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成立於1982年7月,原名黃石市社會科學聯合會,是湖北省第一個成立的地市級社科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石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 成立於:1982年7月
- 類型:地市級社科聯
- 原名:黃石市社會科學聯合會
簡介,組織機構,職責任務,主要工作,章程,
簡介
它是以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和宣傳普及為主要任務的學術性民眾團體,是社科類學術團體的業務主管機構,是黃石社會科學界的聯合組織,轄大冶市社科聯,市直社科類學會、協會、研究會48個,聯繫著湖北師範學院,黃石理工學院兩所高校、黃石市委黨校等社科理論研究機構,全市社科工作者達3萬餘人。
組織機構
2001年12月,黃石市社科聯與市委宣傳部合署辦公;2002年6月黃石市社科研究所更名為“湖北省社會科學院黃石分院”,仍掛靠市社會科學聯合會。目前,黃石市社科聯與省社科院黃石分院兩塊牌子,一套班子,與黃石市委宣傳部合署辦公,人員統一調配,經費獨立使用,現有專職工作人員5名。現任主席,由湖北師範學院院長馮廣藝兼任,院長由中共黃石市委常委、宣傳部長陶慧芬兼任。常務副主席、副院長朱作良主持日常工作,秘書長韓靜。社科聯內設學會部和《黃石社會科學》雜誌編輯部。
職責任務
黃石市社科聯的主要職責和任務是:1、會員學習研究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2、和協調黃石哲學社會科學類學術團體及縣(市)社科聯活動;3、開展理論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承擔市委、市政府和省社科領導小組交辦的重大課題及調研任務;4、作為黨和政府聯繫黃石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橋樑紐帶作用,反映哲學社會科學界的願望要求,維護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的合法權益;5、政府委託,負責黃石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活動和社科學術團體的業務管理;6、社會科學知識,出版社科類書刊。7、市委、市政府和省社科聯交辦的其它工作。
主要工作
黃石市社科聯自成立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省社科聯的指導下,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各項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創下多個“第一”:全省第一個成立縣(市)級社科聯——大冶市社科聯;全省地(市)社科聯第一次協作會在黃石召開;全省地(市)級社科聯第一次秘書長工作會議在黃石召開;全省地(市)社科聯創辦最早的刊物是《黃石社會科學》;全省市(州)社科聯第一個落實科普經費是黃石;全省地(市)社科聯第一個承擔湖北省八五、九五、十五規劃重點課題的單位是黃石。此外,黃石市從1989年開始將市社科優秀成果評獎升格為政府獎,是全省市(州)政府表彰社科優秀成果獎較早的地(市)之一。 黃石市社科聯圍繞中心,服務實踐,積極開展社科專題調研、理論諮詢活動,並承擔省級課題研究,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完成了湖北省“八五”社科課題《黃石市實現由工業城市向工貿城市轉變的研究》、“九五”社科課題《黃石文明城市戰略研究》、“十五”社科課題《在改革中發展,在繁榮中創新——黃石市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進文化產業發展》、《湖北省老工業基地振興與新型工業化研究》的研究報告。與此同時,每年都有一大批市級科研成果服務於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依託資源創業、超越資源發展——跨世紀黃石特色經濟研究》的課題作為市委、市政府的發展戰略思路,被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和省社科院收編於《21世紀湖北特色經濟》一書,由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發行。《黃石國有企業改革的調查》、《發展社會主義文化產業的有益探索——黃石宣傳文化體制改革的調查》、《黃石民心工程的調查》、《推薦一個特殊的民營企業家》等文章分別在《求是》雜誌、《光明日報》、中央《黨建》雜誌、《江漢論壇》發表,並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湖北省委書記俞正聲的高度評價,在黃石召開了全省國企改革和文化體制改革現場會,並在全省開展了“國企學東鋼、民企學勁牌”活動,為宣傳和探索黃石乃至全省的改革經驗作出了貢獻。 黃石市社科聯從1989年開始,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升格為市政府獎,從2002年起,每兩年評選一次,每屆評獎經費10萬元,列入市財政預算。 《黃石社會科學》雜誌創辦於1982年,是全省市(州)社科聯創辦最早的理論性刊物。曾被評為全省社會科學類優秀期刊。2004年創辦的《要文摘報》作為社會科學普及的快車道及時向黃石四大家領導傳遞新情況、反映新問題、總結新經驗、提出新建議。如刊發的《特色立市,錯位發展——關於大武漢周邊城市定位問題的建議》、《我省又出了一個縣域經濟發展的好典型——關於大冶市加快城鎮化建設的調查與建議》等調查報告先後受到黃石市政府副市長董尚榮、省委副書記鄧道坤、副省長周堅衛、任世茂等領導的重要批示。黃石市社科聯堅持把社科普及的重點放在本地的文化建設上,2004年邀請省社科院楚文化專家劉玉堂來黃石對全市的文化資源進行普查,總結歸納出黃石十大文化,並向全市乾群進行宣講。2005年,市社科聯對黃石文化人才進行普查,在此基礎上編輯出版了《黃石文化名人》一書,收集黃石文化名人337名,全書53萬字,由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出版發行。 近年來,黃石市社科聯由於工作思路正確,勇於實踐,大膽創新,其工作水平和工作質量不斷提升,曾兩次榮獲全國先進社科聯稱號。
