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浦區民族宗教事務辦公室

依法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協調民族關係;參與制定有關民族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事業的發展規劃;負責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參與外來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浦區民族宗教事務辦公室
  • 目的:依法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
  • 職能:負責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
  • 地區:黃浦區
機構職能,機構領導,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2、
3、聯繫少數民族代表人士,指導民族民眾團體工作,配合組織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和使用工作。
4、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區域內清真食品供應工作。
5、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保護宗教界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
6、幫助宗教團體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按照各教特點,做好自治、自傳、自養工作。
7、推動民族宗教界人士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和擁護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祖國統一、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的民族關係,團結和動員廣大民族、宗教界的民眾自覺維護社會安定團結。
8、配合有關部門抵制境外敵對勢力的滲透活動,參與綜合治理封建迷信活動,防止和打擊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犯法活動,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和影響社會穩定問題。
9、幫助民族、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做好愛國宗教力量的培養工作。
10、組織有關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機構領導

區統戰部副部長、民宗辦主任
沈 濤
區民宗辦副主任
徐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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