:字石笥、中五、號我范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直隸元城
- 出生時間:1568年
- 去世時間:1637年
- 主要作品:《留笏草堂集》
- 職業:官員
黃立極,人物生平,附擁閹黨,免冠罷黜,家庭關係,爭議,墓址,墓志銘,
黃立極
黃立極(1568——1637),字石笥,又字中五,號我范。明直隸元城(今河北大名營鎮鄉黃莊村)人,生於隆慶戊辰正月三十日,卒於崇禎丁丑九月十六日。萬曆三十二年進士,累官少詹事,禮部侍郎。天啟五年(1625年)八月,魏忠賢以同鄉的原因,擢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閣參預機務,旋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次年遷武英殿、建極殿大學士,為首輔。崇禎即位,閹黨案定,落職。崇禎十年(1637年)去世,年七十。《明史》將之列入閹黨傳。有《留笏草堂集》,《畿輔詩傳》謂其詩“雄深雅健,不落大曆之後”。
人物生平
黃立極(1568——1637),明直隸元城(今營鎮鄉黃莊村)人,字我范,號中五,別號我范 。據《五柳黃氏宗乘序》記載:黃立極家族本山西洪洞人,明永樂初遷於元城縣,世居衛運河西岸,五棵古柳蔭蔽其宅,號稱“五柳黃家”。性純孝,五歲父親去世,像成年人那樣捶胸頓足,哀痛之至。少年時閉門苦讀,文采鳴於當時。鄉試時一經為第一,萬曆三十二年成進士,累官少詹事,禮部侍郎。
附擁閹黨
天啟四年(1624年)六月,東林黨人左副都御史楊漣上疏彈劾魏忠賢二十四條罪狀。魏忠賢大興黨獄,為了迫害東林黨人,就乘機誣陷東林黨人接受熊廷弼賄賂。他的黨徒馮銓又編造偽書《遼東傳》陷害熊廷弼,說:“此書為熊廷弼所作,流傳市上,希圖為自己開脫。”,黃立極建議:“夜半片紙了當之!”通過殺害熊廷弼,來打擊東林黨。天啟五年(1625年)八月,魏忠賢以同鄉的緣故,與丁紹軾、周如磐、馮銓一同參理機務,晉升為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不久,又由魏忠賢主持,同大學士顧秉謙、馮銓等人編撰《三朝要典》(《三朝要典》初名《從信鴻編》,又稱《三大政記》),書中收入了萬曆、泰昌、天啟三朝關於“梃擊”、“紅丸”、“移宮”三大疑案的示諭奏疏,並加案語,旨在深入打擊東林黨。不久,周如磐去世、魏廣微去職,天啟六年(1626年),丁紹軾去世,馮銓罷官;該年秋天,施鳳來、張瑞圖、李國普入閣。未幾,首輔顧秉謙請求退休,於是黃立極遷為首首輔。不久因滇南大捷的緣故,加恩黃立極武為建極殿大學士,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十月,與施鳳來、張瑞圖、李國普並為《光宗實錄》總裁,參與編修實錄。
天啟七年,公元1627年8月22日夜,天啟皇帝駕崩,黃立極首先提出立崇禎為皇帝,奉箋三次勸進,“崇禎”年號即黃立極所擬。內閣中:黃立極、施鳳來、張瑞圖、李國普,除李國普為人正直以外,其他三人大抵是阿附討好魏忠賢之流,黃立極、施鳳來、張瑞圖三人每每票旨提及魏忠賢時,也只寫“朕與廠臣”,不敢提及魏忠賢的名諱。
免冠罷黜
崇禎即位初,乃至處死魏忠賢后的一段時間,不可能對整個文官體系都來一個大清洗大換血,許多事情還要依靠這些人。起初,四位內閣輔臣受到彈劾,崇禎還對他們有所保護。但增加乃至更換內閣成員顯然是勢在必行。就這樣,僅僅在崇禎即位之初的天啟七年十一月三十日,令黃立極致仕,不久施鳳來、張瑞圖旋罷,以交結近侍的罪名令黃立極等四十四人革職閒住。
崇禎丁丑九月十六日,黃立極去世,享年七十歲,善終,葬於五柳黃家祖塋(今大名縣營鎮鄉黃莊村)。據《五柳黃氏家乘序》記載:黃立極家族本山西洪洞人,明永樂初遷於元城縣,世居衛河之西岸,五棵古柳蔭蔽河岸,號稱:“五柳黃家”。
1637年,黃立極去世後,建祠堂。據老人回憶,祠堂建築設計雄渾敦厚,氣勢恢宏。臨北大街大門,門樓輝煌壯觀,大門兩側豎有高大的石獅子,進大門為影壁,北轉即為祠堂,祠堂三楹(大間)。祠堂前豎碑一通,記載祠堂建立經過等,上世紀六十年代修河時被拉去當做石材。
建國以來,祠堂作為封建糟粕被批判,黃家後人不敢再來祠堂祭拜,失去管理,黃立極祠堂遭到嚴重的破壞,現僅存祠堂三間,被占用。
家庭關係
祖父:黃維潘,追贈光祿大夫、左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