章程
總 則
本會定名為黃石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簡稱黃石市社科聯。英文名稱為:HUANGSHI ASSOCIATION OF SOCIAL SCIENCES(縮寫:HASS)。
本會是中國共產黨黃石市委員會、黃石市人民政府領導下的學術性民眾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和團結全市廣大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
本會由依法成立的市級哲學社會科學學術團體和縣(市)社科聯聯合組成,並接受湖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的指導。
本會根據國務院頒布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湖北省社會團體登記管理辦法》和黃政辦發[2000]42號《通知》要求,對申請加入黃石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的全市性哲學社會科學學會(協會、研究會)及縣(市)社科聯,履行審查、指導、管理、監督的職責。
本會的宗旨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為人民服務、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團結和組織全市廣大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開展理論研究、理論宣傳和學術交流,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宣傳普及活動,推動當代中國馬克思主義大眾化,促進學術創新,促進哲學社會科學發展和繁榮,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服務,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推進黃石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
本會的任務是:
(一)組織會員學習、宣傳和研究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學習、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宣傳普及活動,溝通黨和政府與社會科學界的聯繫;
(二)領導和協調黃石市市級哲學社會科學學術團體及縣(市)社科聯的活動;
(三)組織開展社科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承擔市委、市政府和省社科領導小組交辦的重大課題及調研任務;
(四)發揮本會作為黨和政府聯繫黃石市廣大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橋樑紐帶和參謀助手作用,反映哲學社會科學界的願望與要求,維護廣大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五)加強與省內外社會科學界的聯繫,促進學術交流和友好往來;
(六)受市政府委託,負責黃石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勵活動的管理、組織和實施;受理和承擔哲學社會科學項目的評估及成果鑑定工作,大力培育優秀成果,扶持優秀人才,培養中青年學科帶頭人,推動我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和優秀人才走向全省、走向全國;
(七)普及社會科學知識,開展各種形式的培訓、諮詢服務等活動;
(八)獎勵和表彰全市優秀市級社會科學學術團體、縣(市)社科聯及其工作者;
(九)負責對申請成立的市級哲學社會科學學術團體進行資格審查,對所屬團體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前的審查;
(十)推薦會員代表黃石市社科界參政議政;
(十一)負責管理社會科學發展普及經費;
(十二)編輯出版哲學社會科學學術書刊。
會 員
本會採取團體會員制。凡依法成立的市級哲學社會科學各學會(協會、研究會)、縣(市)社科聯,自願申請加入本會,承認本會章程,經本會審查批准,即為本會會員。
本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享有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表決權與代表權;
(二)有權參加本會組織的課題研究、理論研究、學術報告、學術交流、參加考察、社科知識普及、人才培訓、諮詢服務及其他活動;或被推薦、選派參加省內外的有關活動;
(三)優先在本會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和獲得本會編印的書刊資料;
(四)有權參加黃石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學會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的評選、評比活動,並可獲得本會獎勵;
(五)對本會工作和本會工作人員進行監督,提出批評和建議。
本會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接受本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二)積極支持、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承擔並完成本會布置或委託的各項工作;
(三)遵紀守法,維護社會公德和嚴守職業道德;
(四)及時反映廣大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的建議和意見;
(五)定期向本會報告工作、活動計畫和有關情況,積極提供學術信息和資料,推薦優秀科研成果和學會先進工作者;
(六)按時繳納會費。
會員有退會自由,退會者應辦理退會手續。會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有關規定,被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處以撤銷處罰者,會員資格即自行喪失。
