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真偉

黃真偉

黃真偉,男,漢族,1968年2月出生,河南商城人,本科學歷,1989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9月參加工作。曾任河南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2020年3月,河南檢察機關依法對黃真偉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真偉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河南商城
  • 出生日期:1968年2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免去職務,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89.09——2007.07,商城縣觀廟高中教師、武橋鄉團委書記,信陽市(縣級)五星鄉馬安村黨支部副書記、書記、鄉黨委委員,信陽市(縣級)團委書記,信陽市(縣級)政府辦副主任兼城管局局長、黨委書記,信陽市公用事業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淮濱縣委常委、組織部長,信陽團市委書記;
2007.07——2011.06,信陽市雞公山管理區管委會主任、黨委書記;
2011.06——2012.07,項城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2.07——2016.06,項城市委書記;
2016.06——2020.01,河南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7月4日,據河南省紀委監委訊息:河南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黃真偉黃真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河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免去職務

2020年1月,河南省人民政府決定:免去黃真偉的河南省司法廳副廳長職務。

提起公訴

2020年3月,河南省司法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黃真偉(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向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黃真偉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黃真偉,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黃真偉先後利用其擔任信陽市雞公山管理區管委會主任、項城市市長、市委書記、河南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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