祖母閻氏,追贈一品夫人。繼祖母董氏,天啟五年,黃立極以孀節乞恩旌表賜額,自辦建立牌坊,天啟帝賜雙額以示嘉獎。
父母:黃炳,黃立極五歲即去世,死後追贈光祿大夫、左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
母李氏,黃立極父亡故後守寡,一人撫育黃立極。天啟五年,黃立極乞恩旌表賜額,自辦建立牌坊,天啟帝賜雙額以示嘉獎。追贈一品夫人。
妻子:周氏、杜氏,贈一品夫人
子嗣:黃蘅若,立極長子,天啟五年,與周如磐、丁紹軾、馮銓之子俱受蔭職為中書舍人。天啟六年改錦衣衛指揮同知世襲。
黃藻□,立極次子,以滇南大捷加恩之故,受蔭職為尚寶寺寺丞,天啟七年,與施鳳來之子施時升、張瑞圖之子張治夫、李國普之子俱封中書舍人。
爭議
《明史》將黃立極列入閹黨傳,實與史實不符,黃立極為扶持崇禎即位,作為內應,平閹亂,做出了一定貢獻。
《元城縣誌》黃立極本傳載:入內閣,值逆閹專政,遣內臣出鎮,公上疏,力諫。時逮系台諫諸臣輒下詔獄,公復上言,略曰:“國家設立三法司,無非欲祥刑明允。而概鞫鎮撫,不悉重輕,故有甘自誣服,少緩須臾,亦有情未輸吐,先已自斃。宜仍下法司,以見朝廷之平。”閹欲殺方御史震孺等,公力執之,借殿工肆赦以免。閹初欲修隙於中宮,中張太康以奇禍,公持之力,同官曰:“惟上自票之”。公曰:“縱事出上裁,我輩尚當以死爭。”詞甚厲,事得寢。其委曲調劑,類如此。
時值閹黨魏忠賢、魏廣微、顧秉謙等專權,排斥異己、肆意將台諫諸臣下詔獄,魏忠賢欲殺方御史震孺等, 黃立極挺身而出,據理力諫,並借殿工肆赦以免。
天啟五年(公元1625年)至天啟七年(公元1627年)間,明熹宗對太極殿、中和殿和保和殿進行了大規模重修,把治國平天下事拋到腦後,魏忠賢獨攬大權,大明王朝內憂外患,搖搖欲墜。黃立極以死相爭,魏閹逆黨顧秉謙乞歸下野,黃立極遂為天啟首輔.
墓址
黃立極墓位於大名縣營鎮鄉黃莊村,今已被夷為平地,僅存民國十二年孫氏後人立的一通墓碑。據有關資料記載,原墓地上建有石牌坊和石像生,文革期間毀於衛河水利工程。
墓區大致呈方形,東西和南北各為20米,面積為400平方米。原墓地上有牌坊以及石人、石馬、石猴、石羊等石象生,文革期間皆被毀壞。現存墓碑一通,青石質,通高3.27米,碑首高85厘米,碑身寬85厘米、厚28厘米,碑座長96厘米、寬60厘米、高40厘米。碑陽刻文為:民國十二年歲次癸亥荷月中浣之吉/黃少師墓/裔孫重建。碑首雕刻二龍戲珠,碑額雕刻“追遠”二字。碑身兩側淺浮雕八仙人物。碑陰刻文為:冀南鎮守使第二區守備司令陸軍第十五混成旅旅長孫岳贈/垂裕後昆。碑身兩側淺刻纏枝牡丹花紋。
墓志銘
一九六六年衛河工程建設中,黃立極祖塋被挖掘。黃立極墓誌為兩盒,皆為青石質。長1.35米,寬1.25米,厚0.34米。志蓋為
王家楨題額,篆刻“明光祿大夫左柱國少師兼太子暨配贈一品夫人周氏杜氏合葬墓志銘”,共45字,九行五字排列。志銘共六十四行,滿行一百字,志文詳細記載黃立極家世、生平、政要及家族成員的冊封情況。銘文四周每側均為二龍戲珠,祥雲相襯。銘文為兵部尚書督師孫承宗撰書,督察御史劉遵憲書丹。志文字型清秀挺拔,雕刻精美,有一定書法價值,為河北省第三大墓誌,今存大名縣石刻博物館。
另一盒蓋銘為正方形,長0.85米,厚0.24米,志蓋纂刻“明光祿大夫左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中五黃公暨配贈一品夫人周氏胡氏杜氏合葬墓志銘”,銘文四周每側均為二龍戲珠,祥雲相襯。志銘四周每側與志蓋雕飾相同,志文記載黃氏一門忠孝節義,銘文共1912字,結尾有圖章兩枚。
黃立極墓志銘是我省目前第三大墓誌。在黃氏祠堂黃氏後人保存有兩方墓誌,皆為青石質,均為墓誌上蓋。其一為黃立極父母親之墓誌,篆文為:皇明誥贈光祿大夫左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黃公諱炳暨配封太子孺人累贈一品夫人李氏之墓。共7行,38字。墓誌長131厘米,寬94厘米,厚25厘米。(其二為黃立極祖父之墓誌,篆文為:皇明誥贈光祿大夫左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黃公諱維潘暨配累贈一品夫人閻氏之墓。共7行,34字。墓誌長120、寬85、厚18厘米。年代為:明代。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新發現。
1987年,公布為縣級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