組織制度
本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和民主協商制的組織原則。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黃石市社會科學界代表大會。
大會代表包括團體會員代表、有關單位代表和特邀代表,名額由上一屆黃石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常務委員會統籌分配。
團體會員代表由各團體會員單位民主協商或選舉產生;有關單位代表由有關單位研究決定;特邀代表由市社科聯常務委員會提名,與有關方面協商產生。
黃石市社會科學界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下可提前或延期召開。其職責是:
(一)審議和通過黃石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二)討論和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任務;
(三)制定、修改本會章程;
(四)選舉並通過新一屆黃石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委員會及其常務委員會。
黃石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委員會是黃石市社會科學界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在民主協商的基礎上,由大會選舉產生,對代表大會負責。黃石市社會科學界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市社科聯委員會負責領導本會工作。其職責是:貫徹代表大會的決定;制定年度工作計畫;
(三)解釋本會《章程》;
(四)對其他重大問題作出決定。
黃石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黃石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由各團體會員單位根據分配的名額推薦和由上一屆黃石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常務委員會與有關單位協商推薦。黃石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年齡一般在58周歲以下,可連選連任,其中應有一定數量的中青年和女性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
黃石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委員會委員須由黃石市社會科學界代表大會通過。
黃石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委員會委員任期五年,因工作調動或其它原因不能繼續履行委員職責的,由原推薦單位民主協商提出新的委員人選,經黃石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可進行調整,並提請黃石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委員會認可。
本會設專職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書長一人,常委若干人,由黃石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
常務委員會成員因工作調動或其它原因不能繼續履行職責的,由原推薦單位協商提出新的人選,經黃石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常務委員會審議,並報有關部門批准,可進行調整,並提請黃石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委員會認可。
黃石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委員會休會期間,常務委員會行使其職權,並設定相應的工作機構,配備必要的專職人員,在專職主席、副主席的領導下,處理日常工作。
黃石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常務委員會會議一般每半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臨時決定召開。
黃石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委員會聘請若干名專家學者擔任學術委員,組成學術委員會。學術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學術委員會是本會的權威性的學術指導和評議機構。
學術委員會委員由黃石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常務委員會與有關方面協商提名,經黃石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委員會通過後聘任。
本會會刊為《黃石社會科學》。
本會會址設在中共黃石市委辦公樓二樓。
經 費
本會經費的來源:
(一)市財政撥款;
(二)會員會費;
(三)接受熱心社會科學事業的個人、單位及社會的捐贈資助;
(四)諮詢服務、人才培訓及國家法律允許的其他活動收入;
(五)其他合法來源。
本會經費的使用:
(一)用作辦事機構的行政開支;
(二)用於組織開展學術活動。
本會經費的監督:
本會的經費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經費的收支情況定期向常委會報告,並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
附 則
本會《章程》由黃石市社會科學界第六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生效。本會《章程》由黃石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委員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