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根據2019年4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公布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特制定《黃石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石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黃石市政府
一、主動公開
根據《條例》規定,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除涉密等不應公開的信息外,本機關在職責範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二)機關職能、機構設定、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繫方式、負責人姓名;
(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五)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式以及辦理結果;
(六)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式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七)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八)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其依據、標準;
(九)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十)重大建設項目的批准和實施情況;
(十一)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十二)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十三)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十四)公務員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
(十五)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上述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採取“中國黃石”政府入口網站,或市政府公報、市政府新聞發布會、新聞媒體、信息亭、公告欄、明白卡、電子屏等載體和形式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機關還採用以下輔助方式公開政府信息:
(1)通過《黃石市人民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和報紙、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2)通過“黃石發布”微博、微信公眾號,發布市政府重要會議、重要活動、重大決策、政策解讀等政府信息;
(3)通過黃石市民之家(黃石開發區·鐵山區金山街辦園博大道289號)、黃石市檔案館(黃石市桂林北路2號)、黃石市圖書館(黃石市下陸區團城山廣會路15號)等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有關事項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黃石市人民政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申請人可向本機關申請領取或自行複製《黃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附屬檔案),也可在黃石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上下載電子版本。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4種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2.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上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網際網路申請:申請人可以在黃石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信息公開”專欄“依申請公開”頁面,下載《黃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根據要求填寫後通過電子郵件傳送;
4.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後,除可以當場答覆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需要延長答覆期限的,經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覆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範圍的,本機關依照相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黃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是黃石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具體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相關信息公開工作。各級各部門負責本單位信息公開工作。
辦公地址:黃石開發區·鐵山區金山街辦園博大道289號(黃石市民之家3L機關辦公區)
工作時間:8:30-12:00,14:00-17:0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四、監督和救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黃石市人民政府或本機關投訴、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向黃石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向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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